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2018年12期)

恶意透支信用卡超五万元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公对私转账成为税务稽查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文件公布,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自今年12月1日起,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今后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直接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目的在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为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最高达60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发布《“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11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如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情况应纳入考评

公安部印发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简称《规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开展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管理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到现场办理的事项或者环节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从危险货物的一般要求、运输豁免、多式联运、人员培训,到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标签、托运程序,再到运输作业要求、装卸操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相较于2004版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更为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军人及家属乘道路客运优先购票

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随行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老片“复映”有规可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和相关法规,国家电影局下发了《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复映影片的规范,是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复映影片必须进行内容重审和重新发放公映许可证,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

上海实施《上海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委最新下发的《上海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将公开,公众无需注册就可查询;接受支持的课题组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凡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向社会公布;科技工作者要在科技报告中描述所从事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结果、参考文献等。这一政策将使科研环境更加透明,使每一笔科研经费开支清清楚楚。

(栏目编辑:谭 婧)

衔换新,心不变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谭婧/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8日

今年11月9日,在这个对消防队伍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并致训词,这是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的又一重要时刻。在上一期栏目中,本刊已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作了详细解读。11月9日零时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服饰正式启用,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志服饰。

1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八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的配套行政法规,是消防救援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佩带办法、缀钉、更换收回、制作管理等作了规定。新的标志式样是什么样的?有什么佩戴规范呢?

《办法》是《消防救援衔条例》的配套法规

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的配套行政法规,这一《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规范佩带办法、严格制作管理,是消防救援衔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增强消防救援队伍的使命感、荣誉感,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都有重要意义。

消防救援队伍虽已退出现役,但仍按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规范着装,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强队伍日常作风养成的重要途径。消防救援衔标志是消防救援职业象征和身份标识,佩带是否规范得体,关系队伍作风形象。因此,《办法》对消防救援衔标志的佩带有明确要求。消防救援人员佩带的衔级标志必须与所授的衔级相符,不能随意佩带。另外,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晋升或降低消防救援衔时,由批准机关更换其消防救援衔标志;取消消防救援衔的,由批准机关收回其消防救援衔标志。《办法》还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标志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仿造、伪造、变造和买卖、使用消防救援衔标志,也不得使用与消防救援衔标志相类似的标志。

消防救援衔标志佩带在肩章和领章上,肩章分为硬肩章、软肩章和套式肩章,硬肩章、软肩章为剑形,套式肩章、领章为四边形,肩章、领章版面为深火焰蓝色。硬肩章图案由金属材料等压铸电镀制成,软肩章、套式肩章、领章由纺织材料织唛制成。消防救援人员着春秋常服、冬常服和常服大衣时,佩带硬肩章;着夏常服、棉大衣和作训大衣时,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佩带软肩章,消防员佩带套式肩章;着作训服时,佩带领章。

《办法》颁布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的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之中。《办法》公布施行后,根据进展计划,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集体转制人员的授衔、换装等一系列工作将陆续展开。

消防救援衔使用消防斧、水枪等元素

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使用了五角星、橄榄枝、雄鹰翅膀、六角星花、紧握手腕和消防斧、水枪、消防水带等元素,既沿用我国原有消防徽章设计理念,也参考了国外消防队伍的徽章式样。象征着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党和国家赋予职责使命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充分体现了消防救援队伍英勇顽强、反应灵敏、专业高效、不怕牺牲的纪律队伍特点。

根据《办法》,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衔标志由金黄色橄榄枝环绕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五角星、雄鹰翅膀、消防斧和消防水带构成;指挥长、指挥员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六角星花组成;高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中的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交叉斧头、水枪、紧握手腕和雄鹰翅膀构成,预备消防士衔标志为金黄色横杠。

《办法》规定,消防救援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徽标;副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多半周徽标;助理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小半周徽标。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二道粗横杠,高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一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二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三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一道粗横杠,一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二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三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四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高级消防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一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粗一细四道横杠,二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道粗横杠,三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二粗一细三道横杠;中级消防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一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二道粗横杠,二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粗一细二道横杠;初级消防员衔标志中,三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粗横杠,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细横杠,预备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道加粗横杠。

“火焰蓝”新式制服展现新形象

除了佩戴在肩章和领章上的新式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队伍新的服装样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此前,消防员制服和作训服均以深绿色打底,新式制服的主体颜色采用“火焰蓝”,总体沿用传统制式服装样式。春秋常服、冬常服在袖口增加袖饰带,总监为一粗二细、指挥长为一粗一细、指挥员为一粗、消防员为一细。春秋(冬)常服、作训服颜色选用深火焰蓝色,突出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特性。夏常服上衣和内衬衣颜色,指挥长以上采用白色,其余的采用浅火焰蓝色。

除了制服,配套的制式帽、胸徽、胸号牌式样同样一并公布。制式帽分为大檐帽、卷檐帽,其中干部大檐帽帽檐分别设计有金色、银色两色松枝,消防员大檐帽帽檐无松枝。干部卷檐帽分别设计有金色、银色帽饰带,消防员卷檐帽配黑色皮革帽饰带。帽顶采用白色,帽墙与常服颜色一致,大檐帽帽墙暗织连续消火栓图案。

至于制式帽上佩带的帽徽则分为金属大帽徽、金属小帽徽、软帽徽三种,在设计过程中融入国徽和雄鹰翅膀两组图案,主体颜色为金黄色,中间空隙处为蓝色。帽徽融入国徽和雄鹰翅膀两组图案,主体颜色为金黄色,中间空隙处为蓝色。寓意是盾形两侧环绕橄榄枝和松枝,象征消防救援队伍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国徽象征国家,代表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

干部、消防员的胸徽中的设计元素更为丰富。其中,干部胸徽整体造型为盾形,包含五角星、交叉斧头、水枪、雄鹰翅膀、定位标识、紧握手腕、地球、雷达波和飘带。主色调为金黄色,上下分别标注“中国消防救援”中英文字样。消防员胸徽整体造型为圆形,主色调为银白色,主要标志与干部胸徽相同。寓意是盾牌造型象征守护,五角星象征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紧握手腕象征救援,定位标识和雷达波代表精准定位、科学搜救,雄鹰翅膀代表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地球代表全域搜救、国际合作,交叉的斧头和水枪表明消防队伍。

领花整体造型为圆形,颜色为金黄色。由橄榄枝环绕交叉斧头、水枪、雄鹰翅膀和六角星花或原子符号组成。六角星花代表管理指挥人员和消防员,原子符号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春秋、冬、夏常服通用。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疑问,到底“火焰蓝”这个主色调有什么寓意呢?“火焰蓝”是火焰在温度极高时产生的颜色。蓝色象征着火焰的高温与纯净,不但寓意着消防员是与火焰打交道的工作,还象征着消防员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热情与决心。从橄榄绿到火焰蓝,从消防兵到消防员,从军衔到消防救援衔,改变的是装束,不变的是初心。

三别烟花爆竹 新春更加美好
《上海市2018 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发布

谭 婧/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上海市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发布部门:上海市公安局
实施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一首“爆竹声中一岁除”几乎成了烟花爆竹的成名曲,传递着千年的民俗传承,凝聚着无数的爱与归宿。但随着近年来雾霾锁城、安全堪忧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春节是否燃放烟花爆竹,成了各地民众热议的话题。在现行烟花爆竹管理制度与城市公共安全需求的矛盾催化下,作为全国排头兵的上海,率先迈出“禁燃”的一大步:2016 年1月1 日起,上海启动严格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简称“禁燃令”),不仅将禁燃范围从内环扩大至外环,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国家机关驻地、文保单位等场所,以及重污染天气期间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令”实施两年来,上海外环以内基本“零燃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被严格落实,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也得到了严厉的打击。为了继续营造环保安全过年的“新共识”,2017 年12 月22 日,上海市召开2018 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面防控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并发布《上海市2018 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动员部署社会面防控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禁燃范围进一步扩大

进入“禁燃令”的第三年,上海对烟花爆竹管控的探索仍在继续。从《方案》中不难发现,与2017 年相比,2018 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更加从严从紧地划定了禁放区域,其中外环线之外,各区在2017 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另外,上海将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抓好烟花爆竹的源头安全管控,全力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
首先,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以外的外环线外的其他区域,倡议市民安全和文明地燃放。
其次,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环保、气象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并提示市民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不得燃放上海市未准予经营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或者从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烟花爆竹零售点、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鼓励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

实施“禁燃令”以来,上海始终坚持通过设立集中、长期和临时回收点,以烟花置换物品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这么一个看似细小的举措,却体现出上海“禁燃令”背后的人文关怀。按照《方案》,2018 年上海继续在各街镇、居村委会按照“便民、就近”的原则设置回收点,在墓园、入沪道口等场所设置长期回收点,采取“烟花爆竹换礼品”的形式鼓励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
为了达到“外环内禁放禁售,外环外尽量少放、不放”的目标,截至目前上海共开展禁燃禁放集中宣传256 次,发放禁燃禁放宣传资料350 万份,滚动投放禁燃禁放宣传2500 场,全网发送公益提示短信3600 万人次。
另外,据上海市消防局介绍,2018 年上海继续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的源头管理,严格经营许可、严控市场投放总量、严格销售现场管理。比如销售方面,上海今年将继续执行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的要求,最多设置9 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并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实名购买原则。原则上,只有持外环外身份证的市民才能购买,如有人户分离情况,将按要求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所属社区民警也会立即上门核查情况,确保烟花爆竹不会流入禁燃区。
再如投放量方面,2018 年上海全市的烟花爆竹市场投放总量,按照不高于去年的原则,原则上控制在2700 箱以内。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海可以合法销售的仅限于鞭炮和高升,没有烟花。也就是说,若发现有烟花燃放,民警也将上门核实来源,如涉嫌违法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平安志愿者参与巡查管控

据环保部门统计,2017 年除夕夜18 时,全国338 城市中仅19 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以上污染。然而随着烟花爆竹燃放量大幅增加,到初一凌晨2 时,183 个城市达到重度以上污染,其中严重污染城市多达105 个。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充分实施“禁燃令”的上海在除夕夜间PM2.5 浓度并未出现明显上升现象。这样的新常态,离不开管理上的加强,也离不开全民的参与和努力。
根据《方案》要求,2018 年的小年夜(2 月14 日)、除夕(2 月15 日)、年初四(2 月19 日)和元宵节(3 月2 日)这些时间节点为重点管控时段。届时,全市平安志愿者将走上街头、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定点监测守护、巡查劝导工作。公安、武警系统也将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在重点管控时段,民警将按照要求划分最小管控单元,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主动与综治部门建立对接协调机制,与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一起,对全市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楼宇及路段都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
此外,上海公安、消防等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与预案,落实应急机动力量,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确保重要节点期间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件和事故。公安消防部队将严格等级战备,保证一线执勤和蹲点驻防力量,进一步提高应急调度等级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

随着春节的临近,总有不法分子为了谋求利益试图突破“禁燃令”。对此,上海将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据统计,仅2017 年12 月1 日至2018 年1 月10 日短短40 天,上海累计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同比去年同期下降78.7%,刑事拘留20 人,行政拘留12 人,收缴烟花爆竹2312 箱,罚款24.28 万元。
这也表明,经过两年的烟花爆竹管控宣传,市民群众守法遵法意识不断提高,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明显减少。
《方案》表示,公安消防部门将将通过入沪盘查、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市、流散社会的烟花爆竹。此外,机场、铁路、上海港、长航等公安部门也将严格落实交通枢纽和重要站点“进站安检、到达安检、民警巡检”制度。即日起至3 月2 日,公安部门各分局及铁路、上海港、长航等部门均成立至少2 个“多警种联合打击组”,每日对辖区开展逐片巡查管控,铲除违法烟花爆竹滋生土壤。
同时,公安部门还将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货运码头、水上设施、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为了继续发挥全民力量,《方案》再次强调,市民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头上是湛蓝的天空,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身边是安全的环境,这才我们应当分享的现代“年味”。

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于10月27日发布实施

谭 婧 /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发布部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一直以来,消防队伍是“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重大灾难、险情面前,他们始终践行着“最美逆行”。据统计,中国消防官兵每年要面对上万起火情,过去十年,牺牲人数超过 300 名,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年10月9日,消防现役实行53年后,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消防队伍作为应急管理部的应急骨干力量继续肩负使命,这一动作也被认为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迈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一步。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强化队伍指挥、管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设立消防救援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衔是指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根据《条例》,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 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支队伍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遂行任务的需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明确指挥层级、指挥关系和指挥责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高效。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的需要。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和身份,有利于按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确保队伍正规有序、纪律严明。

三是适应队伍转制的需要。消防、森林两支部队为成建制划转,原来实行武警军衔制度,转制后继续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实现改革平稳过渡。

四是增强职业荣誉的需要。消防救援职业风险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实行专门衔级制度,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崇高荣誉,对于增强消防 救援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队伍忠诚履职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救援衔如何设置?

《条例》共7章28条,对消防救援衔的称谓、等级、授予、晋升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其中,管理指挥人员设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 置专业技术高级指挥长和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二等八级;消防员设 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共三等八级。

授予消防救援衔,需要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当消防救援人员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且经培训合格时,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在执行消防救援任务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晋升。

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一般与其职务等级晋升一致。消防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按照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年限确定。晋升为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由国务院总理审批;其余按规定权限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其消防救援衔予以保留。消防救援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或者调离、辞职、被辞退的,其消防救援衔不予保留。消防救援人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应当相应降低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剥 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消防救援衔相应取消。

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有什么特点?

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总体上参照了军衔、警衔的做法 与军衔、警衔有所不同的是,将衔级与职级合并设置,实行一职对一衔。这样设计更简洁明了、也便于指挥。在衔级称谓上,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突出“指挥”特点,称为总监、指挥长、指挥员;消防员主要体现“消防”特点,称为消防长、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中央改革方案中专门明确,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定位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这个定位,本身就是巨大的荣誉。这次设立消防救援衔,更是党和人民给予消防救援队伍的政治荣誉。

除了立法,这支队伍还会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专门的表彰奖励制度。总的是通过多种措施,使消防救援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截至目前,根据 11 月 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第 705 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已经出炉。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之中。8 月下旬,中办、国办印发了组建队伍框架方案,明确了队伍组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9 月底、10 月初,武警森林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已分别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转应急管理部,目前正按中央批准的意见,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训;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消防救援衔条例》。下一步,还将组织授衔、换装、换车牌、人员职级套改、落编定岗等一系列工作。总之,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逐项抓好改革任 落实,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转制任务,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确保各项消防救援任务圆满完成。

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虽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转换,但听党指挥的政治底色不变,践行“为人民于危难中勇敢逆行”的铮铮誓言不变。在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的时代背景下,消防救援人员将继续在关键时刻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法律资讯(2018年11期)

“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从今年 11 月 10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 106 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旨在扫除准入障碍,打通经营通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成本,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违法行为将追责

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 165 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于今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 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增加 165 种药物品种,进一步优化结构,规范剂型、规格,强化临床必需,并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更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础支撑,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负面清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医疗 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更严标准助力消灭校园“毒跑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塑胶跑道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小 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新国标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解决 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中,场地全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提出了符合绿色发 展、技术进步、行业规范以及学生健康防护要求 的各项技术指标。

净水行业“新国标”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自今年 1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家用及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产水率最低不能小于 35%(5 级水效),低于这个限定值的反渗透净水机为不合格产品,将禁止销售。此举有利于推动反渗透净水机水效提升,加速市场上高耗水劣质产品淘汰步伐。

上海为公共数据立法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自今年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上海第一部关于公共 数据管理与“一网通办”改革的地方政府规章,立 足于对公共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立法,以集中统一管理为核心,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的整合应用,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全国首张服贸领域负面清单在沪实施

上海市最新制定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确定以负面清单模式对服务贸易进 行管理的地方政府文件,是上海自贸区推出全国 一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标志着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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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2018年10期)

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程序更明确

由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简称《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例》还明确要求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

由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网上处理

为推进道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四部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进入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理赔计算器等,也可以在线直接提起调解申请或者诉讼。

网络餐饮服务的安全操作要求更高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简称《规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规范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上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上海市经信委发布通知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的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通知要求,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强化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产销衔接,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栏目编辑:谭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