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让发展更稳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谭 婧/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时间:2017年2月3日

安全生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从而“常谈常新”的热门话题。前不久,我国“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出炉,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五年下降,2015 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0 年分别下降22.5% 和16.8%,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3% 和46.6%。
不过,当前我国仍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过程中,这也意味着“十三五”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新老问题交织、挑战机遇并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对促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好转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一条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十八大以来,“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是国家持之以恒的坚守。这条红线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线,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线。
此次《规划》的出台,把红线意识作为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大方向、总战略,并将之凝练归纳为“安全发展”理念,强调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深化安全发展理论研究,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也就是说,贯彻落实《规划》首先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此统领指引各项工作。

瞄准一个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安全生产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福祉,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此,《规划》在编制中运用了大数据技术对14 年来817 万起事故的行业、类型、原因、区域、时段和演化规律进行分析,确保安全生产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规划》强调大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出“到2020 年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总体目标,以及9 项具体安全生产指标。

坚持一个中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从数据来看,近年来伤亡人数、事故起数虽然少了,但重特大事故仍然频发,危害严重,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是安全生产领域最紧迫的任务。《规划》为此也提出了9 项具体指标:
为了突出反映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 项指标;为突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设置“重特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2 项指标;为突出事故防范的重点行业领域,设置“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4 项指标。面对重特大事故多发的现状,《规划》还明确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等17 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且较“十二五”新增了“城市安全”一项。

贯穿一条主线——全面落实《意见》重大举措

在今年1 月刊中,本刊曾解读了去年12 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意见》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提出了30 项具体措施。
《规划》作为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和引领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细化、完善、分解了《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确保实现《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中期目标,更为“到2030 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长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些目标指标既相辅相成又各有侧重,共同构成安全发展的基本要素。

强化三方责任——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是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力量。《规划》把“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强调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化三者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突出六大领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依法监管和专项治理

“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一个人的愿望,无数事故经验告诉我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职业健康等六大领域,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领域,更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关键行业。
针对上述六大领域,《规划》提出推动不安全矿井有序退出;开展采空区、病危险库、“头顶库”专项治理;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准入条件,实现重点涉药工序机械化生产和人机、人药隔离操作;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深化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夯实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提高防治技术支撑水平。

落实八大工程——建设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等八项重点

工程安全生产重在强基固本。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划》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载体作用,提出实施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八大类80 余项重大项目工程,加快完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基础工作条件,改造升级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建成一批煤矿灾害治理、危化品企业搬迁、信息化建设、公路防护工程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和推进力度,积极落实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建设条件,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投融资安排,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做好四项保障——目标责任、投入机制、政策保障、评估考核

说到底,《规划》能否发挥成效,关键在于实施。为增强约束指导功能,防止出现“空中楼阁、束之高阁”现象,《规划》提出“落实责任、投入机制、政策保障、评估考核”四方面保障措施,要求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加强中央、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推动建立国家、地方、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以此完善综合保障条件,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政策环境。与此同时,还明确了制定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重点煤矿安全升级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转产等10 余项经济产业政策。
总之,“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但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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