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2019年04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有了“行为规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简称《条例》)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新版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简称《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更加突出了四个方面的考核,对中央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指挥棒”作用。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突出正向激励考核,即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适当提高A级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挂钩系数。

4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下调

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印发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分别下调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4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20%、15%、10%和5%,取消部分内贸小型船舶靠离泊使用拖轮的配置要求,并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15项减并至11项。

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施行“陪餐”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增值税改革新政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降低增值税税率改革措施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主要涉及了增值税税率、进项抵扣范围等五个方面的调整。此次增值税降税率,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今年4月10日起正式施行,就医患沟通、投诉接待与处理等方面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不得推诿、搪塞。

沪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施行

上海市政府印发了重新制定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利民的要求,增加了可由他人代为办理的情形、调整了办理居住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增加了居住登记注销情形。旨在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及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

法律资讯(2019年3期)

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条件放宽

已经施行20余年的《专利代理条例》,今年3月1日起迎来更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支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放活微观主体”的精神,取消了两项行政审批,优化了两项行政审批,同时还放宽了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

打造文化生态保护伞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申报设立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措施。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孤儿将得到更多实惠

为让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康复等服务,民政部近日制定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扩大了受益孤儿的范围和资金资助范围等,包括0至18周岁所有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明确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公交驾驶区设置防护隔离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 1240—2019),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通过规范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提高物防技术水平,保护驾驶员不受不法乘客直接攻击,不法乘客不能直接接触方向盘。

注安师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

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制度施行前取得的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发布

重大危险源辨识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等国家标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对2009版的一次修订。新标准明确了85种化学品的临界量,并公布了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的计算方法,达到这个量就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上海实施住宅物业管理新规

上海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新《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业主、业委会、物业职责。业主大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同意利用全体业主共用部分从事相关活动。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并应当单独列账。一些焦点问题如业委会的规范运行、停车位的共享、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紧急维修资金使用等也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上海出台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交易场所经营行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了《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审慎批准设立交易场所。原则上,同类交易场所只设一家。

(栏目编辑:谭 婧)

法律资讯(2019年02期)

新司法解释加强保护建筑工人权益

今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施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规定要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有权对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以期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等建筑工人权益的保护。

公安部出台新规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了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

金融信息提供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提供者,进行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单,予以行政处罚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监管时代”来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今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针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

近日,人社部发布2019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群众增收。按照国家要求,自今年2月1日起,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

强化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及运输安全保障

国家铁路局发布新版《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标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涵盖了路基、桥梁、隧道、轨道、混凝土、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等铁路主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首次明确提出城际铁路和重载铁路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以高铁为代表的各类型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验收标准体系,为保障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和铁路运输安全提供重要依据。

严控新上低技术水平锂电池产能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自今年2月15日起施行。对锂电池的产能利用率、研发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

上海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自今年2月1日起,上海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通知》指出,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海也是全国首例实施全科诊所备案制的城市。

(栏目编辑:谭 婧)

英雄百炼成钢 职业无上荣光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相继发布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

印发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5日

也许你刚告别校园,正为寻找一份满意的工作踌躇彷徨;也许你内心渴望“速度与激情”,却终日禁锢在写字楼格子间沉闷无趣;也许你并不甘于平凡,希望到得到历练取得更大的成就……有没有想过,选择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救援队伍,开启一份充满荣光的职业生涯?

2018年12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规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部门规章,对消防员招录条件与范围、招录程序、纪律与监督等作了规定。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继续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启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工作。本期,让我们详细解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应急管理部首次“社招”的各项情况。

为何要出台《办法》及《公告》?——配套政策落实,加强队伍建设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来自于英雄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更是一支正气浩荡、英雄辈出、为党和国家建立了卓越功勋的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这支队伍也是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习近平总书记还亲自为这支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并制定四句话的建队方针,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消防员是一个社会瞩目、受人尊重,可以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职业,被广大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英雄”“最美逆行者”。消防员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必须从源头把住人员入口。因此,做好消防员招录工作,确保招录质量,是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履行职责使命、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其实从消防体制改革浪潮开始,社会各界就对消防员招录工作的未来走向颇为关注。因为消防救援人员在消防部队改制前属于现役军人编制,每年通过征兵渠道补充兵员。消防改制后,消防救援人员不再属于现役军人,其改制后的人员招录、待遇保障等也有新的变化。就消防员招录制定出台专门的《办法》,是落实《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配套措施,也是转制后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紧迫要求。出台《办法》,明确消防员招录条件与范围、招录程序和相关纪律,有利于规范招录工作、严明招录纪律、提高招录质量,对于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人可以报名消防员?——年龄、学历和身心均有要求

《办法》规定,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等。《办法》还明确了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同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出台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中招录消防员的“直通车”政策措施。

面对首次招录工作,应急管理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招录计划,部署启动具体任务。今年1月起,首次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各项宣传已经启动,并将按照《办法》的规定落实组织报名等工作,严格标准条件,坚持优中选优。针对今年的首次招录工作,《公告》也进行了更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据了解,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1866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招录11880名,森林消防队伍招录6785名。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

在年龄方面,《公告》依据《办法》规定的18至24岁的要求,提出2019年招录对象年龄为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人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即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人群。在学历方面,《公告》除了要求招录对象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意外,还提出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成为消防员需要经历怎样的考核?——体能达标,身心健康,政治正确

《办法》明确,消防员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公示、录用、入职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

特别要提到的是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既有常规能力素质要求,也有消防员职业特点的一些要求。其中,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项目包含了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等。两项测试的具体项目会因考生的性别而有所差异。例如,男性考生岗位适应性测试中的负重登六楼项目,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65毫米口径水带,从一楼楼梯口登至6楼楼梯口,记录时间。其中,时间在1分15秒以内可判定为“优秀”,1分50秒内则为“一般”。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和各类测试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录用。新录用消防员将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能提前离职,非正当理由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首次“社招”消防员体现出哪些特点?——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

不难看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体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统一组织、分省实施。《办法》规定,消防员招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消防员招录计划由应急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招录工作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会同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实施,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二是广聚贤才、优中选优。消防员主要面向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公开招录,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为自己家乡和住地建设发展贡献力量。招录对象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招录中所提到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对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年龄条件,以及设置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等环节,都体现了消防救援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三是网上报名、方便快捷。招录对象在报名期限内,可在任何一个网络终端注册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查询报名进度及考核测试成绩和结果;也可以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站(中队)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是阳光招录、公平公开。消防员招录坚持公正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录网站及时公布招录考核测试情况,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和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都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成为消防员能拥有哪些职业保障?——待遇从优、表彰奖励、优抚优待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支队伍高度重视,给予了特殊关怀,科学规划、设计了一整套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中央明确消防队伍转制后总体平移现有政策和标准,保持原有待遇不降低。

2018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为消防员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这是国家给予这支队伍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也就是说,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将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随后颁布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还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还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另外,《公告》还明确表示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另外,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表彰奖励和优抚优待等具体政策,为的是使消防救援成为受到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消防员的职业发展前景如何?——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职业

消防救援是救人于水火的崇高事业,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的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全世界看都是备受尊崇的群体。转制后,消防职业必将是一个社会瞩目、受人尊重,可以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职业。

首先,年轻人能在这里接受纪律部队的锤炼。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功勋卓著、英雄辈出的队伍,转制后仍然按纪律部队的标准来建设。来到这支队伍,可以磨砺出顽强的意志、培养出过硬的作风、塑造出良好的品行、锻炼出健硕的身体,从而在青年阶段就为人生历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有更加良好的职业条件。按照政策设计,新招录的消防员,第一年进行入职培训,第二年跟班见习,第三年才正式参加执勤战斗,这更加符合消防员的成长规律,有利于每名消防员提升职业素养、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有良好的发展上升空间。消防员的成长渠道畅通,只要努力工作,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不少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现实表现优秀的还可以考学,选送到消防院校培养后提拔为指挥员;即使中途退出,达不到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也要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助。所以说,消防员无论是职业发展,还是退出安置,都有良好的保障,消防救援是值得有志青年作为人生选择、为之奋斗的事业。

一次次的实战训练、一次次的救援战斗,可以锻炼出健硕的身体、磨砺出顽强的意志、培养出过硬的作风、塑造出良好的品行,还可以提升职业素养、积累工作经验,任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在这里,本刊也积极倡议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投身崇高的消防救援事业,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个大熔炉里接受锻炼、成长进步、实现价值,为人生历程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勇于为梦想勇敢拼搏的你,勇于为生命保驾护航的你,勇于为祖国奉献青春的你,消防救援队伍期待你的加入!

链接:上海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800名消防员

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800名,其中上海市招录400名,浙江省招录100名,安徽省招录150名,江西省招录150名。此次招录的消防员要求:

1.具有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等4省(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适龄青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4.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原公安消防部队的退役士兵,原公安消防部队现(曾)任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退役士兵,具有B2级以上车辆驾驶执照条件可优先招录。

法律资讯(2019年01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APP也同时启用,年终奖计税方法同步明确。

首部电商法整治网购乱象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法律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方面,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的基础上,还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

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计划生育补助实行国家标准

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电子证照有了新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发布《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等6项国家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了“身份号码”,并保证其唯一性,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规范、便捷、高效。

上海市事业单位职工聘用合同新规实施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员工可遵循的法律规范相对较少。对此,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聘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3年;续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海发布修订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修正后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更细致的规定。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对弄虚作假、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栏目编辑:谭 婧)

消防救援车换新装 救援道路更“畅通”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谭 婧/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2018年9月,受台风“山竹”影响,广东多地出现灾情。河南洛阳一支神鹰救援队驾车前往广东救灾。然而,他们在返回洛阳途经湖南境内一高速收费站时被卡,工作人员要求其交纳通行费才能放行。针对“河南救援队广东救灾返程被卡6小时”一事,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主动了解事件情况,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

2018年11月,湖北襄阳一货车追尾罐车致天然气微量泄漏,襄阳消防支队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被拦下,经一段时间交涉才放行。后经核查,尽管事涉高速收费站称消防车在收费站被拦是一场误会,但扩大到日常生活中,消防车在路桥收费站被拦,社会车辆和行人不为消防车让行等现象都值得反思。

进入2019年,为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官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这也意味着,如果以后在路上看到悬挂这种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理应做到让行。

为什么要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精神,随着机构改革的步伐,原先市民熟悉的“消防车”将悬挂起新的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设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这支队伍特殊工作性质的需要,有利于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还有利于队伍依法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更有利于提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设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为了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任务。

另外,更换专用车辆号牌,也是跨军地改革的一项具体任务。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该方案明确消防队伍改革平移部队现有政策,明确消防救援车辆符合规定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法律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等也有相应条款可以参照。应急救援车辆悬挂专用号牌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长什么样?

对于最为重要的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样式的改变,《通知》中对其要素和车辆外观进行了详细规定。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为白底黑字,配以红色汉字“应急”,分为汽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两种。汽车号牌每副两只,分别悬挂在车辆前后部,分为前牌和后牌,前牌的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红色,后牌的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黑色。汽车号牌字符共8位,依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所属救援队伍代号、四位序号和汉字“应急”组成,规格为480毫米×140毫米。其中,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应急部的专用号牌不用英文字母,以与地方的专用号牌区别,如“京·12345应急”表示车辆归属应急部,“京·X2345应急”表示车辆归属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

摩托车号牌为单只,悬挂在车辆后部,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黑色。摩托车号牌字符共7位,依次由汉字“应急”、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三位序号、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组成,规格为220毫米×140毫米。其中,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

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外观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标识涂装,车身前面应涂装“救援RESCUE”字样,车身侧面则应涂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徽标、“消防”字样、所属单位名称和车辆编号,车顶应涂装车辆编号,车身两侧及车辆尾部应涂装装饰条。专用号牌要素和车辆外观标识的设计,结合了应急救援的实际,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做法,体现了“专用、醒目、新颖”的设计理念,有助于规范管理和指挥调度,便于遂行任务时警示其他车辆和行人按规定主动避让。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核发管理有哪些规定?

国家为救援车辆提供政策保障与支持,迈出实质性的一步。《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中符合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规定的悬挂专用号牌,主要包括灭火消防车、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应急救援指挥车、救援运输车、消防宣传车、火场勘查车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为了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只有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才能悬挂专用号牌。驾驶悬挂专用号牌车辆的人员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通知》还规定,应急管理部是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及配套行驶证件的核发主管单位,悬挂专用号牌车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标识涂装。按照严格规范的要求,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核发管理规定,对专用号牌的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回收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为提升专用号牌的管理水平,应急救援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研发专门的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实施专用号牌发放使用的监督,确保车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为遂行应急救援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车辆享有哪些政策保障?

众所周知,消防紧急救援车辆担负着重大的救援使命,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对于消防车来说,争分夺秒地赶到火灾地点是神圣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此次《通知》,为了确保该类车辆更有效的执行任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非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

另外,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专用号牌,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以后按有关规定执行。悬挂专用号牌机动车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办法由应急管理部制定,其环保政策平移不变,仍然执行原有相关环保政策。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加强跟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通知》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这种为消防救援车辆出具“公益性特权”的规定,也是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必要举措,对提高救援效率,挽救公共和个体财产甚至公众生命都大有裨益。而且不难看出,为了能更有效的实施这项“特权”,《通知》还明确了悬挂应急救援号牌的车辆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执行任务时可以采用任意路线、任意方向、任意速度以及闯灯特权。有了这些细化的可操作细则,才能更好地让应急救援车辆摆脱原先的“桎梏”,飞越普通的行驶线,达到快速救援的终极目的。当然,必须再次强调的是,行驶任何“特权”的前提都是“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