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重特大火灾引发的思考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长 王丽梅

无标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民收入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载体。截至2015 年末,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共拥有营业性客车84 万辆、营业性货车1390 万辆,从业人员超过3300 万,是名副其实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命脉。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也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然而,车辆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重要因素,我国汽车保有量仅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5%,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6 万人左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关系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让我们简单回顾两起特大交通事故引发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例:2016 年7 月19 日,载有大陆旅行团的台湾游览车在桃园发生严重车祸和火灾,造成26 人罹难,其中包括24名大陆游客。2012 年8 月26 日,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卧铺客车(实载39 人)与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载35 吨)追尾相撞,并引发甲醇泄漏着火,导致大客车烧毁,造成36 人死亡、3 人受伤。
车辆火灾虽然有各种客观原因,但是火灾事故的预防、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乘客应急逃生技能等都直接影响着火灾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其中,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重要因素。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因素,是影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的损害程度。
从当前发生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分析来看,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性不足是车辆安全技术的主要问题。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为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及罐体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不得超出车辆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应大于等于150mm”。然而有些罐车的后下部防护装置和罐体齐平,未达到标准的要求,容易造成碰撞时罐体破裂或阀门损坏。
其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观标志和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安全附件存在瑕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外观标志包括:标字、标色、色带、反光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标志牌、标志灯、安全告示牌;装卸口设置及要求包括位置设置、密封装置、保护装置等。然而,个别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标志不清、装置设置不合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导致存在危险隐患。
另外,道路客运方面的旅客运输车辆夜间行驶后部可辨识度差也是引起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据中国公路网统计数据显示,车辆尾部可辨识度问题所引发的追尾事故竟然占高速公路总事故的30%,其中包括尾灯不齐、亮度不够、照明面积较小等原因。
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地位随着民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日渐凸显。减少事故的发生,亡羊补牢是必须的,但防患未然则更为重要。前期应做到改进提升车辆安全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率。比如,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后防护试验工作,推广使用改进的后防护装置车身结构,深入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对以往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水平。再如,加强大客车的正面碰撞试验和侧翻试验工作,大力推广全承载式大客车车身结构能,对大型高等级客车应强制为全承载式车身结构,深入贯彻《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同时对以往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更好地保护乘客。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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