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政治责任 打好防汛抗旱硬仗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谭婧/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自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出现14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截至6月10日,有22个省份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广西、江西、福建、广东等省份受灾较重。全国洪涝受灾人口675万人,比近5年均值少48%,全国多方消防救援队伍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救援。据统计,仅5月26日0时至6月12日24时,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参加抗洪抢险救援800余次,出动指战员8100余人次,出动舟艇970余艘次,疏散营救被困群众16232人,抢救财产10.14亿元,保护财产10.3亿元。

面对全国已进入主汛期的情况,当前防汛抗旱形势如何?防汛备汛准备工作做得怎样?面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极端气候,将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近日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中给出方案。

为什么要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水旱灾害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治水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明确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

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是由我国水旱灾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巨大。多年统计资料分析表明,在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每年造成的人口死亡和经济损失均超过70%,是我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其影响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应对重特大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方面,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可以更好地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合力抗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多年的防灾减灾实践证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很成功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指挥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积极参与下,先后取得了1998年特大洪水、2010年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2013年黑龙江大洪水、2016年长江中下游大洪水和太湖超历史洪水斗争的重大胜利,战胜了多次超强台风和特大干旱灾害,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

近年来,每年汛前国家防总都向媒体通报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各级政府行政责任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哪些人担任2019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我国水旱灾害反常性、不可预见性凸显,常常多灾并发、重灾频发。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呈“南多北少”分布。主汛期长江中下游、珠江和太湖流域可能出现较重汛情,西北地区东部等地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登陆我国的台风强度可能偏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

对此,《通报》就2019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2019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均由省级干部领衔,31个省市区的省级责任人名单中包含正省级1名、副省级31名。另有新疆建设兵团司令员、副司令员各一名。

为应对防汛抗旱形势,今后还将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加强决堤、溃坝、山洪、城市内涝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排查。此外,还将针对重点部位、重要工程、重大险情,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细化救援方案,强化实战练兵,全力抗洪抢险。针对山洪灾害、水库安全,官方都已做了专门部署。在预测灾害可能比较严重的地区,已预置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提前安排部署抢险救灾物资。下一步,国家防总将根据今年预测做进一步安排部署,特别是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加强协调联动。

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具体有哪些规定?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国家防总多次修订和完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防总职能整合纳入应急管理部后,国家防总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对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职责的修订进行多次研究、指导和组织。

根据近日印发的《职责》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政策,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根据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灾减灾综合规划等,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加快防洪、抗旱、防台风工程体系建设。

工作职责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健全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承担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防御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等方案预案,以及突发事件导致严重水旱次生灾害的应对方案预案等。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要根据本地区汛情、旱情、台风特点,提前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措施,加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根据汛情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干部等参加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根据旱情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引水、输水、调水、运水、打井、人工增雨等抗旱减灾行动。根据台风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做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防风减灾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无动力船只、沿海及海岛交通设施、旅游景点等安全管理工作。

2019年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如何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每年汛前、汛中、汛后都要组织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2019年汛前准备工作为例,国家防总组织由应急管理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防总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7个工作组对全国七大江河的部分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汛前检查。同时,国家防总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防总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开展各自行业和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中国气象局、能源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国家防总成员单位都开展了各自行业和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汛前准备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防汛系统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在近期南方地区防汛抗洪救灾中,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不畏艰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营救和疏散被困群众,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也组织开展了汛前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各级防指和有关部门还针对新上任的防汛抗旱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培训,积极开展抗洪抢险演练,为安全度汛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还积极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努力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做好防汛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的准备;强化落实专业和社会抢险力量,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协作联动,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今后防汛抗旱工作中,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将被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一系列多措并举,打好打赢防汛抗旱这场硬仗。

出租房火案中的权利解析

张鑫烨/文

租房是现代社会很普遍的现象,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基于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我们经常能看到双方为了房租、出租屋装修等原因发生的纠纷,那如果出租屋发生火灾,甚至涉及刑事案件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呢?本期“拍案惊奇”就给大家介绍下与租赁合同有关的内容。

法定解除权:双方都享有的权利

房东和房客的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把房屋租赁给承租人使用,除了有法律的约束外,还特别强调道德和信任。如果一方肆意妄为,当然不能仅仅用道德去约束,所以在《合同法》中对双方都规定了法定解除权,即出现一些特定情形下,双方都享有法律规定的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

“2019年3月18日,某镇三新社区网格管理员发现,在黄京坑路一货车车厢和一间出租屋内都堆放了大量化工桶,桶身标着化学危险品字样,疑似违规储存了大量化学品物质。”如果发生了化学品泄漏或爆炸的事故,租赁物为居住的房屋,储存化学品肯定是属于未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了,且使房屋受到了损失,此时,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无论原先签订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相反,承租人也有该权利,根据《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承租人也享有法定解除权。比如租赁房屋本身就是危房,房客贪图便宜租下了,但每天都提心吊胆,最后实在无法忍受,就可以提出终止租赁关系。出租人不能以对方事先明知为理由拒绝解除合同。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还规定了一点“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承租人也享有法定解除权。我们可以假设,租客明知该房屋隔壁是储存化学品的或者是生产企业,但为了贪图价格便宜,租下了当住房,这种“三合一”就是违反消防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就属于上述这条。这时候,是不需要发生任何损失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出租人: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

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必然需要对房屋的损失(损毁、灭失)等风险具有一定的承担能力。如果租客致使房屋有一定的损失,房东可以通过债权还求偿,但是如果是外力呢?假设,出租屋因不明原因失火烧毁,比如雷暴击中、不明身份者纵火烧毁等,根据《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假设房屋已经被失火烧毁,承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如果之前有租金未支付,房东依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支付,因为租赁合同的解除并不会溯及既往。那房屋被烧毁,房东就自认倒霉?如果无追偿人,那这个风险就只能是所有权人承担了。

消除危险请求权:可以诉诸法律的预防措施

消除危险请求权,是物权人的一个权力,物权人的物权行使具有受到妨害的现实危险时,可以运用这个权利。这种危险是具有危及房屋安全的现实可能性的。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每天都把各种易燃易爆的烟花爆竹私自运到出租屋内暂存,与此同时还生活其中,致使邻居丙无法忍受,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担心会有爆炸起火的危险。

如果消防部门尚未发现,或者投诉无门,甲作为房主一直未整改,乙也没有任何改正措施。丙有权对甲或乙行使消除危险请求权。乙是行为人,甲是状态妨害人,两者都可以作为被请求人,因为甲虽然不是行为人,但他有权可以迫使乙消除危险,对危险的消除具有支配力。一般来说,危险的消除是由被请求人负担的。

如果前期房东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听之任之,一次次错过了解除租赁合同、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权利,出租屋真的发生了火灾,那就“出大事”了。下面来看看这个真实的案例。

消防责任事故罪:房东的屡教不改

案例:“近日,经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吴兴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电动车起火事故当事人胡某和房东强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一年九个月。2017年的11月20号,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大港村一民房突然着火,导致两人死亡。事后调查火灾起因为一名租客(胡某)将电单车(电动车)停在楼梯间违规充电造成。2004年以来,被告人强某将自建房出租。在此期间,公安、消防和当地政府多次对强某的出租房进行消防检查,发现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问题,特别是在2017年11月15日向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拆除私接电线,租房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停到租房外面。强某签收通知书后依旧我行我素,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不配合整改,终于在事隔5天后酿成大祸。”

房主强某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这就涉嫌触犯了消防责任事故罪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房东强某并不是直接将电动车进行充电的肇事人,但是他在收到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后,并没有进行整改的迹象,从2004年至2017年,可以说是拒不整改。导致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触犯了《刑法》。

也许有人要问了,为何整改通知书不是发给租客,而是房东?很多房东把房子出租后,就不管了,怎么能叫拒不改正呢?其实这还是涉及到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或者说权利人支配权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租赁、处分、售卖的,这些其实就是房东直接支配房屋的权利,称为支配权,这种支配权是排他性的,具有直接支配、享有特定的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性质。所以,消防部门把整改通知书发给房东,就是“看中”了仅有房东拥有的支配权,要求房东对他所有的房屋,以及承租他房屋的租客进行整改,重新回到安全的状态。但是租客并没有这样的权利,租客当然可以对自己擅自充电的行为进行改正,但仅仅局限在自己的行为上。

假设,房东强某已经对租客胡某进行了规劝和安全告知,但租客拒不改正,致使房屋起火,房东可以就损失对租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但这起案件中,房东强某明知租客胡某违规将电动车进行充电,不加制止,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致使自己所有的房屋受到了损失,是不是还有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在实务抗辩中,可能会因为房东存在过失,比如未督促整改,未履行法定安全义务等,而减少对房东的经济赔偿。房东需要对自己疏于安全管理而买单。

《洗冤录集》中与“火”有关的正义信条

编者按

唐宋时期的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等都在中国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其法律制度也给后人带来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到了宋朝,随着各类社会案件的不断增多,涌现出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洗冤集录》。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详加论述。考虑到“火”对人生命安全的影响,该书还专门设立“火死”一篇,教授如何区别受害人是被烧死的,还是先被人杀死、再投入火中伪装被烧死的等辨别方法。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洗冤集录》的意义更在于在没有现代录像探头,也没有任何检测仪器的情况下,帮助法医从死者身体的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还原真相,用实证主义的态度,捍卫程序正义,追求实质正义。

(栏目编辑:谭婧)
张晔/文

七月正值暑假,电视台又开始播放一些连续剧,笔者凑个热闹也看了部《大宋提刑官》,这个电视剧的主角是宋慈,被誉为世界第一部法医著作《洗冤集录》的作者。笔者突然有个疑问,为何在宋代,或者说为何是偏安一隅的南宋,会那么重视司法检验。我们之前也说,宋袭唐制,《宋刑统》基本上就是继承了《唐律疏议》,没有什么特别的创新。那我们只能回到原点,从宋太祖建国开始说起。

经过了五胡乱华,赵匡胤终于实现了基本的统一,北方政权终于又回到了汉人的手中。据记载,宋太祖极为重视大辟之狱,曾对大臣说:“五代诸侯跋扈有枉法杀人者,朝廷置而不问。人命至重,姑息藩镇,当如是邪!自今诸州决大辟,录案闻奏,付刑部详覆之。”其中大辟的意思就是死刑,大致的意思就是死刑需要刑部复核,不能妄断。

宋代总是给人一种较为软弱的形象,从杯酒释兵权,到与少数民族政权“相安无事”几百年,这背后其实并非软弱,而是“恤民”“慎刑”的内涵。

于是,在宋代除了沿袭唐代,设立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外,还在大理寺上设置了复核死刑的职责,原本大理寺只是审判的职责。宋神宗后,原本负责复核的刑部被分设左右曹,左曹负责死刑案件的复核,右曹负责官吏犯罪的审核。原本御史台监察的职责被拆分,起到了三者互相监督的作用。

这是中央层面,到了地方,宋太宗就在州县以上,设立了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洗冤录集》的作者宋慈从“长汀知县”逐步升任至“提点广州刑狱、提点湖南刑狱”,这个提点刑狱官是“四方之狱,则提点刑狱统治之”,可以监督审判,巡查州县,对地方的审判,可以处断,相当于现代的“中央督查组”组长的角色。

正是这种“反复”核查刑事案件的态度,让整个有宋一朝形成了“慎刑恤狱”的司法环境。宋代的司法检验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初检、复检程序,对检验不实的,是以“故入人罪论”。而且是不允许用“自守觉举”来免责。笔者只能说,干这行压力挺大的。也正是这种重视证据,对证据的反复检验,并且强调检验制度和程度,终于促成了《洗冤集录》的形成。

在这本书中专门区分了死亡的各种状态,并区分真假症状。有一章“火死”,专门记载了与火烧有关的检验技巧。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争,口开气脉往来,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若死后烧者,其人虽手、足拳缩,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

曾经有记载宋慈是用两只猪来做实验进行验证,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人与猪并不同,口鼻内有灰,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症状区别?有。

“若因老病失火烧死,其尸肉色焦黑或卷,两手拳曲、臂曲在胸前,两膝亦曲,口、眼开,或咬齿及唇,或有脂膏黄色突出皮肉。”人在高温下,蜷曲是正常的反映,而且可能会出现体内脂肪融化流出的状态。人如果死后再被烧,作者还分了好几种情况,如被人勒死后,放入火灾现场,“头发焦黄,头面浑身烧得焦黑,皮肉搐皱,并无揞浆蟽皮去处,项下有被勒着处痕迹”,没有任何的求生或者躲避高温的状态。被人用凶器杀死后,可以通过验证,“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发现地下渗入血迹,证明死者并非烧死。

除了重视物证,书中还强调对周围人和报案人的询问,“凡验被火烧死人,先问元申人:火从何处起?火起时其人在甚处?因甚在彼?被火烧时曾与不曾救应?仍根究曾与不曾与人作闹?”询问的内容从最基本的火灾发生时间地点,还有是否救援,因为宋代对不积极救火的人员是要进行严厉处罚的,所以如果是失火,一般都会有救火的过程,除非是蓄意秘密的防火烧尸体。另外,还要询问是不是有人胡闹玩火的现象。这也是非常细致的,从中我们也可以管窥到,宋代的法医学发展和法制化程度已经达到了历朝历代中较高的水准。

在百年渔阳里“从心”出发

谭婧/文图

最近有则新闻给我很大的触动。前段时间,中国西南部地区连降暴雨,引发山洪等一系列灾害,给广西省百色当地带来了巨大影响,也让年轻的“第一书记”黄文秀30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扶贫路上,留在了她倾注全部心血的百坭村。暴雨如注、电闪雷鸣,汹涌的洪水漫过道路,眼前的一切都是黑压压的……看着新闻报道里黄文秀生前传回的最后视频,我很难想象一个女性当时的恐惧和无助。斯人已逝,但这样一位党员身上体现的青年精神,却是那黑夜中最明亮的星光。

其实从中共一大开始,当13位平均年龄只有28岁的年轻人宣布中国共产党成立,“青春”便写进了这个政党的血脉中。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上海是党的诞生地,也是青年团的发源地。正是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正在将中国梦变为现实。带着颇受触动的心情,在“七一”党的生日当天,我来到“‘渔阳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参观,重温这个“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的那些风云历史。

第一点星火在这里孕育

走在繁华的淮海中路上,闹市的喧嚣让人很容易忽视街边不起眼的市井弄堂,但一块“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的指示牌,将这里与普通的上海老弄堂区别开来。

20世纪20年代前后,上海有两条叫“渔阳里”的弄堂,一个在南昌路100弄(老渔阳里),另一个位于淮海中路567弄(新渔阳里),据说两个弄堂以前还是相通的。1920年的春天,陈独秀将《新青年》编辑部从北京迁回了上海,入驻老渔阳里2号。从此,这座石库门建筑便与中共的筹建及青年团的诞生紧紧地维系在一起,成为共产主义火种点燃的地方。

从刻有“渔阳里”三个字的弄堂往里走,很快就来到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的门口。让我惊讶的是,这座代表着青春朝气的纪念馆原来如此“接地气”——整个场馆被居民住宅所围绕,纪念馆大门离居民家的厨房仅有一个小弄堂通道的距离。这样的市井气息,也让人对纪念馆增添了几分亲切之意。

就是这样看似寻常的石库门建筑,却在中共党史上留下多个“第一”:中国第一个共产党早期组织“上海发起组”和第一个共青团组织“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在这里成立;最早向工人阶级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通俗刊物《劳动界》周刊、上海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内部机关理论刊物《共产党》月刊与上海早期共产党组织建立的中共第一个出版机构“新青年社”在这里创办;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培养青年干部的学校“外国语学社”和全国第一个由共产党早期组织领导的工会组织上海机器工会在这里组建……同时,这里也是中共“一大”的筹备处和“一大”期间的“秘书处”等。

渔阳里是中国共产党的发源地,也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诞生地,更是中国红色基因的孕育地。从这里播撒出去的点点星火,汇聚成革命的火种,点亮中国。

薪火相传在这里延续

渔阳里典型的上世纪石库门建筑,体现了穿越百年的历史风貌。房屋坐北朝南两层砖木结构,由清水红砖、石灰勾缝砌成天井围墙,当中以石料作门框,以乌漆实心厚木做门扇。但由于这种类型的建筑往往成组、成群,前后左右对称布置、连体联排,一旦失火很容易“火烧连营”,且石库门弄堂本身就比较狭窄,消防车根本开不进来。再加上其砖木结构的主体,耐火系数极低,一旦发生火灾等,蔓延起来十分迅速。1961年,作为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旧址的新渔阳里6号被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作为《新青年》编辑部旧址的老渔阳里2号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8月开始,作为“党的诞生地发掘宣传工程”的新渔阳里6号迎来设施更新修缮工程,用更好的展陈内容和更高的安全系数说好这段“渔阳里的故事”。巧合的是,在与纪念馆内安保人员交谈中,我还意外得知换上“火焰蓝”的上海消防救援队伍竟是第一个进入改建后纪念馆的参观者,就在今年“五四”前夕,上海消防救援队伍在这里举行了一次隆重的团日活动。这也是继2018年纪念馆改建揭牌后这里举办的首场大型活动。工作人员还向我介绍道,当天的团日活动中消防青年指战员不仅集体诵读了团章,还讲述青春“火焰蓝”的“老故事”,并特地在现场为上海消防救援队伍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团员等颁了奖。

虽然有些遗憾没能现场看到当天振奋人心的场景,但此次新展馆的布局也着实让我眼前一亮。全新亮相的纪念馆一共分为六个展区,一楼主要是“序厅”和“共青团知识互动体验区”,包括入团宣誓区、团歌团徽历史和电子团员证申领等等。二楼则以时间为序,展示了“五四运动与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的创建”“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建立”等四个展区,还首次采用了三屏互动方式,更加生动地呈现当年渔阳里的故事。考虑到渔阳里实际的耐火情况及纪念馆内大量声、光电等电器设备,修缮后的纪念馆不仅加大了安防人员和消防设施的数量,并对安保监控系统和喷淋系统都做了完善,部分冷光源的选用和防火阻燃剂的涂抹等也让建筑本身和历史文物的安全得到了更大的保障。工作人员还告诉我,就在新渔阳里6号改造落成之时,老渔阳里2号的修缮保护工作也在加快推进,不久后也将以全新的面貌向公众展示。

一圈参观下来时间不长,但触动很深。如果时光倒流百年,那些照片上的青年也是一群不折不扣的“90后”,他们同现在的年轻人一样,也在憧憬未来、追求美好。为了传承理想与信念,甚至献出年轻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这种为国家为人民舍生忘死的身影,与当代“黄文秀”“钱凌云”“刘杰”“陆晨”“孙络络”们的奋斗脚印重叠。

百年来,那自渔阳里点亮的破晓之光,照耀着这个青春的政党一路走来。如今,渔阳里俨然化作青春与梦想的符号,激励着各地的中华儿女投身朝气昂扬的青年中国。

“总有一天,我会化烟,烟气腾空……”
——诗人郭小川之死

张晓虹/编辑

1976年的十月金秋,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春天:历时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漫长严冬终于过去,人民、祖国迎来了精神解放的春天。

然而,对于郭小川的儿子郭小林来说,这个秋天却不啻严冬,因为他的父亲倒下了,倒在春天即将到来的门槛上……

噩耗、噩耗……

1976年10月18日下午,郭小林正无所事事地在林县县城东边一处平房里与人闲坐。县委组织部的吕章福突然找来,面无表情地说:“你爸有事找你,你跟郭小林走吧。”郭小林跟着他出门,朝县城东侧的马路走去。没走几步就看见路边停着一辆北京吉普,郭小林心里说,他爸从来不摆谱,怎么还派车来接他?

郭小林随老吕上了车,一路往安阳疾驰,车后扬起长长的尘烟。郭小林提出心中的疑问:“我爸找我啥事?”老吕头也不回地说:“到那儿就知道了。”郭小林暗中猜想,会不会是父亲的工作有了重要变动?才这么高调地行事……

车子很快到达安阳,径直驶进了一处有红砖楼房的大院,后来得知是地委大院。下了车就见正在新乡师范学院读书的妹妹小惠已站在那里(郭小林母亲、大妹是第二天分别从北京和林县胡家庄赶来的)。郭小林诧异地问:你怎么也来了?她说是接到县里通知从新乡赶来的。说话间,老吕和车子就不见了,大概返回林县了。郭小林环顾四周,空旷的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影,异常安静。三层的红砖楼房爬满常春藤。正狐疑着,有人从红砖楼房出来,招呼他们进楼去,让郭小林一群人站在走廊里等着。

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小时。由于心里悬着,时间显得格外漫长。昏暗的走廊里无人走动,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唯有一间屋开了灯。大概到了五点多钟,才出来一个人,叫郭小林他们进入那间开灯的办公室,又让他们等着,自己进入左侧的里间去了。郭小林他们站在那里不知到底有什么事。看看办公桌上,分明有一张纸,吸引了郭小林的注意力。

郭小林瞟了一眼,一二三四地列了几条,好像有“查明死因……”什么的,最后一条是“妥善安置子女”因为距离稍近,郭小林看得清楚些。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里渐渐弥漫开来。

这时,里屋走出一个人,叫郭小林兄妹进去,只见几个干部模样的人坐在那里……此刻,郭小林已经开始有点儿神志恍惚,只听见有人宣布:你们的父亲……今天……早晨……去世……了……

郭小林一下子懵了。屋里坐的是什么人、一共几个人、长什么样,郭小林一点儿没有印象。只觉得一股无名的怨恨从心底升腾起来,冲撞着本已不清晰的意识……后来他们说了什么,郭小林他们怎么走出房间,到什么地方休息,一概都没了感觉。

1976 年国庆节,郭小川与家人等摄于林县九龙山。

未抽完的烟头掉落在他枕头边

郭小川去世的消息被很快报告上去,中央立即责成中组部和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20日赶赴安阳,会同省地两级的官员组成工作组。工作组由中组部老干部组刘某牵头,公安部派来王亮、徐婉两位刑侦技术专家。

郭小林们18日傍晚看到的、写在纸上的几条,是中组部指示的电话记录。

根据专家的分析,郭小川的死亡时间应该是17日晚上8:20左右。因为现场的遗物中郭小川戴的手表表蒙子崩掉了,表盘被熏黑,在8:20的位置留下了表针的印迹。

据说,大约在18日凌晨,住在同一招待所四层同一位置(401房间)的中央医疗队几位医务工作者被烧焦气味熏醒(一层的烟雾顺着卫生间的排气通道上蹿到四层),曾四处查看,未发现失火迹象,睡下不久还是呛得不能入睡,遂去找服务员;后与服务员逐层查找,查到一层尽头的101房间,看见门窗缝里有烟冒出,才明白是老郭的房间失火。这时大约是早晨六七点钟。

打开房门后,大股浓烟冒出,屋里早已被浓烟充满,据说有一个服务员冲进浓烟中,发现只有离地面二十厘米左右的空气还是透明的:“他摸了摸床上,没摸到人,趴在地上才发现老郭已滚落地下。他憋着气,双手伸进老郭腋下,不料一下子插进棉被阴燃的红炭中,把手烫伤,惨叫着退了出来。另一个服务员进去抓住棉被一角把老郭拖了出来。”如果上述情况基本属实,那么,经过一夜的阴燃,房间里的氧气就已被耗尽,符合专家作出的“因失火导致浓烟窒息而死”的法医学结论。

具体地判断,阴燃是由于郭小川吃了安眠药又吸烟,没吸几口,安眠药起作用了——安眠药有一种“击倒式”的作用,即马上倒下入睡。其次,安眠药还有对神经系统的阻断作用——人的末梢神经感觉到了刺激,但安眠药阻止这种刺激的信息传导到中枢神经即大脑中。所以郭小川被发现时是掉在地上的,他的身体感到烫、疼,他挣扎、翻身、以致掉下床,但心里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醒不过来)。燃烧的香烟掉在了枕头旁。无明火阴燃了被子、褥子,最后阴燃了床垫中的海绵(泡沫塑料),这些东西的燃烧夺走了空气中的氧气,还产生了多种有毒的气体。

追问了三十年的死因

由于郭小川去世的时间恰巧处在一个关键的节点上,不免令家人感到蹊跷。连中央也产生了很大疑惑,所以迅即派员调查。但专家的结论作出后,并没有平息人们的怀疑。郭小川的老上级、一位副总理在追悼会上用拐杖使劲杵着地板说:小川就是被害死的!老作家黄秋耘多年后在《新民晚报》上发表短文,还认为有可能是被害死的。

郭小林于1978年3月初给刚接任中组部长的胡耀邦写了一封短信。在短信中郭小林表示还要写长信,详述他们作为家属对死因的怀疑等意见。应该承认,郭小林当时的态度是有些偏颇,主要是因为对具体调查人员冷漠的态度以及丧事、追悼会的安排、悼词中的评价不满。

胡耀邦迅速地回了一封亲笔信,他说,他“牺牲了一点必要的睡眠时间”,放弃了秘书草拟的复信,“亲自给你写封回信”。

在信中,胡耀邦认可中央派去处理此事工作组的结论、对子女的安置以及悼词:“(悼词说)郭小川同志曾经同‘四人帮’作过斗争,而‘四人帮’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进行排斥打击。郭小林认为,这是对郭小川同志的基本评价。一个革命者,最后取得这样的评价,是很不容易的,是难能可贵的。请你想想:在郭小林他们这一代人中,真正在自己的一生中为党为人民写出了不少好作品的人,并且在‘四人帮’横行的年代里同‘四人帮’真正作过斗争的人,究竟有多少呵。悼词是不是还可以多写一些话,是不是还可以评价得更高些?这当然是可以再讨论的问题。但郭小林认为,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否基本正确……基本上对了,也就可以了。……对一个人,生前往往有这样那样的鉴定,死后,往往有这样那样的评论……可靠吗?可信吗?又可靠可信,又不可靠不可信,因为鉴定评论,终归要人民,要群众,要后代子孙来做。群众,人民,后代子孙并不记得什么鉴定和悼词,记得的是那些有血有肉的史实。他们把仇恨刻在心中,也把怀念刻在心中。”

胡耀邦以战略家的眼光,在关乎中国命运的大决战中,“一城一地”的得失尚可不计较,遑论一字一词的取舍。

在郭小川去世30年后,郭小林撰文对父亲的死因做了最终概括。他说,经过了三十年时间,我们掌握了许多过去不知道的材料和证据,完全可以断定,父亲的不幸身故和他所患的多种严重疾病有很大关系。而他所患的多种严重疾病完全是由于文革中反复挨整及恶劣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因此可以说,文革才是使他遭此不幸的根本原因,换言之,是罪恶的文革杀害了他。正是由于文革对郭小川在精神和身体上的反复折磨,致使他的健康持续恶化,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又不可能在医院很好地治疗休养,家人也无法负起照料他的责任,加上他自己也很不在意,经常以“幸存者”自况。他在最后的名篇《秋歌》中说“总有一天,我会化烟,烟气腾空……”并不是“一语成谶”,而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和不良习惯是了解的,知道自己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因吸烟失火死去……

“国和”是我家

章慧敏/文

1

上海人心目中的杨浦消防支队什么样?可能并不是一二句话能概括得清楚的。支队的情况概括不清,更不要说属下的国和中队了。

6月初夏,暑热已在申城弥漫开来。那天上午,我从上海的西北面辗转来到东北角,为的是探访年轻的国和中队。出了地铁8号线市光路站,顿时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问正带着孙儿遛弯的老伯:请问这里有个消防队吗?老伯手指前方说:有啊有啊,前面就到了。看得出他对国和中队很熟悉。

走啊走,走了差不多1公里,老伯说的“前面”还是没有到。人就是这样,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无法自信,担心会不会走错方向?见到街面上有个正在清扫的清洁工,又问她同样的问题。清洁工也是手指前方,嘴里说道:消防队啊,前面就到了。又是个熟悉“国和”的人。连着问了二人,指向的又都是同一个方向,这回,再没什么疑惑了,此时,心里却暗忖,国和中队的名声挺响的。

在我的印象中,上海人称杨浦区为“大杨浦”,显然是指杨浦的区域面积。可是,杨浦还有更深层次的“大”,那便是来自于杨浦地域丰富的内涵:它是市中心城区曾经最大的工业基地、塔吊林立的港区,大片的历史街区、工人新村以及众多的高等学府……杨浦还曾是规划中的“远东第一”市中心,旧上海警察局下设的9个救火区队中,“杨树浦”也赫然在列,可见“大”杨浦并非虚名,这一切的一切都决定了杨浦区的大背景、大格局。

那么,杨浦消防支队国和中队有些什么历史,有些什么辉煌呢?这是我此行首要了解的内容。可是,我得到的答案是“国和”没有历史,中队成立于1997年7月,满打满算不过21载。

在历史的长河中,21年充其量只是沧海一粟,没有历史的“国和”凭什么能在上海一百多个消防中队中位列十佳队史馆的前五呢?要知道队史馆是藏史展示,需要历史来支撑的。

所有的疑惑就在那个上午与中队的副政治指导员李国鑫一席交谈而有了答案。

2

队史馆是中队全体消防指战员以及李国鑫引以为豪的地一个场所,为建成这个队史馆,李国鑫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和心力,可以说,如同一个亲手培育的孩子。他亲眼目睹队史馆从小到大,到成长成熟。李国鑫告诉我,与许多百年老队相比,“国和”才刚刚步入21个年头,缺少历史的积淀,然而,他们这个馆的主题是要尽可能地打造这21年的“中短期”队史,从而点亮“国和即是家”的精神名片。

那天上午,我在李国鑫的陪同下参观了队史馆。队史馆原是队里的荣誉室改建而成,“传承—赓续—展望”的主线贯穿着整个场馆。这是对“国和”短暂历史脉络的梳理,透过光影实物,我能切实感受到岁月虽流逝,而“国和即我家”的温暖荡漾在时光之中,流露于细微之处。每一个场景、每一件实物、每一张照片前都有精心编写的解说词,“国和”人用自己的故事讲述着“国和”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令人感触又感叹……

队史馆或许是“国和”一次真正的寻根之旅,“根”意味着盘根错节、千丝万缕,要想梳理清楚并非易事,完成这个大工程的,李国鑫无疑是功臣之一。

今年35岁的李国鑫说他的成长经历复杂,而在我眼里他的“复杂”近乎于单纯。自从14年前成为消防队员后他就一路走到底,至今仍在这个岗位上蹲守。不过,消防于他而言是个千锤百炼的平台,用他的话来说是一步也没落下:从战士到副班长再到班长,然后入党提干到云南消防救援警官军校学习了3年,2013年毕业后分到消防中队,又从排长到副队长、副指导员。14年的熔炼,李国鑫既练就了一身的灭火高强本领,也磨练了意志,成为今天的一名消防指挥官。

李国鑫开始着手收集队史资料是从2013年开始进行的,而促成他有这个想法的在于一个“情”字。

带了3年的新兵,他时常想一个问题:年年接新兵是个惯例,讲队史也是惯例,如果照本宣科最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但不可否认,宣讲的人和听讲的人都觉得既单调又乏味。怎么让队史活起来呢?

李国鑫想到了那些退伍的为中队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兵,他们留下的是印记,是奠定中队荣誉的基石。倘若把他们的事迹整理成故事讲给新兵听,不仅真实可信,而且生动好听。更何况老兵退伍后回归社会,但他还是“国和”的人,应该请他们常回家看看,让他们感受到“人走茶不凉”。

想到这里李国鑫很激奋:把老兵的事迹挖掘出来,让这些印记扎根在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国和”,再把这些事迹讲述给新兵听,传递一种正能量。由为讲而讲转而成为讲身边的事、身边的人——将老兵和新兵的忠诚与壮志融为一体……

然而,创设和新意有了,真要实施起来不那么容易。“国和”虽然只有短暂的21年历史,但对来这里时间不长的李国鑫来说还是不熟悉的。正好这时上级布置了建队史馆的工作要求,李国鑫想到了建一个老兵微信群,他希望通过“滚雪球”的方法以各种途径找到他们。李国鑫相信老兵的点点滴滴记忆能够弥补他的缺失,还原“国和”的昨天。

这个老兵微信群从当年的3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80多人,微信群如同一个“大家庭”,兄弟们凝聚在一起畅谈,让大家感到人虽离开了,但印记还在,情谊还在,温暖还在。

那一刻,李国鑫心潮澎湃,他的脑海中跳跃出“国和即是家”这个激励人心、唤醒心灵的主题。人是需要有精神力量的,作为一个“国和人”,成为人民群众眼中赴汤蹈火的忠诚卫士,这是义无反顾的职责,一个人就是一颗“平安树”的种子,一代又一代“国和人”将传承老兵们的优良品质,创建新功。

3

在“国和”队史馆的先进典型展区里,有一块醒目的二等功奖章。奖章的主人属于中队转业士官赵东明。听李国鑫说,这位赵东明便是通过微信群的“拉力棒”千辛万苦找到他的。

1987年12月出生的赵东明2006年12月入伍,在“国和”服役了足足5年,是名副其实的老消防了。为什么要千方百计找到他?因为中队有记载,赵东明是位荣立二等功的功臣,还曾被评为支队优秀青年、优秀士官1次、优秀士兵2次、嘉奖2次。可是,他建功的具体事迹,或者说有些什么细节没人说得清,而李国鑫到“国和”时,赵东明已经退伍,于是找到赵东明成了李国鑫一直的牵挂。

显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微信群里纷纷提供的信息聚拢后,李国鑫打通了赵东明的电话。此时,这位浙江乐清人已在浦东生活工作。电话那头,李国鑫听出了赵东明激动的声音,他惊诧道:“我离开队里好几年了,你们还能想到我。”

二人在一次次的通话中,渐渐的还原了发生在2010年5月9日浦东高桥石化发生燃爆事故现场的情景,即使过了那么多年,李国鑫还是用了“惊心动魄”来形容。

我们都知道,高桥石化主要生产的产品有汽油、航空煤油、柴油、润滑油以及石蜡、合成橡胶、有机化工原料等化工产品。这些产品易燃易爆,一旦发生化学品燃烧和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5月9日夜里,住在高桥石化附近的居民突然间听到了一声声闷响,随后便看到天边滚动着浓烟与大火,紧接着便听到消防车由远而近的鸣笛声。

国和中队此次灭火的任务是负责架设移动炮堵截火势,每个消防战士都有自己的任务,现场火势太大,控制火情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每个人都恨不得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这时,消防一班的战士赵东明在没有人扶助的情况下,他以一己之力担负起控制水炮的工作。

说起消防水炮,它的外观有点像小型的坦克,自然,喷水的威力是消防水枪的N倍,水炮的优点是灭火威力大,缺点是比较笨重,因为它的水压非常高,所以需要几人才能控制它。

此刻,在扑救高桥石化炼油厂油罐火灾的现场,赵东明顶着烈火浓烟坚持着用身子死死地压住水炮,控制着那力大无穷的水柱准确地射向油罐,尽快灭火是他心中唯一的想法。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水炮刚架设好不久,现场突然又发生了2次燃爆,爆炸的余波加上水的压力,赵东明一下子被水炮掀翻到了5米开外。这一抛一摔让赵东明躺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但他来不及多想,火情就是号令,他顾不上浑身的疼痛,坚持着站起身,又一次扑向水炮,翻身压了上去。

“国和”人用自己的故事讲述着“国和”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但对赵东明来说,每过一秒像是一分钟、每过一分钟又像是漫长的十分钟,他的体力渐渐不支,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慢。可是,他心里有个声音却异常明确:不能脱手,不能离开水炮,必须为赶来的后援队伍赢得时机。

前方的火势似乎被控制住了,赵东明不敢懈怠,忽然,他想起刚入伍时,由于身体协调性差,技能训练总是不如人,甚至于被人戏称为“木头人”。他苦恼过,还怀疑自己能否当个合格的消防兵?可是,领导没有看死他,他也暗自发誓一定要在训练场上赶超别人。在以后的训练中,别人练一次,他就练两次,笨鸟先飞的刻苦换来了体质一天天的增强。入伍几年后,在支队举办的大大小小“比武竞赛”中,他都能为中队赢得荣誉……

战斗结束,赵东明才觉得左手臂又粗又肿,痛得抬不起来了。队员们把他送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伤得不轻啊,左手臂骨折,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才恢复功能。

赵东明舍身忘我的事迹通报到了上级,他也因此收获了二等功的荣誉。这块奖章赵东明视若珍宝,它是他是军旅生涯里最有意义的一个纪念。不过,当得知中队队史馆需要征集实物时,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用生命赢得的这份荣誉捐赠给了中队队史馆。

在李国鑫的眼里,“国和”的老兵都是好样的——他还征集到2009年发生在军工路上的一起突发性事件。那天凌晨,满载着几百个乙炔钢瓶的大卡车司机由于长途跋涉,疲劳驾驶,大卡车一下子撞到了路边的绿化丛。车子煞车不及,顿时侧翻在地,上百个钢瓶跟着滚落了下来,一时间军工路上横七竖八躺满了乙炔钢瓶,有好几个被撞击后泄漏了,火从钢瓶中蹿了出来。

又是化学产品,乙炔的燃烧性快速,火势看上去不大,但如果不能妥善处置的话,连锁反应不得了。当“国和”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时,他们根本顾上不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钢瓶,队长指导员带头,上上下下都在抢钢瓶转移,供水、打泡沫,三位冲在最前面官兵荣获三个三等功。

这样的事例在收集实物的过程中不胜枚举,赵东明以及“赵东明们”是老兵的典范,他们是火场的卫士,是为人民群众守护平安的盘石。只要老百姓口中说一声由衷的“谢谢”,他们所有的艰辛和困苦都烟消云散了。

“雷锋精神传承”的板块,这是“国和”战士学雷锋的见证,也是中队的特色品牌,更是一种传承。

4

在队史馆中,我参观了专门辟出的“雷锋精神传承”的板块。这是“国和”将士学雷锋的见证,也是支队的特色品牌,更是一种传承:自“国和”建队起,每月5号,他们必然会为周边群众开展义务理发、磨刀、修自行车、量血压以及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深受老百姓欢迎的活动,至今这项优良传统已风雨无阻地坚持了21年,而这个品牌特色也先后被中国消防、新民晚报、上海电视台采访报道过。我看到陈列柜中展示着一封又一封群众写来的感谢信,它们被珍藏着,激励并鞭策着全体将士。

说来也巧,那天我从“国和”采访回家,晚间新闻中正好播出上海电视台记者在采访一位正在理发的老伯。老伯的口里满是感激与赞语,这让我想起一位叫覃小旺的战士。他在“国和”8年,每月除了为周边群众做好事,他还会陪一些老人聊聊天,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老人,说道,只要有难事、急事就找他。覃小旺就像对待自己的长辈一样看等老人,而那些被他关心着的老人也心里装着小旺。覃小旺退伍那天,他根本想不到消防支队的门守着一些社区老人,他平时为大家服务,今天,老人们来送他了。那些关切的话儿对着小旺说了一句又一句,覃小旺的眼眶顿时就湿了……

李国鑫说起这事时无比感慨,因为他想起自己在崇明当兵时的往事。他说崇明的冬天挺冷的,大大小小总要下点雪。他清楚地记得2007年大年初一的早上7点左右,有一幢民宅发生了火灾,在救火现场他是水枪手,打水枪的水从管子缝隙中滴滴答答地流出来,打湿了衣服和裤子。人在专心致志时是不会察觉出衣裤湿了,等到大火被扑灭后才觉得身上怎么硬梆梆的?原来是湿衣裤被超低温冻住了。要说这点冷对一个年轻小伙子不算回事,咬咬牙就挺过去了。可是,就在他迎着雨雪朝消防车走去时,他看见露天站着许多当地百姓在送他们,其中有位老奶奶端了一锅姜汤等在路边,一直等到战士们收好器材准备上车时才端给大家喝。

那一刻李国鑫的心儿都要融化了,他知道由于消防员处置得及时,这把大火没有殃及左邻右舍,大家是心存感激来送行的。消防员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可人民群众却在用心感激他们。怕他们受冷感冒,老奶奶还烧了姜汤让他取暖,他那时脑子里跳出的第一个词便是:军民鱼水情……

真心换真情,类似的感人之事很多很多。李国鑫又想起住在开鲁新村三楼的那位80多岁的孤寡老人。那天,他忘带钥匙就出门了,回家进不了门怎么办?焦急万分的老人到处去寻找锁匠,但此时正值春节,马路上一片清静,外来的锁匠都回老家过年去了。无可奈何之中,老人来到国和中队救援。

三楼,又是孤寡老人,消防队的战士们当然要伸出援手。小伙子们架起梯子,几步就爬上了三楼,从窗口进入老人房间,替他解了围。老人千恩万谢,大家也只以为好事做到位,到此为止了。谁料几天后的早晨,国和消防队的门卫室有位老人在敲窗,值班员赶紧去开门,门外的老人却不见了,而地上却留下了几只大大的马夹袋:一只里面装了只大西瓜,另外2只也装满了各式水果。袋里还留有一张纸,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谢谢你们”。

李国鑫说,且不论这些水果的分量,光是从家里走来就有多累,人民群众是懂得感恩的,点点滴滴记心头。

今天,“国和”的将士丝毫不敢懈怠,这一代人立志创建新功,守护辖区12.5平方公里的平安,成为了人民群众眼中赴汤蹈火的忠诚卫士!

我们知道水火中诞生的消防勇士们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锤炼成就的,训练场上,将士们“以苦为荣,以苦为乐”,刻苦训练是铸就消防勇士的必经之路。

队史馆是队里的荣誉室改建而成的,馆里陈列了大大小小的奖章、
奖状、奖杯等激励着国和中队的战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