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于10月27日发布实施

谭 婧 /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发布部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一直以来,消防队伍是“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重大灾难、险情面前,他们始终践行着“最美逆行”。据统计,中国消防官兵每年要面对上万起火情,过去十年,牺牲人数超过 300 名,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年10月9日,消防现役实行53年后,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消防队伍作为应急管理部的应急骨干力量继续肩负使命,这一动作也被认为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迈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一步。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强化队伍指挥、管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设立消防救援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衔是指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根据《条例》,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 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支队伍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遂行任务的需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明确指挥层级、指挥关系和指挥责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高效。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的需要。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和身份,有利于按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确保队伍正规有序、纪律严明。

三是适应队伍转制的需要。消防、森林两支部队为成建制划转,原来实行武警军衔制度,转制后继续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实现改革平稳过渡。

四是增强职业荣誉的需要。消防救援职业风险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实行专门衔级制度,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崇高荣誉,对于增强消防 救援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队伍忠诚履职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救援衔如何设置?

《条例》共7章28条,对消防救援衔的称谓、等级、授予、晋升等作出了专门规定。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其中,管理指挥人员设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 置专业技术高级指挥长和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共二等八级;消防员设 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共三等八级。

授予消防救援衔,需要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当消防救援人员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且经培训合格时,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在执行消防救援任务或其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晋升。

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一般与其职务等级晋升一致。消防员的消防救援衔晋升,按照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年限确定。晋升为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由国务院总理审批;其余按规定权限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其消防救援衔予以保留。消防救援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或者调离、辞职、被辞退的,其消防救援衔不予保留。消防救援人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应当相应降低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剥 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消防救援衔相应取消。

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有什么特点?

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总体上参照了军衔、警衔的做法 与军衔、警衔有所不同的是,将衔级与职级合并设置,实行一职对一衔。这样设计更简洁明了、也便于指挥。在衔级称谓上,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突出“指挥”特点,称为总监、指挥长、指挥员;消防员主要体现“消防”特点,称为消防长、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中央改革方案中专门明确,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定位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这个定位,本身就是巨大的荣誉。这次设立消防救援衔,更是党和人民给予消防救援队伍的政治荣誉。

除了立法,这支队伍还会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专门的表彰奖励制度。总的是通过多种措施,使消防救援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截至目前,根据 11 月 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第 705 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已经出炉。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之中。8 月下旬,中办、国办印发了组建队伍框架方案,明确了队伍组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9 月底、10 月初,武警森林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已分别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转应急管理部,目前正按中央批准的意见,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训;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消防救援衔条例》。下一步,还将组织授衔、换装、换车牌、人员职级套改、落编定岗等一系列工作。总之,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逐项抓好改革任 落实,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转制任务,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确保各项消防救援任务圆满完成。

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虽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转换,但听党指挥的政治底色不变,践行“为人民于危难中勇敢逆行”的铮铮誓言不变。在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的时代背景下,消防救援人员将继续在关键时刻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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