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2017年3期)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

今年3 月1 日起,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落地施行。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虚报电影票房将受重罚

从今年3 月1 日开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电影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新规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的,最高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长途汽车购票乘车要实名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今年3 月1 日起实施。新规规定,明确了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始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客运站经营者进行票、人、证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旅客配合实名查验的义务性要求。旅客进站,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四大类网购商品不适用7 日内无理由退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今年3 月15 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同时,存在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7 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等行为,还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

上海公共场所控烟范围扩大

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后,于今年3 月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中小学校、儿童医院等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并对室外吸烟点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须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器具等。

“非标电动车”禁止在上海上路

由上海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2014 年3 月1日起施行,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即“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该《办法》制定了过渡期(3 年)管理措施,对《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可申领临时牌照上道路行驶。今年3 月1 日起,当年发放的临时牌照失效,再上路将面临处罚。

上海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更完善

《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自上海市政府第一百三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今年3 月1 日起施行。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中小学校、幼托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市有关规定,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或者要求到校避险的学生,学校应当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等。

上海法院全面实行“网络在线”司法拍卖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的《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从今年3 月1 日起实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在线拍卖。《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当事人自愿、执拍分离等六大原则。内容涉及: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法院可委托辅助机构完成的工作类型,拍卖标的物的底价确定,符合暂缓或裁定中止拍卖的情形等内容。

(栏目编辑:谭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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