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安全再度成为社会热点

李雯涵/文

image-85鲁山养老院的一场大火,让38条生命一夕间在大火中永远消失,事故现场只剩下那块“帮世上老人解愁,替天下儿女尽孝”的招牌,明晃晃地刺在人们眼前,显得格外讽刺。付出惨痛生命代价的鲁山养老院大火,烧痛了所有人的心,烧出的不仅是对养老院消防安全的反思,更引起了众人当下社会养老安全问题的关注——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的当今中国,该如何让所有老人“老有所依”,拥有一个安全而幸福的晚年生活?

养老院火患 让“老有所安”并不安

5月25日19时,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康乐园老年公寓(民办)发生火灾,共造成38人遇难,4人轻伤,2人重伤。这些伤亡者都是七八十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惨剧传出,社会各界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成立鲁山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检派员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随着事故调查不断深入,一则则更新的新闻和消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问题也逐渐呈现在人们眼前。
这次养老院火灾伤亡为何如此惨重?过火房屋的建筑材料是重要帮凶。鲁山养老院大火燃起后仅10分钟,养老院里的整个“生活不能自理区”就陷入了一片火海,老人们根本来不及逃离。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院建筑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应使用砖混或混凝土结构的永久性建筑。可在过火“生活不能自理区”里,老人住的都是由彩钢板搭建的铁皮板房,这种房子墙体夹层多由泡沫板填充,俗称“铁皮泡沫屋”,极易燃烧,根本不符合规定,属于违规操作。
没有齐全的消防设施用来自救,也是导致此次惨剧的原因之一。根据幸存老人和现场目击者的说法,被大火烧毁的铁皮板房里只有几个简单的灭火器,附近也没看到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火灾发生后,也不见有人从养老院里拿出这些消防设备来使用。在易燃的铁皮屋里,总共安置着100多张老人床位,却连最基本的消防设施都不齐备,足以见该养老院基本设施薄弱、不完善。
此次火灾惨剧的发生,同样还与养老院管理问题脱不开干系。这次火灾发生位置在“生活不能自理区”,住在那里的老人大多行动不便,有的甚至瘫痪在床,火灾发生时根本无法自行及时逃出,最终葬身火海。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养老院内为防止老人旧病复发或突然发生病变,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生、护士值班。半自理老人因疾病或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就必须有护理人员每天轮流看护。全护老人则需要24小时有人照看,一般要与老人同住。可是在事故现场,从起火到消防接警来灭火,“生活不能自理区”里没有一位值班人员。根据幸存老人提供的说法,鲁山养老院里老人多护理人员少,每到晚上就经常找不到护理员。在最需要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区”里,相应的护理制度都没得到有效执行,更不用提是否还有周全完善的应急预案。这暴露出养老院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
鲁山养老院旁有一座加油站,和养老院仅一墙之隔。养老院十多米开外的路边,还有另一座加油站和加气站。根据《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加油站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应为50米,而共计拥有200多张床位的鲁山养老院,所处的地理位置根本就不安全。可是,鲁山养老院还是在2010年底由平顶山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了,并且“证件齐全”地在当地运营多年。河南省政府2011年养老服务机构年检结果报表里显示,鲁山养老院年检结果为“合格”。在鲁山县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该项目还与其他几处养老院一起被视为该县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的表现。为何老人颐养天年的住所是原本用于临建的彩钢房或铁皮泡沫屋?消防验收究竟是如何通过的?养老院出现了违规行为,当地民政主管部门为什么没有予以制止和纠正?种种疑问,不禁让人困惑当地民政部门在对养老院消防安全监管上的重视程度。

老龄化社会 折射出诸多养老安全问题

对于很多人来说,如今的养老不是什么轻松话题,反而越来越沉重。随着中国老龄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种种养老的需求也日益凸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而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的问题,也使得越来越多的老人到养老院度过自己的晚年。但是,我国平均1000名老人仅拥有17张床位。全国范围内,公办养老院几乎都是“一床难求”,曾有媒体报道,想在公办养老院预订床位,需要等到166年之后。空巢独居老人越来越多,公办养老机构却少之又少,在养老床铺供不应求的现状下,一些收费低廉的民办养老院成为重要补充。
可是,由于养老院投入回报时间过长,而地方政府又没财政能力提供扶持政策,为了方便民办养老院早日建起来,就只能不断降低申办门槛:只要能住人就行,至于安全不安全,有没有专业的护工都不重要。结果,养老院建起来了,相应的制度和监管却没有跟上,导致不少民办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差、场所设施简陋,根本不能满足安全养老的需求;另一方面,养老院超员接收,院内设施频繁地使用,不少设备老化加速却又没得到及时更新,留下安全隐患,又进一步增加了危险。鲁山养老院的这把火,正是烧出了当下民办养老院低门槛的现实,这也是很多地方民办养老院普遍存在的共同问题。
根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至今,全国发生至少8起有影响的养老院火灾事故,导致至少60人死亡。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养老院,却成了时常被死亡阴影笼罩的“鬼门关”。鲁山养老院这一场大火,让人看到的不只是养老安全管理的失职,还有养老公共服务的缺位。资金投入不足、硬件设施简陋、护理服务不足、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低下……鲁山养老院可以说是我国很多养老机构的一个缩影,而养老院安全问题,还只是当今众多安全养老之困中的一方面。
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让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饮食出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可是,除了养老院之外,老年人的其他需求里也同样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
例如,不少家庭将老人留在家中养老。殊不知这些留在家中养老的老年人,身边也是安全隐患重重。这些老人经常因为子女工作忙碌等缘故,得不到充分照料。绝大部分时间里,老人们都是独自呆在家中,自己照顾自己。然而年纪渐长,无论反应、记忆力还是身体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稍不留神,就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威胁到自身生命安全。
医疗保障上的不足也在无形中为安全养老增加隐患。老人年事已高,身体抱恙不在少数,相比其他人群来说对于医疗保障的要求更高。在这些身患疾病的老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患有骨质疏松、高血压、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等老年人常见病种,看病买药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一件很频繁的事情,医疗费用占到日常收入的大部分,这使得老人,尤其是家庭条件较差的老人们的生活变得更为拮据,生活缺乏保障。部分老人甚至因此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一些保险保障服务,或者养老服务、保健品等,对自身健康方面的“投资”很少,也因此使自身健康安全恶性循环。
饮食和出行上忽视安全也每每威胁到老人健康和生命。2014年,湖北一家旅行社组织300多名中老年游客进行“千名老人下江南”九日游,途中因为食宿点的饭菜存在卫生问题,让体质本就孱弱的300多名老人上吐下泻,其中7名反应严重者被送院后确诊为食物中毒,留院输液治疗。2015年6月1日,405名乘坐“东方之星”客轮畅游长江的游客绝没有想到轮船会在监利水域失事沉覆,他们几乎都来不及逃生命殒长江。在这些丧生的游客中,50-80岁的中老年游客占了大多数。企业在追逐利润的时候,是否对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安全做了特殊的考虑?市场化的运作,是否就是拼命降低成本,乃至将安全成本也置之不顾?
除去物质上的保障,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难以得到满足。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心理会逐渐发生老化,内心变得更加敏感,常被失落、孤独、焦虑等情绪所笼罩。很多独自在家的老年人平日里无人可聊,无人可伴,对自身养老问题、重大疾病、家庭纠纷等问题产生的负面情绪也就无法得到排解和抚慰。心里有事,却无处倾诉,久而久之,一些老年人便在这种寂寞与孤独的环境中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走向极端。有数据显示,自杀已成为中国老年人排行死亡的第十大原因。在自杀死亡的老人中,95%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同时,中国的老年期精神障碍的患病率达1.5%,明显高于普通人群。

措施行动 保障养老安全刻不容缓

社会上经常宣传要让老人“老有所安”。“老有所安”,就是要安全、安心地安置老年人,这是一个养老保障、民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尺,而安全是其底线。若要老人能够颐养天年,就必须得安全为先;没有安全的先行,又谈何让老人安享晚年。近几年接二连三的养老安全事故,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社会各界都意识到:保障养老安全刻不容缓。
鲁山养老院大火发生后,国务院立刻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国各地相继展开养老机构大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经评估不可能达到消防标准的养老机构,坚决予以关停。业内专家也建议,当下有关政府部门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养老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创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要求,以及专业护理人员的人数和技能要求。政府应当在财政上加大对养老事业支持力度,扶植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此外,养老院自身的运营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监管也都应得到进一步加强,做到防微杜渐。
不仅是养老院需要措施来保障安全,涉及到养老的其他方面需求也同样离不开安全保障措施。“有备而老”才可确保“安全养老”。为了让老年人晚年生活多一份保障,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国500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后就能领取含有政府补贴的养老金,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
对于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养老安全问题,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推广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通过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的服务,以人性化的关怀服务缓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难题。
而对于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专家建议基层政府部门可当创造条件,为老人开辟专门活动场所,聘请专业人员指导老人锻炼身体、培养兴趣,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减轻晚年心理负担和空虚感,提高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子女尽孝 “老有所依”的长远之计

从制度保障到人性关怀,上至政府下到民间慈善组织都始终在为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体系而努力。然而,提及如何养老,很多老人仍是摇头叹息。在很多老年人眼里,来自子女的关心和慰藉远比养老院一张床、志愿者一次服务来得更重要。亲情是制度无法取代的,家庭的关怀才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2013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老年人的家庭关怀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等。但多项社会调查显示,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效果并不理想。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让子女们终日忙于奔波工作,无法做到“常回家看看”。逐渐缺失的家庭关爱让老年人精神上感到“老无所依”,社会上留守老人不断增加,养老安全问题也随之不断出现。
要应对当下的种种养老难题,除了从政策措施上制定硬性规定,将“孝”纳入公民教育之中才是长远之计。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与其整日以硬性规定强制子女尽孝,不如通过全民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孝道的氛围来得有效果。比如,可以在中小学教材里增加更多的尊老爱老内容,宣传社会上各种敬老养老的优秀事迹,在人们心中根植下关爱老人的美好种子,渐渐地,子女就会更加主动关心家里的老人,经常问候和探望老人,“常回家看看”也将不再只是一句空口白话。老年人们的养老生活,也能因得到来自子女的照顾,拥有更多的安心与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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