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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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婧/ 文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时间:2015年1月8日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最近,这样的通告张贴在了闸北区很多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部位。
据悉,这是公安部于近日发布的《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岁末年初,当人们盘点一年的收获,喜迎新春的时节,一些地方的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死亡多人的火灾事故,将人们从喜悦拉向痛苦的深渊,更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告》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民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范意识,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身处人员密集场所吗?

根据新《消防法》规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可以看出,这都是我们在生活中会经常出入的场所,别看他们平日里为我们提供生活便利,一旦发生火灾,危害却十分大。为了分割出不同功能区形成综合性结构,它们的建筑功能复杂,用火用电量大;很多场所为了内部美观,还会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这些可燃材料发烟量大,在火灾中往往是加大火势的“帮凶”;顾名思义,人员密集场所最多的也就是人了,人员密度大加上成分复杂,会造成很大程度上的疏散困难;不论是商场的贵重物品还是图书馆的珍藏书籍,抑或者是医院的精密仪器,人员密集场所常伴有物质财富集中,所以发生火灾后经济损失也很大;另外,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紧密相连,更是新闻媒体的焦点,不可小视发生火灾后的社会影响力。

关注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很多人对“消防安全检查”都不陌生,在单位和小区,我们都可能接触到这一项检查,这个词在媒体上的出现率也是居高不下。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这次发布的《通告》从通道畅通、建筑结构、装修装饰、电气线路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它的检查重点。
其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其二,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其三,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其四,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其五,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其六,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其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其八,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人24小时持证上岗值班

消防设施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海神针”,想要确保它在报警灭火时发挥作用,定期的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同时,据消防部门介绍,此次发布的《通告》之中,还规定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管理这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时,要注意消火栓上是否有明显标识;对于处在室内的室内消火栓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不应埋压、圈占;处在室外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这些场所摆放的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所有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都应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建筑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火机等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易爆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黄磷、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盐酸、硝酸、双氧水等。
因此,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对于个人,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又要迎来燃放高峰,切记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大型群众性活动需审批

过去节假日各大景点“见人不见景”的窘境就引发过公众对承载量的热议,继新《旅游法》和《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出台,对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和各大景区具体游客最大承载量作了规定,我们对诸如旅游景点这样的人员密集场所,有了质量和安全的新期待。
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后,公众再次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承载量引发关注。《通告》中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也就是说,以后的娱乐场所不能无限制地进人,当人数达到一定限度后,将进行限制。
而我们所说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为确保疏散人流的畅通与安全,《通告》同时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多途径积极参与隐患举报

《通知》还鼓励市民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举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若是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通过有效举报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针对上海的单位和市民,上海消防提供了三种火灾隐患举报途径:您可以拨打电话举报,“96119”24小时的火灾隐患举报受理热线;你也可以来信举报,具体地址为中山西路229号102室“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收,邮编200051;您还可以网上举报,发送电子邮件至xfckjdb@126.com或上海消防局官方网站(http://www.fire.sh.cn)“火灾隐患违法行为举报信箱”。

相关链接:上海各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松江区:实地督导浦南农贸市场等大中型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检查商铺内装修材料选用、安全出口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抽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青浦区:深入宝丽金、靓点纯K、自由港等公共娱乐场所,实地查看场所内装饰装潢、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消控室值班等情况,抽问员工消防技能,听取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普陀区:深入曹杨花卉市场、泸定路上海儿童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实地查看建筑结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消防控制中心、电气线路敷等情况。
闵行区:检查七宝九星市场木材仓库区、油漆销售区和汇宝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具体要求。
杨浦区:实地检查滨江百联购物中心、五角场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疏散通道和应急预案制定等,了解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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