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重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浦天龙/ 文

文物古建筑是五千年文明史的有力见证,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直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更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历史文化损失。故而,充分认识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为首要任务,亟待解决。

一、文物古建筑火灾现状

文物古建筑火灾屡见不鲜。云南省独克宗古城因客栈工作人员用火不慎在2014 年1 月引发大火,致使335 户受灾,部分文物焚毁。拥有300 多年历史的贵州省报京侗寨在2014年初发生火灾,1000 多间荡然无存。2009 年至2014 年4 月,全国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1343 起,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居首位,占总数的37%,电器火灾占总数的21%。

二、文物古建筑火灾现状分析

1、火灾危险大,耐火等级低。
文物古建筑绝大部分以木质为构造材料,火灾危险性大大超过现行关于火灾负荷量的有关规定。各类构造材料,存在极易燃烧与传播度强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屋顶内部的烟与热并不能有效散发,致使急剧升温,极易出现轰燃的可能。
2、防火间距小,蔓延速度快。
我国绝大部分文物古建筑因为在受到艺术属性设计与建设的约束下,建筑之间较为依邻,连绵成片,防火间距小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发生火灾,且不能在有效时间内有效扑救的话,相连的主体和附属建筑很快会受到影响并迅速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案例在国内屡见不鲜。
3、消防设施少,扑救难度大。
一般来说,文物古建筑所处地点比较偏僻,所以,绝大部分周边的消防水源严重匮乏。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建筑周边除了生活用水的水池、水井外,几乎没有消防水池。
另外,建筑内的灭火器材少,损坏、过期的现象比较普遍。
4、电器火灾多,人为因素大。
目前存有的文物古建筑几乎都存在电气线路不穿管裸露敷设在梁、柱等区域上的现象。另外就是在文物古建筑内的游客、群众吸烟以及工作人员生活用火不慎也是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危险性之大、火灾隐患之多,令人担忧。

三、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1、深化思想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工作,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建章立制高位推动该项工作,人大、政协也要派员实地深入群众当中广泛征集和听取意见。消防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把消防因素列入文物古建筑单位评级评奖的重要考核指标。另外,消防、文物等有关部门要在加大信息共享的背景下,强化“联合执法,合力治患”减少火灾隐患。
2、应用先进技术,优化防火性能。
各地要成立技术专家组,在保持文物古建筑不受影响下对木质材料的建筑涂覆防火涂料,最大程度提升阻燃效能。
同时,减少天帐、飘带等极易引发火灾物品的采购和使用,进一步降低其火灾危险性。另外,遵循安全用火用电,在一定的程度上禁止或减少照明灯和高功率电器的使用。如果确实有使用需要的,照明灯具和高功率电器的线路必须要套管敷设。
3、加强消防设施,组建救援力量。
各地党委政府要充分意识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加大文物古建筑周边的消防站建设,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铺设消防车通道。同时,根据文物古建筑的所处方位,尽可能运用好周边水源,投资建造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加设室外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文物古建筑要实行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组建内部义务消防队,有经济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乡镇街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强化培训救援技能。
4、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消防意识。
各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还要结合区域文化特色,把消防知识与民间文化相结合,在文物古建筑单位、居民小区、中小学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楼宇电视等媒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文物古建筑要把防火警示标识张贴在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可以向游客、群众发放消防安全手册。清明节等火灾高发期间,要开展文物古建筑单位内部的消防演练,并组织群众开展消防教育和灭火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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