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座(五)
凭空消失的包裹

无标题

吴 海/ 文 汤俭荣/ 插图

一年一度疯狂的“双十一”结束了,保安小王这两天值班时看到快递员们总是拉着满满一车包裹,在小区每栋楼前穿梭,心里不由感叹小区业主们的购买力。李队长这时候走进值班室,跟小王说:“这两天小区闲杂人等进出频繁,你要多关注,不要让不法分子借送快递的名义有机可乘。”
小王说:“知道了,李队长,这两天兄弟们一定多加注意。”
话音刚落,小王就接到了12 号楼业主蒋小姐的电话:
“小王啊,你在值班室吗?”
“在,我在值班,您有什么事?”热心的小王跟蒋小姐聊起来。
“是这样的,我‘双十一’买了一些日用品,现在家
里没人,你帮我代收一下。”蒋小姐说道。
小王迟疑了,因为物业主管之前跟他们说过,门卫没有义务帮业主们代收包裹,于是小王说:“不好意思啊,蒋小姐,我们现在不帮忙收包裹的,因为之前有人让我们代收,结果东西丢了,还要我们来赔……”还没等小王说完,蒋小姐就打断了:“哎呀,没事的,我这几个包裹都是不值钱的东西,没人拿,就先在你那放一下,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了。”
小王一脸无奈地答应了。
当天,蒋小姐顺利地从门卫室取走了包裹,但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业主将没人签收的包裹放在了门卫处,后来递员们也习以为常了。小王总认为帮别人个小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有一天,有位业主在门卫室找了很久自己的包裹也没找到,然后就责问起小王来,小王一时间根本想不起他代收了哪些包裹,又是谁拿走了。
李队长看到他忧心忡忡的样子,就关心道:“怎么了,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小王说:“我帮业主们代收包裹,现在好像弄丢了一个。”
李队长说:“物业主管不是说了没必要帮忙代收包裹吗?你也真是热心过了头。”
小王说:“是啊,现在出了事儿,反而弄得自己里外不是人。”
李队长说:“我之前就这个问题跟我的律师朋友探讨过,他认为包裹丢失到底是谁的责任,主要看快递单据上签收一栏,如果上面没有收货人本人的签名,也没有门卫代签的字样,那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因为其没有尽到投递义务。
如果签收栏有物业门卫代签的字样,那就说明,物业门卫同意代收,如果东西丢失,就是物业门卫的责任了。小王,你在同意帮别人代收的时候,已经有了要帮别人保管的义务,虽然这个义务是无偿的,但是造成别人的损失,你也是要赔偿的。”
“可是那位业主的包裹,都没有跟我打过招呼就放在我这了,快递员一放下包裹就走了,所以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小王解释道。
“那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范围是公共服务,收取包裹属个人事务,从法律上讲,物业是没有代收义务的。快递员在没有得到代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包裹给了不是收件人的人,肯定是有责任的,一旦包裹出现丢失、破损,除非收件人能证明代收人在这个过程中有明显过错,否则代收人无需担责,你应该跟业主沟通一下,你在这件事上是没有责任的。
另外,贵重物品、易碎品,最好还是由本人签收,并当场验货。”李队长说。
事后,小王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还是帮那位业主调取了当天门卫室的监控录像,发现没有陌生人进出过门卫室,推断可能是其他业主没看清收件人,拿错了包裹,于是在每栋楼的公告栏张贴了寻物启事,第二天,拿错包裹的业主就将包裹物归其主了,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吃一堑长一智,小王不再随便答应业主们帮忙代收包裹的请求,但他也觉得,物业是社区的“管家”,替业主收包裹又是很多人共同的需求,无偿的代收服务也在情理之中,如果盲目拒绝代收,似乎就缺少了一丝人情味。于是,在物业大会上,他提出了物业公司与快递公司双方联手建立一种签收制度的建议,在小区建立包裹代收站,在合理规范之后,帮业主们代收包裹。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法条释义:

上述法条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是否有快递代收的义务,取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服务合同是否有明确规定,即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畴,若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则法律也不做硬性要求。
作为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件送到收件人处,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故收件人想要委托物业代收,则需三方协商成立保管合同,合同成立后,物业有妥善管货并承担货物毁坏、丢失、被盗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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