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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火梵音的背后

张 晔/ 文 顾晓芳/ 图

时值年末,我们用什么方式迎接新的一年呢?有些读者会想到去龙华古寺撞钟祈福。龙华古寺的新年撞钟活动至今已经举办了22年——从1991年起,每年12月31日,龙华古寺举行的“迎新年撞龙华晚钟”活动,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这一活动早已被国家旅游局定为国家级旅游项目之一。
龙华古寺是上海地区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古刹,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著名佛教活动场所和旅游胜地于一身,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也是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重点单位。同时,持续两三年的地铁11号线和12号线“龙华站”的施工是否也会对古建筑造成些许影响呢?龙华古寺治安组要面对的是纷繁的安全管理问题,他们究竟该怎么做?笔者就此采访了龙华古寺治安组主任沙俊。
沙俊告诉笔者,龙华寺的建筑格局是中轴线排列有六进殿堂,即弥勒殿、天王殿、大雄宝殿、三圣殿、方丈室和藏经楼;中轴两侧有钟鼓楼、两厢和偏殿,基本保持宋代佛教禅宗的伽蓝七堂制原貌。寺内建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经过全面修缮后至今未再进行大修,这也是为了避免大修可能带来的对房屋结构的损坏。为了保护龙华古寺的建筑,在每个月的安全检查中,巡查小组都会仔细检查各殿各堂各室,即使是对瓦片的清理也都格外的仔细。
说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会和笔者一样对每个月的安全检查、巡查小组感到好奇。的确,龙华古寺也有自己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场所的一样规范严格。

规章制度有特色

寺内僧人练习使用灭火设备。
寺内僧人练习使用灭火设备。

据悉,龙华古寺现有常住人口90多人,各殿、堂、僧寮、客房都有相应的负责人,他们同时也是安全负责人,也肩负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们须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笔者翻阅龙华古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条款内容极为细致,如“在特殊时节,对必须燃烧的冥器、锡箔等物品,要事先通知治安组,由专人监督”。沙俊说,古寺会有些与其他单位不同的特点,所以规章制度也就要因地制宜,在平时,香烛、油灯、照明灯在关殿门后就全部熄灭了,特殊时候,则要有特殊的处置办法。
沙俊说,龙华古寺在照诚法师的统一领导下,设置办公室、治安组、法务组、食堂组等工作小组,各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治安组统管消防、治安等,下设消防员、治安员。由于龙华古寺每天接待的香客数量众多,消防安全自然成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每月15日被定为龙华古寺的安全日,上午各个小组组长自行组织安全自查,下午由治安组统一组织巡查活动。沙俊说,安全管理工作不会因为这里是宗教场所而有所改变,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如漏电、乱拉电线以及食堂的燃气管道等部位,也是他们排查的重点。除此之外,龙华古寺每年还会组织两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前先邀请徐汇区消防支队的教官给大家上课,讲授如何自救和扑灭初期火灾的知识,然后再进行逃生、灭火的演练。

人潮汹涌靠疏导

法会是佛教仪式的一种。每逢重要的法会,前来礼佛的人自然也不少,龙华古寺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引导礼佛的人群、及时让寺外排队等候的人群入场等。元旦和春节的安全工作则更为繁重。沙俊告诉笔者,每年元旦的撞钟祈福活动,参加的人数约为万人,在多方的配合下,多年以来祈福活动一直保持着稳定可控的状态。每年的除夕夜至年初一更是一年中人流量最高的时候,其间龙华古寺会迎来四批人流高峰。每年的除夕夜,龙华古寺的安全保卫人员都坚守岗位。
面对潮涌般的人群,光靠龙华古寺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是不够的,每年在重要节日前,龙华古寺都会上报活动方案,并与公安、消防、城管、交通等部门一起召开安全保卫联席会议,成立由住持法师为组长的安全小组,各个部门分工协作保障安全——如城管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在寺庙外疏导等候人群;交警部门把所有私家车引导入附近的指定停车场;寺庙内的工作人员以及义工竖立指示牌,打开寺庙内所有可出入的大门,疏散寺庙内已经祈福完毕的人群,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说起地铁11号线与12号线交汇点“龙华站”的施工,沙俊说,地铁的施工建设的确会影响龙华古寺周边的交通,而且施工还涉及到了龙华古寺部分房屋的临时拆除工作,但龙华古寺与地铁施工方积极沟通,每个月施工方也会通报施工进度,双方在沟通与协作中把施工对龙华古寺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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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豫园 品年味 享安全

董晓白/ 文 董晓白 吴佳伟/ 图

“姆妈,阿拉到城隍庙去伐?”小时候,每逢过年,都会缠着妈妈到城隍庙去荡马路,似乎在上海人心里,那里才是轧闹猛的圣地,也是上海最有“年味儿”的地方。
城隍庙,其实就是个道教宫观,供着上海城隍神,追溯历史已有600多年。虽然受到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影响,今年的豫园灯会已经被取消,但是除夕夜烧头香的节目仍然保留。据上海市道协会长吉宏忠介绍,城隍庙今年也计划将除夕夜烧头香人数从往年的3000-4000人缩减为2500人,届时,也将通过停止售票的方式来控制人数。“今年的头香票价不变,仍为80元。我们也会在现场增派公安警力,确保游客的安全。豫园灯会今年坚决要停,灯会人实在太多了,去年就捏了一把汗,今年经过严格整改后,明年会继续开放。“
在城隍庙,总是有一些东西让我驻足。
我喜欢那些老上海的牌子,爱欣赏“上海女人”包装上的旗袍女郎,她们穿着一袭袭长款旗袍,精细的领子,完美的弧度,在大腿根处微妙地开了叉,性感又不失端庄。她们化着淡雅的妆容,耳垂的位置点缀着一颗不大不小的珍珠,衬出那白皙迷人的脖颈,纤细的玉手握着一把精致的团扇,半遮住脸颊,末了,还微微翘着兰花指,亦如“上海女人”雪花膏的香味,悠远醉人,却又不会太浓,恰到好处的“上海米道”。

每逢过年,城隍庙总是挤满了游客
每逢过年,城隍庙总是挤满了游客

我也爱看那些孤独的手艺人,他们话不多,总是专注着自己手头上的活儿。你看那银饰店的银匠,在一堆工具中埋头刻着新的作品,而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刻好的十二生肖,脱兔、雄狮、魅蛇、灵鼠,一个个栩栩如生,橱窗里放着一排大件的三国人物雕像,最夺人眼球的要数卧龙先生了,他一手拿着羽扇,一手持着胡须,站在神龙的背脊上,气宇轩昂,英姿飒爽;你瞧那桥边的写生艺人,背着一个简单的帆布包,穿着一条布满了色彩的工作裤,专注地对着面前的长发姑娘移动着手中的画笔,似乎整个世界就只有面前的画儿和眼前的人儿;“来来来,卖糖人咯!十块钱一个啦!”随着一声吆喝,大家的目光都被店门口卖糖人的师傅吸引了,只见他热一热锅子,信手拈来,不一会儿就画出了一只可爱的绵羊,递给充满期待的孩子。“妈妈,这糖人是黏的。”“糖人都是黏的,这一黏呀,年味儿就出来了。”
说到吃,自然要提到小笼包。逛城隍庙,南翔馒头店必然是不会错过的。在这里吃小笼,还分三六九等,不在乎环境的可以在底楼买外卖,8元一份16个,倒上点醋,站着囫囵吞枣;也可以到二楼大堂付15元享受“坐价”,蘸料有一碟特别调制的香醋,外加一碟姜丝;真想好好享受一番的,一定要去走廊尽头的长兴厅,只有在这里才能吃到南翔的招牌小笼。当你轻轻地咬破薄薄的面皮,五官就立刻被那满含蟹香的汤汁俘虏了,慢慢地将这汤汁吮入口中,感觉鲜美得就像刚咀嚼过一大口蟹肉。拨开小笼包的面皮,可以清楚地看到丝丝黑白的蟹肉和粒粒金色的蟹黄密密地镶嵌在肉馅里,一同造就了独一无二的美妙口感。若等不到位置,一旁的湖心亭和绿波廊也是不错的选择,品品美食,看看湖景,岂不美哉?
水是有灵性的,架在城隍庙湖水上的九曲桥更是为整个景区增添了江南的韵味。如今的九曲桥由花岗石板铺面,每一弯曲处的石板上均雕刻着一朵季节性花朵,正月水仙、二月杏花、三月桃花……直到十二月腊梅;头尾的两块石板上则雕刻着一朵荷花,与池中的荷花和观音主题喷泉交相辉映。池里的锦鲤肥得很,桥边两块钱一包的鱼食生意一直不错,让人忍不住临渊羡鱼,爱上这池中无忧无虑的生活。这里的游客往往是最密集的,随处可见带着“红袖章”的安保人员,若游客中有谁随手丢了烟蒂,在人群中推搡,他们就会上前提醒。
九曲桥的尽头,便是豫园了。这座始建于明朝的私人花园曾是四川布政使潘允端的家,后经明清几代人的修缮,至今还闪放着远古的光辉。门廊上的砖雕取材于封神榜,从武王伐纣一直到姜子牙封神,惟妙惟肖,仔细一端详便可入戏,在大门口迟迟不愿进去,又不舍离去,想来,“豫园”的“豫”兴许还带着犹豫的意思。正厅名曰三穗堂,跨过正厅,得一牌匾,曰:此处有崇山峻岭。深入一步,便是豁然开朗,别有洞天。屋后是层层太湖石堆砌出的假山,高出有一凉亭。一条幽静的走廊,两侧有狮子把门,公的那只脚踩绣球,母的那种抱着一只小狮子,既阴柔又感性。穿过长廊,又见四个字峰回路转,转身,又是一座亭子……不经意间一抬头,发现屋顶上另有文章:这边雕的是“八仙过海”、那边是“梅妻鹤子”、“郭子仪上寿”、“上京赶考”……“这是关羽大战黄忠!”“肯定不是,关羽的青龙偃月刀比这要威风多了,照我说,这雕的是岳飞。”一旁,一对小情侣争辩起来,让人联想到《两小儿辩日》里的场景。最爱的要数玉华堂了,这定是主人的书房,堂中陈设着文房四宝,正对着九曲桥,再向远处望,能看到奇石“玉玲珑”,令人心旷神怡。后园的戏台边,坐着几名小憩的外国游客,金发碧眼的他们和整座园林竟没半点违和感。“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上海的海派文化,想必就体现在这里。
在城隍庙的古建筑中,随处可见禁止吸烟及小心火烛的防火标识。“消防工作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这里的园林、寺庙、餐馆基本都是木质结构的,一旦发生火灾,扑灭难度很大。何况寺庙里还经常有烧香活动,景区会售卖一些油炸点心,一不留神就会留下火灾隐患。“城隍庙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不久,他们刚组织员工进行了消防演习,并邀请了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警官来庙,为大家培训消防安全知识。”我们在火灾的危害与预防、遇火灾时逃生自救的技巧、灭火器具的正确使用等方面都获得了新的知识与技能,树立了预防第一,临危不惧、有序救援的理念,确保游客在‘双节’玩得开心、游得安全。”
走出豫园,顿觉饥肠辘辘。想着一会出去从方浜中路走,再去那里的西施豆腐店来一份飘香四溢的臭豆腐,便是完美了。

宪法讲座(二)
宪法的原则和功能

韩大元/ 文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所确认和包含的根本方针和准则。这些原则决定了宪法发展的基本方向,规定了公民行为的根本准则,确定了立法活动的基础和指导方针。
1.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确认了这一原则,并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2条一方面宣告了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同时也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形式,即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他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既有直接民主也有简介民主。
2.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把公民享有充分的人权作为理想和目标,并把促进人权的发展,实现充分人权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从1991年起,我国政府开始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2009年4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目前,我国已签署,批准和加入了25项国际人权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1997年10月签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1998年10月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反映了国家价值观的深刻变化。也是我们执政党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
3.法治原则。在宪法规范和宪法实践中,法治原则主要变现为:一是形成以宪法为具体的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实现法治的前提;二是法律真正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实现法治的关键;三是制定的法律得到切实的实施,是判断法律是否具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习近平主席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是一个非常精辟的论断。
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且详细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1)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2)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4)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以权力制约权力是近代各国宪法的重要原则和核心内容之一。一切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的代表机关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我国《宪法》明确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统帅机关的职权范围。在纵向权力分工方面,宪法规定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权力制约方面,宪法一方面通过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批评权,建议权等权利,防止权力滥用;另一方面,宪法规定了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
宪法一方面是一种授权法,确立合理地授予国家权力的原则与程序,使国家权力的运行具有合宪性,另一方面宪法又是限权法,规定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原则与程序,确定所有公权力活动的界限。宪法的限制功能与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功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宪法以其特殊功能规定了国家机构的产生程序,职权与职权的具体行使等。

宪法的基本功能

1.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
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是宪法存在的重要价值与功能。宪法的基本理念是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使公民在宪法的调整下获得幸福生活的基本环境与条件。各国宪法在文本中普遍规定了基本权利,并确立具体的保障制度。基本权利一般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行使的最重要的权利,宪法同时赋予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义务。我国宪法的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宪法是约束国家权力的根本规范
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是约束和保证国家权力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宪法约束国家权力的形式形式是: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宪法同时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行使程序,防止国家权力可能的滥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告诉文明,规范与制约国家权力活动的有效制度安排是通过宪法来进行的,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应当受到宪法的约束。
3.宪法是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通过宪法的确认,公民获得了宪法地位,并成为基本权利的主题,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公民维护其权利的重要保障。宪法具有合理性遇得到实施的力量在于公民掌握宪法,运用宪法,善于通过宪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志,使宪法的发展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当公民感受宪法精神,自觉地维护宪法时,宪法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
4.宪法是维护社会公共识与国家核心利益的根本保障
国家核心利益体现在宪法上,通过宪法确认,巩固和实现社会共识,形成宪法共识,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为了实现确认、保障与限制的功能,宪法在运行过程中需要解决大量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合理地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为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统一思想基础。宪法能够以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以此作为社会成员遵循的原则。对于少数人利益的保护,宪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制度。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职权的广泛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集中体现了宪法的利益协调功能。
5.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原则与标准建立起来的有机的整体,反映了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状况与实际水平。我国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门类与三个层次。七个门类指宪法及宪法相关、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层次是指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从宏观的角度看,宪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中发挥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首先依赖于宪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我国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性质,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基本目标。
第二、宪法提供了立法的统一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一切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都以宪法为基础,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凡事与宪法相抵触的任何规范性文件都是无效的。宪法在法律体系建构中的立法基础作用主要体现为法律中的“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字样。除此之外,宪法对于法律体系的建构还具有效力上的最高指导作用,是法律体系的效力基础。宪法提供的统一立法基础包括:立法要体现现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要求,不能超越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条件与背景;立法要体现宪法的指导思想,为社会提供基本的价值体系与规则;立法要遵循社会发展平衡原则,确立统一协调,平衡发展的立法发展目标;立法要体现民主原则,扩大立法的民主基础,使民意通过立法过程得到充分体现。
第三,建立合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基本形式之一。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问题,具体的问题由普通法律调整。宪法条文中规定通常要由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条文就有三十多处,涉及国家机构、民事、刑事、诉讼程序与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依照宪法规定、制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途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中,宪法影响着国家立法的总体格局。
第四,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不协调或冲突的现象。各种违宪现象的存在破坏了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同时对整个法治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宪法对于法律体系的建构具有效力上的最高指导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效力基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公安部发布《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共安全 公共守护

谭 婧/ 文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时间:2015年1月8日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最近,这样的通告张贴在了闸北区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部位。
据悉,这是公安部于近日发布的《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岁末年初,当人们盘点一年的收获,喜迎新春的时节,一些地方的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死亡多人的火灾事故,将人们从喜悦拉向痛苦的深渊,更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告》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民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范意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吗?

根据新《消防法》规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可以看出,这都是我们在生活中会经常出入的场所,别看他们平日里为我们提供生活便利,一旦发生火灾,危害却十分大。为了分割出不同功能区形成综合性结构,它们的建筑功能复杂,用火用电量大;很多场所为了内部美观,还会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这些可燃材料发烟量大,在火灾中往往是加大火势的“帮凶”;顾名思义,人员密集场所最多的也就是人了,人员密度大加上成分复杂,会造成很大程度上的疏散困难;不论是商场的贵重物品还是图书馆的珍藏书籍,抑或者是医院的精密仪器,人员密集场所常伴有物质财富集中,所以发生火灾后经济损失也很大;另外,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紧密相连,更是新闻媒体的焦点,不可小视发生火灾后的社会影响力。

关注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很多人对“消防安全检查”都不陌生,在单位和小区,我们都可能接触到这一项检查,这个词在媒体上的出现率也是居高不下。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这次发布的《通告》从通道畅通、建筑结构、装修装饰、电气线路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它的检查重点。
其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其二,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其三,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其四,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其五,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其六,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其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其八,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人24小时持证上岗值班

消防设施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海神针”,想要确保它在报警灭火时发挥作用,定期的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同时,据消防部门介绍,此次发布的《通告》之中,还规定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管理这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时,要注意消火栓上是否有明显标识;对于处在室内的室内消火栓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不应埋压、圈占;处在室外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这些场所摆放的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所有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都应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建筑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火机等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易爆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黄磷、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盐酸、硝酸、双氧水等。
因此,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对于个人,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又要迎来燃放高峰,切记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大型群众性活动需审批

过去节假日各大景点“见人不见景”的窘境就引发过公众对承载量的热议,继新《旅游法》和《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出台,对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和各大景区具体游客最大承载量作了规定,我们对诸如旅游景点这样的人员密集场所,有了质量和安全的新期待。
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后,公众再次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承载量引发关注。《通告》中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也就是说,以后的娱乐场所不能无限制地进人,当人数达到一定限度后,将进行限制。
而我们所说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为确保疏散人流的畅通与安全,《通告》同时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多途径积极参与隐患举报

《通知》还鼓励市民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举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若是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通过有效举报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针对上海的单位和市民,上海消防提供了三种火灾隐患举报途径:您可以拨打电话举报,“96119”24小时的火灾隐患举报受理热线;你也可以来信举报,具体地址为中山西路229号102室“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收,邮编200051;您还可以网上举报,发送电子邮件至xfckjdb@126.com或上海消防局官方网站(http://www.fire.sh.cn)“火灾隐患违法行为举报信箱”。

相关链接:上海各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松江区:实地督导浦南农贸市场等大中型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商铺内装修材料选用、安全出口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抽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青浦区:深入宝丽金、靓点纯K、自由港等公共娱乐场所,实地查看场所内装饰装潢、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消控室值班等情况,抽问员工消防技能,听取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普陀区:深入曹杨花卉市场、泸定路上海儿童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实地查看建筑结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消防控制中心、电气线路敷等情况。
闵行区:检查七宝九星市场木材仓库区、油漆销售区和汇宝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具体要求。
杨浦区:实地检查滨江百联购物中心、五角场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疏散通道和应急预案制定等,了解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资讯(2015年02期)

国务院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国务院发文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所有权不得流转

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

两部委发文为文化服务出口等提供税收政策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准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此外,对在境外提供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以及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的,且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免征营业税。

交通部正式发文: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

近日,交通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功能齐备、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体系。此次《意见》发布,是继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推动航运业发展那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又一举措,有望给行业带来又一轮利好。

人社部等四部门规定不给农民工上工伤险不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卫计委发布新包装饮用水标准,5月24日起实施

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央行发文引导个人征信市场千亿金矿待掘

央行发布《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专家指出,民营征信数据采集源更广,将会渗透群众生活细节,而其信用报告评分的高低也将影响到个人租车买房子等。

春运临近铁路部门实施新规:自行车拒绝上车

从1月5日起,包括折叠自行车在内的自行车等工具均不能带上车厢。据相关规定,携带物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相加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动车组列车130厘米);扁担、标杆、塔尺等杆性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米。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不能妨碍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审议通过, 3月15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其中,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预付款消费”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及相应的处罚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国家旅游局出台《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要求各大景区核算出游客最大承载量,并制定相关游客流量控制预案,同时给出了明确的测算方法和公式供参考,为景区客流监控制定了国标。最大承载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在保障景区内每个景点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区能够容纳的最大的旅游者数量。

税务部门3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3月1日起,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这种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区别对待”把企业信誉与纳税管理服务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总体进度,又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

“复旦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林森浩被判死刑

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其室友林森浩。2014年2月,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同年12月8日,该案二审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2014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揭晓

为总结回顾十年历程,真实记录2014年度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案件,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联合南方周末报社及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举办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该活动上揭晓了2014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结果,分别是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山东平度拆迁纵火案、黄海波嫖娼案、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死刑再审改判无罪案、徐才厚案、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网络推手“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与消防行政执法的关联

喻卫刚/ 文

飞机涡轮发动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曾从飞机飞行安全事故的角度进行深入剖析后,提出了著名的“海恩法则”,即: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安全隐患量的积累,好的技术和严密制度都是靠人来执行。所以,再好的技术再严密的制度都不能替代人的素质和责任感。该法则还阐述了一般意义上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原理。它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重大事故的背后都有先兆和隐患,在处理事故当中必须加大对事故的先兆和隐患的排查,总结出规律加以严格执行,才能把同类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一个比例1:29:300,就是每一个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造成轻微后果的小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300多个未造成后果的相关联的安全隐患。上海平均每月发生500多起火灾,一年约有6000起,根据海恩法则逻辑推理1:300的关系,那一年全市应该约有180万条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有一个量的积累到质飞跃变化过程,质的变化往往以火灾发生这种形态来表现,并通过火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来消化火灾隐患的积累和存量,又通过新产生的火灾隐患增量叠加原有的火灾隐患存量,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火灾,从而形成新的循环,这也符合人类能量守衡定律。所以,任何火灾都有事前的预兆、形态的爆发和灾后延续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要认识火灾发生的内在规律,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与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
一、火灾隐患与行政执法的逻辑分析
行政执法中,也有一个比例适当和处罚得当法则,要求消防行政执法应当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危害后果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体现公平、公正的内在执法准则。对于轻微的隐患要扼杀在萌芽状态,执法可以以现场提示、教育和现场整改为主;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一般火灾隐患在责令改正的同时要进行立案处理;对于造成火灾事故的隐患及其违法行为,要以“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因此,消防行政执法要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从而达到纠正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根本目的。
对一般隐患的处罚以及跟踪督办大家都很能理解,但是对于发生火灾后处罚可能就有点疑惑了,总认为人家已经酿成了很大损失,再实施处罚于情于理讲不过去。对火灾的处罚要进行理性分析,火灾发生必然有一个过程和量的积累,另外,火灾发生后若不采取措施还会再次发生同样的火灾。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对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若发生火灾之后不处罚从法理上讲也是行不通的,火灾的发生往往是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到了最恶劣的程度之后导致形态的变化,若对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而对没有引发火灾的一般隐患处罚,那么于情于理于法更是不符的。在实际执法中,如何使用法律依据、违法案由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进行处罚呢?目前现有法律依据仅针对个人,处罚的力度不够。需要强调的是,发生火灾的单位中肯定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和致灾因素,火灾是该隐患造成的严重后果,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对存在该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通过对该火灾的处理,要让单位和社会面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执法的威慑力、辐射力以及综合效果。
二、火灾隐患监督执法存在的困难分析
(一)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消防部门“保姆式”监管,导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面不够广、不够深。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文件均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行业系统的职责,但各部门还一贯地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对政府下发各类消防工作的文件态度消极,应付了事,有的甚至认为这些工作给他们增加了额外工作量,存在逆反心理,对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仍然不高,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消防部门难以完成,加上过多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忽视经济、技术、法律、宣传、信用等措施,导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触及面不够广,效果不够明显。
(二)单位和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导致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屡禁屡犯,而行政执法只能针对具体违法行为,无法触及人的意识、单位的软件管理等深层次决定因素。
一方面,多数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薄弱,对单位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不会自查自改,出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屡禁屡犯的现象。有些单位为了减少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消防基础安全设施和人员配备不齐,有的甚至在消防行政许可过程中或整改火灾隐患时,通过地方或部队内部的各种关系给监督人员施加压力,给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带来极大的阻力。另一方面,广大民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浑然不知,对身边存在的火灾隐患视若无睹,导致消防疏散通道堵塞、常闭式防火门开启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全国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分析与其说是灾害,更准确地讲应是人祸,而行政执法只能“就事论事”,针对消防意识淡薄、麻木不仁却“无能为力”。
(三)消防警力不足、消防监督人员错误的观念、运动式执法致使“警力无法跟着警情走”,反而销弱单位、社会的“四个能力”,火灾隐患存量减少有限,新的增量层出不穷。
一方面,警力不足与监管的社会单位过多的矛盾已日益突出,造成对单位的漏管、失控,对责任区情况了解不够、不全,甚至是不了解、不熟悉。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人少事多的局面难以扭转,身兼数职,超时、超量、超负荷地工作,使得工作质量不高,有限的警力无法放到刀刃上,工作效能偏低。由于近几年出现了不少因消防监督人员监督不到位被追究相关责任的事故案例,导致一些监督人员检查注重量,不注重质;只整改难度轻的,疑难杂症绕着走,以避免惹祸上身,导致火灾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另外,一个现象值得重视,近几年的专项行动的开展,强力整治火灾隐患,让许多社会单位产生了依赖政府、消防部门心理,而我们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又只注重表象的火灾隐患整治,不注重指导、培育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所得消防行政执法陷入越是加大执法力度,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排自整的能力越低的尴尬境地。
三、强化消防行政执法,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是法定的科学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只有将消防工作社会化,让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火灾事故,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格局,才能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一)强化联合监督执法力度。
首先,要推动部门开展系统、行业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所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其次,要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抄告、联动等机制来带动行业系统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建设、规划、房管、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联合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关;安监、工商、文化、治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建立了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以联合执法的形式给予严厉整治;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完善消防产品联合执法和信息公告制度,从生产、销售、使用领域共同围剿消防产品违法行为。通过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协同、责任共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督导推进的强大合力。再次,要强化基层管理组织消防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乡镇安办等基层组织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在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内的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小旅馆、小洗浴场所、私营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二)注重执法过程的完整。一是执法过程中对被检查单位开具的法律文书一定要全面、准确,要涵盖立案、调查、强制措施、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整改过程,并要强化执法后的督查、结果分析、案卷归档工作;二是对动态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循环执法,防止执法对象存有“以罚代改”侥幸,降低火灾隐患量的积累;三是对一些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问效。
(三)注重执法质量的提升。一是办案人员对案件定性、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或违法事实、情节与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差别较大时,应提请进行集体讨论,记录在案,并存档;二是强化证据的固定,尽可能通过采样、录音、摄像、拍照等多种证据方式充分反映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和细节,询问笔录要围绕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方面展开,并注重逻辑关系紧密关联,对火灾隐患违法行为、动机、目的、手段及相关联的人事物、自由裁量的情形进行固定,还应告知违法嫌疑人火灾的危险性以及违法行为火灾隐患与火灾的关联性,与当事人沟通,要求当事人继续做好整改火灾隐患和其他消防工作使其在接受处罚时要受到教育;三是法核人员要对整个案件内容是否详实准确、描述是否全面详尽、用语是否规范扼要、记录是否客观公正进行严格把关,尤其是要对本区内的量罚幅度做到基本统一,对监督员承办的不同案件质量做到基本稳定(法治的一个最大的要求是“同样的案件同等的对待”)。
(四)注重执法处罚与隐患整治的关联。消防执法的落脚点和处罚点是围绕着火灾防控开展的,一是要加大对火灾形势的研判,大视野、多角度、深层次发现问题,找出火灾隐患,提取证据,锁定事实;二是消防行政执法要紧紧围绕火灾隐患来开展,不能以处罚案卷数量及处罚金额作为执法的动机和动力;三是要深入对火灾规律进行研究,围绕万人火灾发生率、万人火灾伤亡率找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发生的火灾,要利用个案,举一反三,将执法工作延伸到整个辖区,进行全面监管,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本文作者为上海公安消防总队奉贤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