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4年12月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否则视为受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此外,还任命了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上海设立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上海是全国首个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省市。自2015年1月1日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和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集团化、多元化发展的监管需要,实现对资产公司的有效监管,银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对资产公司集团综合经营及集团管控从监管制度上进行了规范,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史上最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保法》修订草案正式施行。新《环保法》对企业惩治力度大大加强。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被称为“经济宪法”的《预算法》,完成20年来首次大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未按规定编制、调整预算等行为,引入追究行政责任的惩戒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四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公发布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2014年12月19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照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奥赛、体育特长生等6项高考加分被取消
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
《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上海公共场所的标牌、设施上有广告内容且同时使用规范汉字和外国文字的,应当以规范汉字为主、外国文字为辅,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文字,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文字。
琼瑶起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判决
2014年12月25日琼瑶起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于正电视《宫锁连城》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
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终审判决
2014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邹恒甫存在主观过错,实施了对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的加害行为,导致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且其行为已超出了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边界,构成了对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据此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驳回邹恒甫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8月21日至9月1日,邹恒甫曾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中连续发布十多条信息,指称北大院长、主任、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同年9月,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
呼格吉勒图被冤杀案国家赔偿2059621.40元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31日上午送达赔偿决定书。呼格吉勒图案国家赔偿项目及金额具体为: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