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是法治应有之义

西人喜签名,国人重印章。尤其是在证明文件上,少了一个图章就办不成事。敲章最多的,据说是居委会。报载,上海虹口区一个居委会一年要敲500 多次章,用以给居民证明初婚未孕、生育、寄宿、居家养老、帮困金助学、无犯罪记录、残疾证申办、身份证遗失、办理低保、死亡、报户口、养狗、支内回沪……弄得居委会焦头烂额,一不小心还会担上干系莫名被告上法庭。自从上海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一号课题以来,这个现象逐渐改观。一些街道率先公布了居委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证明不在居委会可以证明范围之内,更多的则逐步建立起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居委会印章使用清单等两张清单,推进居委会减负增能。
“清单”建得好!因为这是基层减负增能的必要手段。居委会其实不是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只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长期以来人们却总把它作为政府的助手来看待,居委会工作人员也总是以“干部”自居,因而居委会的章也就成了证明力不弱的“公章”了。正本清源,居委会必须依法办事,因此它不能也不该被赋予法律之外的职权职责。像亲子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等,根本就不该由它出具。现在有了“清单”,居委会得到了“解放”,不再缠夹于那些能力不及的事务,可以专心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清单”建得好!因为这更是“法治”精神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什么是法治?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并根据对此的了解,去计划他自己的个人事务”。现代法治要求的公正透明可预期也正在于此。有了“清单”大家都可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必须做。这不仅让居民在办事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方向,也让基层机构做起事来底气十足。
同样给基层减负增效也在消防部队中全面推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不仅建立了基层减负增效工作专班,而且在广泛深入务实的调研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均很强的对策建议。其中就有精简版的基础台账和规范性文件这两个清单。根据实际需要,废止台账30 项、规范性文件95 个、整合台账25 项、修订规范性文件51 个、新立规范性文件6 个。精简后,基层中队台账由100 多项减至40 项。这不仅仅是做“减法”,实际上是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必要的制度 措施和方法创新。随着科技强警的推进,一些高科技的装备配发到基层,成为消防战士灭火救援的有力助手,那些传统纸质的基础台账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而在实际工作中,又有一些基础台账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立的,甚而出现了检查之前突击补账的奇怪现象。这些都背离了基层工作的初衷,与其让那些形式主义的陈规旧习拖累基层战斗力,不如清清楚楚地列出清单,把必要做的、不要做的全都明确下来,固化原本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消除影响部队全面建设的负能量。如此一来,便能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增强部队核心战斗力,把好钢用在刀口上,把消防部队的力量使在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的根本职责上。
唐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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