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被消防喷淋“砸场”

婚姻是人生大事,对于婚礼,女生都充满憧憬,谁都希望有一个浪漫美好的婚礼。可是王小姐的婚礼却发生了一件糟心事,已经结婚6 年多的她,每当想起自己当年结婚时的情景,总是难以忘怀。本是开开心心的婚礼,却被莫名启动的消防喷淋“砸场”,数桌客人遭水淋,场面混乱不堪。

案件回顾

2009 年11 月14 日晚上,南京市民曹先生和王小姐在白下区童卫路上的一家豪华酒店举办婚礼。婚礼现场高朋满座,偌大的婚宴厅满满地坐了21 桌客人。婚礼仪式一幕幕进行下去,到了19 点40 分左右,新人正在化妆间更换礼服时,舞台上方的一个消防喷淋头启动了,水花成半圆形向四周喷射,离舞台比较近的5 桌宾客瞬间淋了一身水。现场顿时乱作一团,有的孩子遭水袭后,吓得哭了起来,有的客人不得不回家换衣服。看到自己精心筹备的婚礼被搅黄了,一对新人抱头痛哭。
据现场的人说,水喷淋启动时还引起了灯具短路冒了火花,更加重了现场的混乱。事情发生十几分钟后,服务员和餐厅经理找到出水阀门关闭了喷淋。在酒店方安抚新人,更换菜肴后,婚礼才勉强进行下去。
酒店方一开始以为是放礼花的烟雾导致喷淋启动,但新人亲属们表示现场根本没放礼花。该酒店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喷淋系统靠着舞台的布幔,有可能是婚礼现场有谁不小心触动了开关,引发这样的事情,酒店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后会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

法律解答

无标题解答人:于大江(上海君玖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本案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法》上的责任。《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等职责。否则,将依法予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本案中的酒店方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喷淋设施存在缺陷,单位未保障其完好有效,则单位有可能面临消防主管部门的上述行政处罚。
二是民法上的责任。本案中,如果确有证据表明酒店方在消防设施上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则酒店方应该对曹先生王小姐一方承担含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况且酒店的一位负责人已经自认他们是有责任的,以后会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从上述表述来看,酒店方应对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认定的。
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当时是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燃放礼花或是其他现场行为导致喷淋启动的,则婚礼遭受的损失应由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律师简介:
于大江,上海君玖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长期担任FM89.9《东方大律师》嘉宾律师,所办理案件多次刊载于《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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