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奋进开创消防协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上海市消防协会会长 沈林龙

岁月荏苒,我们迎来了2018。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代表上海市消防协会,向热心消防事业、关心支持消防协会改革发展的朋友们,致以新年的祝福!
201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将迎来改革开放40 周年。在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上海市消防协会隆重召开了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和首届监事会,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新当选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监事长,从而迈出了新时代消防行业社团整治改革之后的第一步。
天道酬勤,日新月异。三十年也许只是历史长河的匆匆转瞬,却已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
上海市消防协会成立三十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应和着消防行业的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协会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了一大批消防科技和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的各界人士,以及消防科研、教学、企事业、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等单位,开拓新的服务途径和服务方法,建立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丰富利于行业发展的服务内容,在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技术咨询、消防科技成果转化、消防科普宣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消防“五新”推广、消防诚信体系建设、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以默默无闻付出和任劳任怨工作,为社会消防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勇于担当,改革前行。新时代牢记新使命,脚踏实地竭诚服务,赢得社会和行业认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协会勇担新使命、奋力新作为,积极引导构建消防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引领消防行业团结进取、协同创新、健康发展,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三个凡属”:凡属国家对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要求的都要大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凡属不违背协会章程和宗旨的改革措施都应大胆付诸实施; 凡属有利于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消防科技水平、有利于促进消防事业发展的实践都可大胆尝试。同时,逐步取消从不运转、形同虚设的机构,在调整撤销合并的同时,尽快成立有利于行业自律管理的消防产品材料分会、消防信息化分会、社会消防服务机构分会以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会。切实加快协会在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和拓展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不断增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凝聚力,使协会的良好形象和存在价值经过改革被消防行业和社会各界所认可。
心怀人民,奋力作为。这是消防行业改革发展的最好时代,也是我们用匠心筑梦的芳华时代。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新职责,为社团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体现了党中央对社团组织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贡献新力量寄予的厚望,社团组织已经具备在新时代更好发挥作用的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并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时刻牢记消防协会的办会宗旨,为会员、社会、政府提供更好服务的初心始终不变;为消防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决心坚守如故;树立协会工作大有可为、大有希望的信心牢固如磐。秉持工匠精神、担当社会责任、心怀人民福祉,努力在提高社团组织认识上有新进步、在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在促进消防科技研究成果转化上有新成效、在提升服务消防工作水平上有新举措、在保障城市消防安全上有新
担当。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未来路程并非一帆风顺,唯有敬业奉献,才能开创消防协会改革发展新局面。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在新的历史时代,协会要紧紧依靠党的正确领导、依靠政府部门的帮助指导、依靠消防行业的共同努力、依靠全体理事的群策群力、依靠协会班子的团结带领,勇当消防协会改革的排头兵、敢为社团组织创新的先行者、做好消防行业发展的引领者;要立足本市消防安全发展实际,认真完善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强化消防安全专业技术力量和科技创新应用,不断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要紧紧抓住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移机遇,主动调整协会职能,推进协会职能的拓展,积极探索新时代协会工作的新路子;要团结广大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努力把协会建成为政府信得过、会员离不开、行业有依靠、国内外有影响的社会团体;要与广大热衷于消防事业建设的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行业的劳动者一起奋斗,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为构建新时代全民消防安全大环境做出新贡献。

新年新景象

为加强节日期间消防治安工作,豫园消防员新年伊始,与武警战士一起设点并肩站岗。全副武装的消防员,严阵以待,英姿勃勃,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中外宾客玩起了自拍。

(吴佳伟/图文)

城市安全需要精细化管理
上海消防部门严格执法整治隐患

肖 宣/ 文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上海这座城市在新的一年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抓好全年工作开局,全力确保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的预案,继续依法严管烟花爆竹。
从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传来消息,今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将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深化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加快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开放型经济新体制“33条”。二是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继续在完善功能、集聚机构、优化环境上下功夫,实体经济发展要不断巩固提升能级,持续推进重大工程、重点区域建设。
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抓好就业社保和养老服务,加快教育卫生改革,推动文化体育发展。五是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强化城市安全,启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六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七是以更大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启动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八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府作风建设。
民生建设,安全是基础。时值冬季,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上海各级党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障民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各地区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严的手段,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为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平安过节,上海公安消防部门坚持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全力抓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各项重点工作,有力确保了元旦期间的消防安全。据统计,2017 年12月30日0时至2018年1月1日24时,全市共发生火灾26起,同比下降55.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连日来,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各支队主动对焦当前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和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精心谋划,重拳出击,全力确保区域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实抓辖区重点场所监管。黄浦支队联合区建管委针对各施工工地的安全疏散体系、员工办公场所和集体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消防产品使用以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等落实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嘉定支队深入区级挂牌单位真新街道国际鞋城,以问责单位隐患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奉贤支队联合公安分局、安监及街镇等多部门以代号“春风行动”组成5 个联合检查组重点整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三合一”违规住人,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助动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宝山支队联合月浦镇安监所、派出所、综治办开展楼道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管道井内违规堆物等“三清一通”消防安全整治及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水上支队组成检查组对辖区远洋宾馆、外滩5 号元旦夜查期间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浦东支队联合属地派出所成立10 个专项检查检查组对陆家嘴区域八佰伴商圈餐饮场所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专项排摸检查,进一步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严抓烟花爆竹管控。崇明支队到上海瀛珠鞭炮烟花艺术有限公司实地查看非法烟花爆竹封存仓库,现场督导检查非法烟花爆竹查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浦东支队三林大队联合周浦派出所对周浦镇年家浜路175 号鹅绒蚕丝被制作销售店开展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检查,现场收缴10000响鞭炮2 个、5000 响鞭炮3 个、100 发烟火2 个、28 发高升4 个共计4 箱。宝山支队联合公安分局在晚间跟踪一辆运输酱油调料的厢式货车于浦东新区曹路镇某集贸市场附近的自建仓库查获200 箱各类非法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确保城市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冬季怎么过

每到冬季,不由自主地会想起一首老歌:“冬季怎么过,在心里生把火”。
还好,这把火是生在心里,不是在身外。
北半球的冬季风干物燥,是一年中最易发生火灾的时节。这段时期,在中国,又是元旦、春节、元宵等一系列节日和民俗活动扎堆的日子。烟花爆竹,在历史长河中绵延了两千多年,如今却越来越与现代都市生活隔膜起来,成为冬季最易引发火灾的危险物品。高层大楼,又随着超大型城市的发展,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成为冬季最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地带。老龄化问题,让每个城市都必须负担起前所未有的巨量老人,这些老人更易受到火灾的伤害,他们往往因为防灾意识不够和生理反应迟缓而加大了火灾危险性。如何安全过冬,不仅是他们的愿望,也是我们的思考,更要化为大家的行动。
所以,让我们在心里生起关爱之火,去扑灭身外的危险之火吧!

禁燃令 ,打造“无声胜有声”的上海腔调

谭 婧/ 文 吴佳伟/ 图

转眼又是一年。每到这时候,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烟花爆竹。在漫长的时光流淌中,烟花爆竹早已与国人的新春记忆缠绕相融:这里有驱赶“年”兽的民间传说,有记录“爆竹声中一岁除”的优美古诗,有硫烟味与红色纸屑编织的“年味儿”……用烟花爆竹寄托辞旧迎新的希冀是中国人过年的传统习俗,也是年味和喜庆的一种表达。
但是,烟花爆竹在给人们带来欢笑和喜悦的同时,也显现出一些负面效应和隐患,比如频频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污染、噪声等弊端。国家安监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06 年至2015 年10 月,全国烟花爆竹仅在生产环节就发生97 起事故,死亡187 人。每年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数量更是占同期火情总数的40% 以上。尤其在上海,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人口密度不断上升,城市安全形势愈加严峻,终于烟花爆竹“禁燃令”应运而生——《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2016 年1月1 日起,上海外环线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实施两年多来,上海两度实现春节期间外环以内和规定区域基本“零燃放”的奇迹,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正在“禁燃令”的演绎中加速成型。2017 年金秋十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镌刻在党的历史坐标上;2017 年年末,新一年的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目标又已然确定。伫立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间节点,回首上海禁燃工作的历程,是对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初心的不忘,更是对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使命的牢记。

立法的步调:从内环走到外环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火,法治建设在治理城市风险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当2015 年底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经发布,便迅速被网友冠以申城“史上最严禁燃令”的称号。翻开上海烟花爆竹的治理历程可以发现,这个称号可谓“当之无愧”。
上海最早的“禁燃令”诞生于19 世纪的租界区域。
改革开放后,因为劣质烟花爆竹带来的爆炸危险和燃放时的空气污染,部分上海市民发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经过了一系列走访、讨论、调研、审议的曲折过程,上海在1994 年出台了首部《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为一部上海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内环线内和部分规定场所禁放烟花爆竹,遇到重大节日和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燃放。1997 年,条例又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并长期沿用,对维护上海城市公共安全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全国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视和细化,出台较早的上海旧版“禁燃令”慢慢跟不上2006 年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步伐,很多细节上出现了不统一。再加上与现代生活方式的冲突,禁燃与节日民俗碰撞中的“辩证题”到了必须解答的时候。为此,上海市政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自2014 年3 月启动该立法修订项目,经过近两年的打磨修改,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于2015 年12 月30 日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2016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以往“禁燃令”的实施范围都在市中心或中心城区范围,新版“禁燃令”将烟花爆竹的禁放范围进一步扩大,首次明确在外环线以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并细化了各部门职责、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等。可以说,这是实施空间、对象和处罚范围上“最严”的体现,也是法律框架下降低城市安全风险的保障。据此,“外环线内全面禁售、禁放、禁运、禁存烟花爆竹”成为常态化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管控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伴着“静悄悄”的春节来到“禁燃”第三年,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比以往要更多更严,其中除了按照上海地方立法规定外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外,外环线之外各区在2017 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还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
矫健的法治步调,为烟花爆竹管控乃至公安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不仅如此,在烟花爆竹立法上取得的进步,也推动了上海控烟、养犬等其他社会行为立法的纵深发展,让更多社会安全领域的立法纳入法治轨道。

宣传的格调:高大上与接地气无缝对接

社会安全,预防为主,宣传先行。长期以来,除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上海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都是按路段、区域及禁放时间来公布的,并以当年的实际情况调整、新增禁放区域和时间,于春节前半个月左右通过各方媒体发布。
虽然这个时期的范围和时间有限,但“禁燃”的概念已深入市民的生活点滴,给下一步禁燃范围的扩大奠定了群众基础。
但对城市管理者来说,如何贯彻“禁燃令”实施仍是一项挑战。这是因为,其实自2015 年12 月30 日《条例》正式表决通过时,距离“禁燃令”真正开始执行的时间点已不足48 小时。在上海市委宣传部的直接协调下,公共传播和民间传播结合得相得益彰:线上,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以及公交、地铁户外媒介等平台,按照解读禁燃新规、曝光反面典型、直播管控动态等阶段性策略,形成立体全覆盖攻势;线下,居(村)委干部、公安消防和平安志愿者以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告知等接地气的方法,逐户签订发放承诺书,引导上海市民不再向鞭炮要年味,努力营造清新干净的平安年。
第一关过得漂亮。进入第二个“禁燃”春节,宣传的压力并不比第一年轻。为了让市民耳目一新,一个“用歌声代替鞭炮声”的想法冒了出来。“春节到了,我不放不放啦,环保又安全,不放不放不放啦……”2017年春节,一首由民警自行策划制作的“禁燃神曲”《不放不放》刷爆网络,魔性的旋律配上朗朗上口的歌词,再加上上海著名网红合唱团“彩虹室内乐团”的助阵,让不少市民大呼“洗脑”,这正是“禁燃”宣传期望达到的效果。
当时间飞快地走向第三个“禁燃”春节,动态、静态等越来越多丰富的宣传形式向整个上海宣传着禁燃的理念和政策。自2018 年元旦开始,由上海市消防局和上海电视台、各区消防支队等单位共同策划并制作的一系列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益短片在互联网、电视和户外媒介平台上滚动播出,有的打出一张家庭安全的温馨牌,有的走起了呆萌可爱的卡通路线,也有的提炼出关键要点做成场景动画……有趣的情节和动态的画面引人入胜,笑声中也传递了“禁燃”的理念。
独特的宣传格调,通过社区和载体的全覆盖,增强了禁燃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更把握住禁燃禁放的话语权。
正是强大的宣传与管控同步推进,这场“禁燃”行动才能既有科学举措的探索,又不失有社会共治的考量。

管控的基调:警民协作同守“沪”

回看涉及千家万户的“禁燃令”不难发现,从过去“有限禁放”到如今外环内“全面禁放”的重大跨越,不仅需要从宣传工作中启发市民的自觉自律,也需要社会各界在管控行动中形成安全共识。禁燃禁放的目标和效果能立竿见影,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和安保部门枕戈待旦的坚守。

上海各区政府、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共派出8256个检查小组,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开展检查。

“零点行动”是上海消防每年岁末安保工作的一项常态,夜查时间自平安夜起一直持续到了元旦。由于元旦和春节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在“有限禁放”的那些年,烟花爆竹管控一直是“零点行动”关注的重头戏。“禁燃令”实施后,面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进一步收紧,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部署、坐镇指挥现场、视频调度管控,各部门则通过联席会议平台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2018年元旦期间,在各级领导的深刻重视和靠前督战下,各区政府、各级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共派出8256 个检查小组,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开展夜查,督改火灾隐患2.88 万余处,并依托三大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发
送烟花爆竹宣传提示短信3500 余万条。
但到了岁末年初,总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试图把烟花爆竹藏在家里,寻找时机售卖牟利。2017 年年末的短短7 天时间内,公安部门就分别在奉贤、嘉定、宝山等地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298 箱。2018 年春节,上海300 余个派出所与20 个公安消防支队将进一步强化排查收缴,组成41 个联合行动组,在32 个市境出入道口、无名小道以及以往违法贩运行为较突出的省级接壤道路设卡盘查。对于交通枢纽和重要站点,公安部门则严格落实“进站安检、到站安检、民警巡检”制度。
为了最大限度保卫禁放区域的安全,针对以往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2018 年的禁燃工作更加注重加强重点日的管控。比如在2 月14 日(小年夜)至3 月2 日(元宵节)期间,上海公安消防部门将提升勤务等级,重点聚焦除夕、年初四和元宵节等时段,在社区和街面投放足够的警力。同时,2018 年春节的大街小巷将继续活跃着两支可爱的守“沪”队伍:一支是坚守一线执勤和驻防的公安民警、消防官兵等,另一支是由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等组成的平安志愿者。短短三年,这个群体数量从30 万直逼40 万,他们放弃与家人团聚,巡防在寒冬里的白天与夜晚,以自己的付出默默保护着申城的安宁。
最严的管控基调,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公安、消防和平安志愿者轰轰烈烈的紧密携手、全力付出,以众人之力的叠加守住了城市的安全底线,更为构建平安上海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民参与”的立体化防控体系。

燃放的笔调:零容忍与全覆盖

早在2014 年上海“两会”期间,138 位人大代表就曾联名倡议“春节期间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2015 年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58 位代表再度提出议案,建议用更严立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禁燃令”出台后,对于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一切举措最终都要落实到“外环内零燃放”的目标上。

春节的大街小巷活跃着两支可爱的守“沪”队伍:一支是坚守一线执勤和驻防的公安民警、消防官兵等,另一支是由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等组成的平安志愿者。

少放甚至不放,不仅是人大代表的倡议,也是广大市民的心声。一份来自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出具的专项调查显示,89% 的市民支持在外环线以内和重点防控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仅有8.4% 的市民选择不支持, 另有2.2% 表示无所谓。群众的支持是管控成功的最大支撑和力量源泉,在人大代表的公开呼吁下,2014 年大年初五当日申城共清除烟花爆竹垃圾800 余吨,较前一年同期减200 多吨。到了“禁燃令”实施第二年,经过公安民警、平安志愿者、各级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2017 年年初四夜间至初五凌晨,申城共清除烟花爆竹垃圾4.35 吨,与2016 年同期的清运量相比降幅达到84.56%,外环线内未清扫出明显烟花爆竹垃圾。根据计划,2018 年上海全年采购、销售
的烟花爆竹仅为2700 箱,清运量也将更让人期待。
这些成果离不开民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也离不开烟花爆竹管控者的有力执法。就在2016 年元旦“禁燃令”刚刚实施后的1 分31 秒,上海警方就开出“禁燃令”正式实施后的首张罚单:嘉定一男子在外环线内一家商务广场燃放组合型高升烟花,嘉定警方到达现场时发现,该男子已燃放了3 个礼花盒,还剩下2 串一千响的鞭炮和3 个礼花没来得及放。一番紧急劝阻后,警方对其处以100 元罚款。
考虑到一些市民抱着“大不了只是罚点钱”的侥幸心态,公安部门对于违法燃放且执意不听劝阻的行为,并不是一罚了事。看似只是百元罚款,但其属性为行政处罚,违法当事人需要前往派出所配合警方做笔录,一来一回可能需要数小时。更重要的是,根据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处以罚款后,将依法在7 个工作日内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开该处罚结果,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被行政处罚的负面评价将会对公民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坚定的禁燃笔调,做的是规矩,养的是习惯。在“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之下,打击违规燃放的举措并不会因春节的结束而告一段落,公安机关坚持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多警种联动确保严控燃放的即时性和准确性。
因为“禁燃令”实施当天就反复强调“全天无休”,四个字看上去简单,责任和意义却很重大。

销售的韵调:数额上一减再减

除了现场执法,管控源头在禁燃时代更为重要。管好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买卖环节也不能遗忘。2014 年,上海曾发出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1400 张,2015 年许可证的数量降到697 张,2016 年这一数字再度锐减至87张,实际在售的销售点只有66 个。到了2017 年,这个数字缩减为7 张,且全部位于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郊区。2018 年,上海市场投放总量和销售布点均不会高于2017 年,且合法销售的仅限于鞭炮和高升,没有烟花。
不但数量少,许可证的发放条件也十分严格,除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以外,还必须投保公共营业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为保证操作规范,每个销售经营点必须配备不少于三位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的工作人员,这无形中提高了经营烟花爆竹的门槛,加强了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
与此同时,销售过程也被严格监控,民警、消防警官和志愿者每天在持证销售点巡查,并试行“一日三查”和视频监控等措施。同时,购买烟花爆竹采用实名制,不光要出示购买人的身份证,还要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2018 年起,实名购买原则也更加严格,原则上只有持外环外身份证的市民才能购买,如有人户分离情况,将按要求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同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所属社区民警将会立即上门核查情况,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流入禁燃区。
“禁燃令”已日渐成熟,上海依然没有放松严查力度。就在2017 年12 月19 日夜里,上海警方在上海环城高速浏翔出口处附近截停一辆厢式货车,查获烟花爆竹293 箱,两名嫌疑人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2018 年1 月3 日晚,在闵行东华美路一停车场内,又有一辆灰色面包车进入侦查员的视线。通过连日来的侦查排摸,警方确认一场烟花爆竹交易将在当晚进行,于是提早安排人员在伏击点冒雨守候。只见灰色面包车进入视线后,又开到一个仓库门口开始搬卸货物,经辨认此货物正是烟花爆竹。侦查员迅速展开行动,当场将两名违法人员抓获,并现场收缴烟花爆竹28 箱。
在各方努力下,短短几年时间烟花爆竹销售额的下降,可能是显示“禁燃令”成效最直观的晴雨表了:2013 年上海全年烟花爆竹销售额为9000 多万元,2014 年则为7000 多万元,2015 年是3000 多万元,2016 年直接降至几百万元……感受到上海“禁放”之严,也难怪有市民感慨:“现在烟花爆竹是想买都困难!”即便是买到了,买的时候要实名登记,回家以后还有民警核实走访,想偷拿到“禁燃”区域去放几乎是不可能的。
稳步收紧的销售步调,将源头管控作为“禁燃令”实施的抓手,贴身落实堵疏结合、控制源头的思路。如果说,严格限制烟花爆竹销售点和销售量是一种有形的管制,那逐步培养市民建立主动不买的自觉性,则是另一种不可或缺的无形节制。

回收的情调:温情与严格的统一

“禁燃令”对现实生活的穿透力,不仅表现在数据上,更表现在对传统习惯的颠覆上。2015 年年末,上海市民邱阿姨早早买好了价值3000 多元的烟花爆竹,准备儿子结婚时好好热闹一番,谁料元旦时出台了禁燃新规。纠结了好一阵子,邱阿姨最终下定决心,把烟花爆竹送到了属地派出所,派出所给邱阿姨送上一对公安小熊和一份电子烟花,为她即将举办婚礼的儿子送上祝福。
这只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回收烟花爆竹工作中的缩影,却给严肃的禁燃执法增添了几分温情。考虑到上海全面实行“禁燃令”的时间不久,一些居民家中可能还存有结婚宴请等活动剩余的烟花爆竹,因此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上海公安消防部门采取“烟花爆竹换礼品”或提供烟花爆竹替代品等形式,呼吁禁放区内的企业、单位和市民,主动将历年剩余的烟花爆竹上交给地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或者社区居委。
另一方面,公安消防部门加强了烟花爆竹的主动回收,在禁燃区域内按照“便民、就近”原则设置了春节期间的临时回收点和全年的长期回收点。除了固定的回收点,公安消防部门把搭载了简易舞台、全彩显示屏的消防宣传车开进社区作为流动回收站,在走街串巷的过程中边宣传边回收,并向主动上交的居民赠送公安小熊、公安形象书签等小礼品。

独特的宣传格调,通过社区和载体的全覆盖,增强了禁燃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更把握住禁燃禁放的话语权。

随着禁燃禁放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市民用行动表示了支持。2017 年12 月26 日下午,家住长宁愚园路的朱阿姨来到派出所上交数个高升烟花爆竹。原来,这些烟花爆竹是两年多前外地亲戚拿来给她祝寿时没用完的,禁燃新规出台后便一直堆放在角落里。恰巧这几天打扫卫生又翻出来,于是赶忙将这些烟花爆竹交到派出所。
虽然销售数额逐年减少,但查禁力度却丝毫没有放松。随着各方管控的同时发力,一些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2017 年12 月26 日,青浦警方在烟花爆竹管控行动中就抓获一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老面孔”,在其家中收缴7 箱各类爆竹。
原来,此人去年就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拘留过。
没想到,不到一年他又妄想“重操旧业”,结果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再次被依法行政拘留。官方数据显示,仅2017 年12 月上海就查处各类涉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7 起,其中运输2 起、经营7 起、储存8 起,刑事拘留6 人,行政拘留4 人,罚款9 万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034 箱。
温柔和严肃并存的收缴情调,使广大市民不仅成为移风易俗的拥护者,还是群防群治的参与者,更是安全整洁环境的受益者。在执法布局与执法过程中,在兼顾堵源截流与末端查处中,在党委、政府、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共治共享中,禁燃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2018 年的上海将继续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打造“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从严格的立法论证,到高效的执法落地,“禁燃令”带给上海的不仅是锐减的鞭炮碎屑和安全的社会环境,还有对未来城市公共管理的启发。当文明、健康与安全的生存发展理念占了首位,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城市也正走向新的探索。少了耳畔“爆竹声声辞旧岁”的喧嚣,多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腔调,上海的春节安宁又美好。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18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2345、110。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