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座(十九)
有票却上不了飞机

吴 海/ 文 何忆雯/ 插图

转眼又是一年,新春期间,许多人选择将自己的年假与新春长假拼凑在一起,好好利用这十几天的假期,可以去遥远的地方进行一番深度旅游。
保安小王的姐姐、姐夫同样也选择了这样的机会,提前半年多订了前往欧洲的机票与住宿,甚至某些景点的门票他们也早早地订好了。出游前两人兴奋地跟小王说:“等着我们从欧洲回来给你带纪念品!”小王悻悻地说:“你们都出去玩了,过年要留我一个人在家,我还是去找李队长吧。”
小王来到保安室,跟李队长说:“姐姐、姐夫都出去玩了,过年我你家玩吧,我可不想落单!”李队长说:“行啊!自家人别客气。”话音刚落,小王接到了姐姐的电话:“哎,真郁闷!我们早早到了机场,办理值机手续时,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我们由于航班超售,我们俩不能登机。”小王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惊讶道:“买了机票付了钱,不能上飞机?哪有这样的事儿!”姐姐说:“我们买机票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买的是超售机票,哎呀,我连超售机票是什么都搞不清!你说怎么办啊!”小王追问道:“航空公司怎么说?”“航空公司说我们买这个机票的时候,网页上说了这是超售机票,是我们自己没注意看,现在给了我们《不正常航班证明》,载明原定于今天起飞的航班由于超售延误,起飞时间推迟至明日,可是如果明天飞,我们在欧洲的酒店都订好了,本身十五天的行程,也要压缩成十四天!这可把我们的计划全打乱了!”姐姐伤心地说。
李队长在旁边听到了这事,建议他们先冷静下来,酒店能改日期的先改了,然后把来回机场费用的单据都留存下来,目前只能等到第二天再飞了。
小王一下子怒火中烧:“李队长,这跟欺诈有什么区别!明明不一定能上得了飞机,却不告知消费者,如果是这样,我姐就不会买这种机票了。”
李队长说:“如果是欺诈消费者,那我们救急的途径就很多了,而且现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支持惩罚性赔偿的!不过这个问题太专业了,我要问问旅行社的朋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旅行社的朋友告诉李队长和小王,这样的情形尚不构成对消费者欺诈。机票超售是指航空公司所售机票数量超过了航班上实际的座位数,使得购票旅客到达机场后由于客满而无法登机以致造成延误。说得具体一点,比如飞机有100 个座位,航空公司卖了106 张票,它赌有6 个人改签或者退票,这样它减少损失,但是如果没有6 个人改签或者退票,多出6 个人就没办法,上不去飞机。这6 个人如何界定,这个航班去得最晚的6 个人上不去飞机,就按照活该倒霉处理。所以旺季一定要早去!上不去找谁都无能为力!
“超售”符合航空运输行业惯例,航空公司并没有欺诈故意。法律上对超售行为没有明令禁止,民航总局在公开网站上对超售进行了介绍和许可,对超售尚未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范和必要的管理。当航班没有发生乘客签转退票等情况,“超售”机票才会发生后值机乘客无法登机的后果。航空公司并非对小王姐姐在内的该航班所有购票人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航空公司也采取了为他们安排改乘航班的补救措施,与经营者欺诈的主观恶意性存在区别。
航空公司超售行为具体应担何种责任?首先,旅客购买承运人的机票,双方之间建立了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但因航班存在机票超售,导致姐姐、姐夫不能登机准时到达目的地,航空公司未尽合同约定的运输义务,已构成违约。其次,从超售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来看,它将使所有不特定的购票旅客均面临不能登机的风险,导致合同履行障碍,因此,超售行为应当向乘客进行明确告知。
航空公司通常会通过民航总局官网和售票官网对超售进行旅客公示,但相对于机票销售的特殊性和对旅客的影响而言,该种告知方式欠缺明确性和指向性,且超售对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向旅客予以特别提示。
故航空公司在旅客购票过程中并不能有效地提示航班存在超售的事实,因此航空公司未尽到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原理,根据《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在承运人因自身行为造成旅客延误的情形下,对旅客产生的实际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范围应包括:(1)旅客在等候下一航班过程中所支出的食宿费用;(2)旅客购买另一航空公司机票而额外支出的机票款;(3)旅客因延误而未能赶上联程客票中下一航班的损失;(4)其他因航班延误造成原定行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如预订酒店费用、交通费用等。
事实上,生活中这样的案例频繁出现,法院也根据上述思路考虑赔偿的数额,所以待姐姐、姐夫回来后,这样跟航空公司索赔,较为合理。
小王听了这些,心里的石头放了下来。再次提醒身边的人,买机票时一定要看清楚是否为“超售机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条释义:

购买机票的时候需要注意航空公司是否提示机票存在超售可能,因为“超售”符合航空运输行业惯例,不属于欺诈行为。当然,因为超售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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