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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侵权责任守护公平正义
从救火英雄王海滨见义勇为说起

张鑫烨/ 文

案例:2015年6月16日凌晨1点45分左右,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诸新三村14号楼突发火灾,大火瞬间吞噬了整个楼道。住在该楼501室的25岁小伙王海滨挨家挨户敲门叫醒其他11户邻居,并且大声呼救。及时撤离的邻居们均安然无恙,王海滨却被严重烧伤。英勇的王海滨被送往了瑞金医院,医生表示,他的灼伤总面积达88%,还有很严重的吸入性损伤,情况危重,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随着调查的深入,后续新闻报道,记者从消防方面了解到,诸新三村14号楼火灾原因,经闵行消防支队初步调查是停放在1楼走道上的电瓶车充电引起。

不知道这起事故究竟该如何形容,是幸还是不幸,令人庆幸的是12户居民的生命财产没有受到损失,但救人的王海滨却严重烧伤,灼伤的后遗症会陪伴他一生,他是不幸的。究竟谁该为他的不幸负责?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不会也不可能让英雄流血后又流泪,那王海滨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否应该有所补偿?那辆失火的充电电瓶车车主是否应该为火灾的损失负上应有的责任?被王海滨冒火提醒的11户居民是否也要对他的受伤作出应有的补偿呢?这些问题我们都要根据《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承担何种责任,先看过错与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六和第七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图为火灾事故发生后的14 号居民楼
图为火灾事故发生后的14 号居民楼

这段话是不是绕了点?其实这个法条说明了我国侵权行为归责的两大原则: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其中过错责任原则简单地说是行为人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何谓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呢?这是指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物件损害责任以及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责任等,均适用过错推定。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无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
现在我们来看这起火灾事故,如果火灾最终确定是由充电的电瓶车引起的,那电瓶车车主是否就一定该负责呢?那也未必,我们还得等待消防部门对电瓶车失火原因的鉴定意见,究竟是充电时间过长,电瓶车车主过失遗忘了充电的车辆;还是由于车辆原本线路的原因引发的火灾;抑或是插座或电源的故障引发的火灾。
如果纯粹是车主的过错,如车主不按说明书的使用要求,电瓶车充电时间过长,那电瓶车车主一人承担民事责任,但笔者相信实际情况远没有那么理想;如果最终鉴定结果显示失火的部分原因是电瓶车原有的线路故障或电瓶车的产品缺陷,那就得由电瓶车的生产厂家与车主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会涉及《产品质量法》的相关内容,简单来说即产品存在缺陷发生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二条则规定了“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许有读者要问,物业或居委会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那还得看他们是不是有过错了。《侵权责任法》中提到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包含物业管理,所以物业公司或居委会是否承担责任还得看他们是否存在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如楼道应安装喷淋装置未安装,或者应配备的消防器材未配备或配备的消防器材已过期等。一旦经消防部门查实,物业公司确有此类行为,那物业公司就应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电瓶车车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还要综合考虑各自的过错程度、个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公平原则以及政策考量等因素,是非常复杂的。

如何赔偿,也得依法行事

确定了侵权责任后,如何赔偿也是个非常“纠结”的问题,怎么赔,赔多少。侵权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人身权承担金钱赔偿责任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这个案例中,人身损害赔偿当然是存在的,而且是侵犯物质性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即行为人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等后果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那么,我们常常听到的精神抚恤金,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呢?在这个案例中,王海滨和受影响的11户居民是不是可以获得?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读者看到这里也许又会问,如何界定这个“严重精神损害”,伤者“灼伤总面积达到88%”让人触目惊心,应该可以算“严重精神损害”了吧?那如果78%、68%呢?这个也有数量限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个案还要具体分析。
财产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受害人的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财产的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应得利益损害)。间接损害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是被侵权人基于财产而可能产生的利益的减少。以这个案例为例,如果该楼的某户居民在火灾发生前已经准备将房产卖出,并且与买方谈妥了基本房价,可是这场火灾发生后,买方对过火的楼房有了抵触情绪,即将签订的房产交易取消了,或卖方迫于无奈只得在原房价的基础上降低20%出售该房产,那该户居民就存在间接的财产损害,他是有权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原房价20%的间接财产损失的。

 “公平原则”,见义勇为应受偿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公平原则是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才能适用的,如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这是一种“不补偿不公平”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的公平原则的适用,一般靠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量,适用标准模糊,弹性极大。个案只有在无法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等情形下,才会考虑适用公平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款法条就是俗称的见义勇为中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王海滨提醒11户邻居做好安防措施得到了大家的证实,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如果失火电瓶车车主或其他侵权人(如电瓶车生产厂家、销售商等)逃逸或无力承担责任,11户因得到王海滨救助而没有受到财产损失的邻居作为受益人是应当给予王海滨适当的补偿的。
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人都要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要与义务相一致。让见义勇为者获得应有的补偿,不再寒心;让受益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冷漠,也是我们法治社会应有的公平。

法律资讯(2015年06期)

谭 婧/编辑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刷卡费用或降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今年6月1日起,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全面开放,符合要求的机构可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在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随着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银行卡支付领域市场化深入,各类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日新月异,消费者和商户能够得到成本更低、更为便捷的服务,通过竞争的手段促使刷卡收费下降。

全国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根据此通知,我国将对药品价格实行分类管理,通过不同形式实现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

日用品进口关税下调平均降幅50%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自今年6月1日起,我国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在此次调整中,西装、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由14%-23%降低到7%-10%,短统靴、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由22%-24%降低到12%,纸尿裤的进口关税由7.5%降低到2%,护肤品的进口关税由5%降低到2%。

发垃圾短信最高罚3万元

工信部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停止向其发送,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今年6月30日起施行。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修订实施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特别是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适用范围,该规定自今年6月22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有利于惩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和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港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新版《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强化了对上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新增防治船舶大气和噪声污染的规定。上海港现行的相关规定是制定于1996年的《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新版办法删除了旧条款14条,新增13条,调整若干条,现共计33条。上海港防治船舶污染工作已经由原来的仅仅针对防治污染水域问题,转向全方位防治,将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防治行为,减轻船舶在上海港航行、停泊、作业产生的污染。

上海游泳池人均游泳面积不低于2.5㎡

近年来,随着游泳成为人们所喜爱和广泛参与的一项体育活动,上海出现了越来越多集游泳、戏水、娱乐为一体的经营场所。堪称“史上最严”上海首部游泳场所卫生地方标准《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规定,人工泳池内人均游泳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据此可以核定该场所最大接待人数;游泳场所更衣柜应按一客一用的标准设置,数量不少于最大接待人数。新标准还要求人工泳池在开放时间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每日每人次新水补充量不少于30L。

上海将群租等5类违法行为纳入信用平台

今年6月1日起,违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群租等五类涉及居住安全行为,在受到严惩的同时,其违规违法人的信息将被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向社会提供查询。一旦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对房屋未来的交易、违法违规人的贷款,甚至报考公务员等方面造成影响。

上海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建设

继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推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项目并发布《全球老年友好城市指南》之后,今年6月1日起上海地方标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开始实施。地方版标准包括八方面内容,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公共环境,方便公共交通出行,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积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等。这不仅仅是一个标准,更是老龄化大都市对老年人友好的一种发展方向。

上海出租车手机接单顶灯变“电调”

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自今年6月1日上线运营。承接“滴滴打车”及其他预约业务的车辆,顶灯实时转换成“电调”;对载有乘客的车辆屏蔽其他预约信息,提高安全性。该平台上线运行后,可实现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识别,及时剔除“黑车”和“克隆车”。

上海新建停车场安装电子收费系统

上海推进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自今年6月1日新开业的公共停车场(库)同步安装使用电子收费系统,并启用机打发票;2016年底前将在收费道路、停车场全面使用电子收费方式。在安装使用统一技术标准电子收费系统的公共停车场(库)可使用公交卡、沪通卡刷卡进出并支付停车费,同时也将逐步拓展使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

保消防装备基本保障“耐力”十足
上海出台《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

谭婧/编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消防领域,这个“器”就是消防装备,是配备在部队中,官兵借以日常训练,或通过现场的科学运用完成灭火救援的一切硬件设备。无数事实证明:消防装备的配备情况决定着采用的战术方式和战术效果,是影响成功率的重要因素,更是紧系灭火战斗成败的关键之处。一个城市的消防装备情况不仅关系到消防部队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更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因此,只有保障消防装备建设,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才能促进城市消防力量发展。
近日,上海市出台《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首次以地方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各级财政对本地区消防装备建设承担职责,为上海消防装备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消防装备保障机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消防部队建设,坚持科技强警,加强对消防装备建设的资金投入,消防装备结构得到了科学合理整合和配备,消防部队的实际应战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受经济、地理、区域等因素的影响,消防装备建设也出现了发展失衡,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进而间接影响装备数量、种类和品质。装备配备标准不是一张简单的配备清单,而是一套针对各地区的消防特点,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消防装备。就比如一座城市的不同区域承担着不同的城市功能,各区域所需要的消防装备也就不尽相同,这时候只有把各区域消防装备的需求与区域规划结合起来,明确规定财政对消防装备的支持,才能满足区域消防建设发展需要。
针对当前各区(县)消防装备配置实力不平衡的现状,上海市《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将消防部队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并依托两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由各区(县)财政将属地消防部队维护、更新、补充消防装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完善消防装备配置结构

消防装备建设并不是一味追求高科技,而是结合区域的保卫对象、火情特点、道路状况后,正确选择车型及装备。也就是说,无论消防装备如何尖端先进,若做不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作战目的,那么一切都是徒劳。这也就需要装备建设与实际需求接轨,既要兼顾共性,又要突出个性,既注重装备数量的积累,又注重装备质量的改善和提高。而且,各具特色的消防装备应该因地制宜,形成自己的配备标准,不盲目跟风,更不搞“一刀切”。
遵循“保障基本+自主调整”的建设思路,上海市《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分别划定了消防车辆,灭火、抢险等4大类战备器材,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现场勘查等8大类一至五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基本配备标准,并赋予各级消防部队视情提高装备配备标准的权利,贴合区域实战要求升级消防装备体系。

细化消防装备保障范围

中国消防部队装备添置的经费离不开地方财政支持,装备添置必须经过政府审批,且纳入政府采购序列。然而,消防装备经费究竟应占财政预算的多大比例,各地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不仅如此,正因为消防装备的功用、种类、效能等各有千秋,各区域的消防保卫形势和特点各不相同,这就需要不同级别的财政部门对口相应的消防装备配备,以提高装备配备标准的针对性。
结合上海市消防装备建设需求,上海市《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进一步细化各级财政消防装备保障范围,明确由市财政实施特种装备保障,区(县)财政实施防火、灭火消防器材及常规消防车辆保障,科学分摊各级财政压力,提升装备分类、分级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消防装备管理模式

在制定计划上,各级消防部门均编制了装备建设的几年规划,比如需要购买哪些类型的车、什么功能的装备。实际情况中,由于多种的原因使得部分装备的使用率比较低,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也缺乏科学性。所以对于消防装备不仅要规划,还要统筹考虑装备的采购、使用、检修、报废等不同过程,在满足安全、效能的前提下追求消防装备寿命周期的成本最低,规范不同部门对消防装备不同过程的管理,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上海市《区(县)消防装备基本保障标准》明确,消防装备管理参照地方资产管理模式,由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具体指导,并按照经费来源渠道,实施全寿命资产规范化管理,由权属消防部队负责装备训练使用、维护保养和制定增配、更新、退役或报废计划,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经费安排和报废审批,防止消防装备闲置、流失现象发生。
军事学有这样一种说法:“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企求战争的胜利。”而消防装备是物质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水平的高低,对于决定战斗成败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如今,在中国消防装备水平普遍提高的阶段下,消防部队通过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和经费的科学管理,从消防装备基本保障的机制、结构、范围和模式入手,完善对消防装备的基本保障。装备建设所能产生的战斗潜力,也必将加快消防部队发展的脚步。

新闻链接:上海宝山消防借“它山之石”夯实装备保障基础

近日,上海公安消防总队宝山支队邀请社会单位技术专家开展个人防护器材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官兵装备保障水平。培训中,技术专家结合当前部队灭火救援任务形势,立足装备原理和技术特点,为官兵详细讲解正压式氧气呼吸器、消防员后场接收装置和移动供气源等个人防护器材技术参数、适用场合、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帮助官兵对日常装备熟悉掌握。
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装备的保障工作,通过邀请厂家技术人员和中队装备骨干授课等形式,帮助全体官兵熟练掌握装备操作技能,提升装备运用水平,加强爱装管装教育;利用车场日时间,组织官兵对破拆、救生、侦检、排烟等装备器材开展性能测试和维护保养,做好装备实战化准备工作,加强装备性能测试;查摆装备使用管理中的实际困难,针对性反馈服务需求,全方位打牢装备保障基础,强化装备基础工作。

巩固城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等三部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相继发布实施

谭婧/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时间:2015年8月1日
文件名称:《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时间:2015年9月1日

解读这期新出台的法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消防技术标准”?这是指社会生产经营、工作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称。而我国的消防技术标准涉及民用建筑、消防站、仓库、市场等多个方面,常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今年第一期杂志中,我们就针对将在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过细致的解读。
而近期相继发布实施的这三部消防法律都是消防技术标准中的成员,它们同属于国家工程建设方面的消防技术标准。其中《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消防站的选址条件

国家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总结了我国城市消防站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从适应消防站实战需要出发,归纳分析消防站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消防站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突出体现了消防站实战功能需要。该规范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城市消防站的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为消防队快速接警出警、完成好执勤训练任务等业务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它对消防站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做了相关的明确规定。规定了消防站的选址条件,提出了消防站主出入口位置、训练场及消防站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设置要求。第二是规定了消防站建筑设计及建筑构造的相关要求。针对消防站业务特点和业务用房的功能需求,规定了消防站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及具体设计要求。第三是明确了消防站室外训练场地各区域和主要设施的功能要求、设置要求和有关的技术指标。第四是它还对建筑设备与其他设施的要求做了相关规定。针对消防站建筑特点、消防工作实际需求以及南北方气候环境差异,规定了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和防排烟、防雷接地、综合布线、电气等要求。

增加汽车库防火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

新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是对原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的全面修订。该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于完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是增加了汽车库、修车库防火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将原规范防火分类仅仅依据泊位数划分车库类别的方式修改为综合考虑泊位数与每个泊位占用面积之间的关系,增加了总建筑面积控制指标。第二是针对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做了调整。增加了高层建筑以及商场、医院等民用建筑地下汽车库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汽车库与养老院、幼儿园组合建造的设置要求。第三是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的停车规模、防火分隔及灭火救援的相关要求。第四是细化了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通用要求,增加了自然排烟的设计要求。第五是调整了部分防火设计要求。调整了单、多层及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确保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协调。

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总结了我国城市消防规划工作实践经验,针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和灭火救援能力出发,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及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这一规范体现城市火灾风险管控理念,突出消防规划内容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要求,明确消防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的关系,强调了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该规范的颁布实施,对于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消防规划,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一是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施、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下空间,以及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消防安全布局提出了管控要求。第二是分别提出了陆上消防站、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及消防直升机起降点等的设置要求。第三是对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规划内容提出要求。

法律资讯(2015年05期)

今后“民告官”再也不难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这部俗称“民告官”的法律实施,备受政府和公众的关注。新《行政诉讼法》首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对起诉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这意味着,今后“民告官”将是“零门槛”,这将激发公众提起行政诉讼的积极性,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必将出现大幅增加,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应诉的能力将是一个巨大挑战。

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50万

国务院正式发布《存款保险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酝酿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根据条例,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并首次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央行测算,这一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所谓存款保险,就是指储户存在银行里的钱,由银行出钱缴纳保险费,储蓄人无需交纳。各家银行缴纳的保险费统一交给存款保险机构打理,一旦某家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通过存款保险可以向在该银行存款的储蓄人进行赔偿,以确保将存款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民间气象预报“封口令”实行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后气象爱好者在网上随意发布个人预测的气象信息,可能会遭遇重金罚款。该《办法》规定,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多名“气象达人”表示,该禁令不会对他们的网络活动造成影响,但自此会弱化预测的概念,强化气象分析及科普。

导盲犬可以带上火车了

经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研究,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了《视力残障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视力残障旅客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火车。
携带导盲犬乘车的残障旅客必须尽可能在开车前12小时,通过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电话联系铁路客户服务中心,说明携带导盲犬乘车的需求。具体规定可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上海每所学校将被指派至少两名督学

新制定的《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教育督导工作以来,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规范。今后每所学校将指派不少于两名的责任督学,责任督学的姓名、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将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生及其家长、教师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责任督学反映。责任督学按照经常性督导流程,开展督导的频次每学期不少于2次。

上海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条件放宽

5月1日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同时简化租房提取要件,对租住其他住房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无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资料。

上海首套自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至120万元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今年4月15日起,首套房及改善性二套普通商品房的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再增20万元。购买改善性二套非普通商品房额度也有增加,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同样有所放宽。

法律资讯(2015年04期)

二套房贷最低首付降至四成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工伤职工行动不便可上门鉴定

人社部和卫生计生委共同制定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实施。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组织鉴定,并在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境外剧未经登记不得上网播放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通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应将本网站在播的境外影视剧信息按规定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登记,4月起,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播放。广电总局在通知中重申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要求用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电商改规则须提前7天公示并备案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4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七日。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在交易规则实施七日内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提交本规定所列交易规则、征求的公众意见及意见答复处理情况。

上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增至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90元;2015医保年度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到39万元。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相应提高。

上海延长外牌限行时间

外牌限行新政终于有了最终版。上海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4月15日起,每日7-10时、16-19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电梯新政”明确电梯维修费用业主共同承担

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的运行、整改费用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电梯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电梯运行、修理、更新等费用。这也就表明,维修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办法》同时规定,鼓励维护保养单位通过远程检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这表明,加装电梯远程检测系统仍不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