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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和规律

相声演员大兵吼交警的视频刷爆了朋友圈,却有不少网友力挺出言不逊的大兵,指出明明是闯红灯的“非机”剐蹭了正常行驶的大兵的车辆,旁观的交警不认真履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职责,反而让当时双方自行“私了”,难怪受委屈的大兵会发飙。事故具体原因当然还应由权威部门来认定,不过网友们的意见却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法治规则的普遍认同。
是的,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公众的规则意识正在逐年提高。前不久因在野生动物园中擅自下车而被猛虎咬伤的那位女士,不仅身体受伤,而且遭受了舆论一边倒的谴责,究其原因也是因为她无视了安全规则。当然,这事儿还没玩完。在当地政府组织调查组得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结论后,媒体又曝出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动物园进行民事赔偿。一经报道,自然又是新一轮的冷嘲热讽。
在上海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今年2 月初某晚一辆公交700 路靠站,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上下客。一辆白色名爵轿车因驾驶人醉酒驾驶,追尾猛烈撞击公交车,致使轿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两人死亡。近日,死者家属向公交公司索赔巨款,也被媒体和公众齐声谴责。但无论如何,只要当事人采取的是法治规则下的行动,还是值得称道的。因为法治社会中的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加之规则制定时往往带有时代特点和主观方面的色彩,当事人利用各种不同规则的差异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无可厚非,这种行为不是在钻法律空子,反而是对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推动。在我国经历了第三个“宪法日”之际,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法律法规最终都将在宪法之下得到进一步完善,不会再出现扯皮和抵牾,因为它们都应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好规则。
规则本来就应该是人们在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加以提炼固化下来的,尤其是涉及安全领域的规则更是不容主观改变,否则就要出事。11 月24 日7 时40 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74 人死亡,2 人受伤。数日后,从国务院安委办传出消息,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事故的发生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今年9 月13 日,丰城电厂三期工程还专门举行“协力奋战100 天”动员大会,这或许就为“赶工期”埋下隐患。工程建设总归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工期,建设周期总归应该根据科学规律来安排。要是随意压缩工期,可想而知,发生事故的概率就会成倍上升。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明白。但业内人士曾透露,很多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存在压缩工期的现象。在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之前,原计划3 年完成的跨河大桥最终仅用了18 个月便竣工。清华附中建筑工地坍塌事故背后,是该项目招标工期和合同工期较北京市住建委核算的定额工期压缩了27.6%。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我们,安全领域千万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去搞什么冒进,否则不仅要被规律唾弃,还要被规则重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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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关乎城市文明

吴佳伟/图文


公共场所创造无烟环境,是一个城市健康、文明的标志之一。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通过打造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单位,在公共场所全面推进控烟工作,可为市民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

禁燃与控烟正当时

钟韵瑶/文

未来一段时间,禁燃给申城带来的热度或将持续升温,因为在其背后有太多值得探讨的内容。
禁燃最早可溯及一九〇七年天津巡警总局发布的禁止贩卖和燃放鞭炮的规定,可惜百年间反复多次的禁燃均以失败收场。二〇一六年上海实施新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绝非历次禁燃可比的强力态势,再次发起禁燃号召,使得上海禁燃获得了『外环内零燃放、零火灾』的成绩,禁燃措施更是被誉为开启了社会治理新思路。眼下,禁燃的经验被复制到了城市控烟工作中。
不同于烟花爆竹的『气势磅礴』,一根小小的香烟显得『虚无缥缈』。殊不知,看似轻描淡写的香烟蕴藏着无穷大的危害力量。仅从火灾角度而言,在二〇一五年全国发生的三万八千余起火灾事故中,百分之五点六是由吸烟引发的。
与禁燃相似,申城的控烟也有着曲折的经历。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二〇一〇年开始实施,二〇一五年统计显示,上海法定禁烟场所的吸烟率为百分之十三,其中餐饮场所的吸烟率略有回升。今年十一月,修订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扩大了室内外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将于明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上海正式迈入『全面控烟』时代。
『最严禁燃令』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我们对社会善治的认知;我们也期待着这份善治能在申城控烟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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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禁燃 守住安全底线

钟韵瑶/ 文 吴佳伟/ 图

年关将至,烟花自然又成话题。烟花禁燃,有人欢喜有人忧。今年10 月,表弟举行了婚礼,按照婚礼习俗,爆竹是必不可少的,燃放的节点也有讲究,接亲、送宾客都要放上几挂。可遇上禁燃令,爆竹算是哑了火。阿姨是上世纪60 年代生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按她的说法,结婚放爆竹是老祖宗传来下的规矩,爆竹一响,邻里街坊都会随之热闹一番。表弟却不以为然,想想那些男士们叼着烟点爆竹的样子实在不安全,如今换成电子鞭炮安全又省钱,一举两得。
或许是为了应对如阿姨这样的“老传统”的“念叨”,社区居委会做足功课,凡是谁家要办喜事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提前上门告知:居委可以提供电子爆竹,用完再还。居委这一招,倒是更加环保了。
对于爆竹的记忆,并不止于婚宴,小时候,谁家造房子上梁都要放爆竹,爆竹响起的同时,房主会从高处抛下不少的钱币、包子和糖果,这对孩子们是最具诱惑力的。诱惑让人记忆深刻,也因此喜欢上了这代表喜庆的声音。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这样的娱乐渐渐不见了踪影,诱惑的声音却成了记忆深处的回声。

上海的腔调——无穷大的社会力量

2016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几乎将烟花打入了冷宫。《条例》规定,上海全市外环线以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环线以外限放。
禁燃并不是反对烟花,只是反对它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很长时期以来,烟花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引起安全事故和污染环境。在2016 年开年的第一个月内,全国就发生了多起重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先是河南开封通许“1.14”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0 人死亡,紧接着安徽马鞍山和县“1.15”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造成3 人死亡,后又有4 人在“1.20”江西上饶广丰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死亡……如果说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是有针对性的集体,而环境污染影响的却是每一位个体。解剖一下烟花爆竹就不难发现,烟花爆竹浑身充斥着危险信号:化学成分氧化剂、火焰着色物、可燃物质,还有各种油脂和硝基化合物,个个都不是“善茬”,释放在空气中不仅会造成有机污染,如果大量吸入有可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在高温高压作用下,烟花爆竹体内的各种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当硝烟弥漫时,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噪音、二氧化硫、垃圾,都成了环境污染的“能手”。事易时移,烟花爆竹换来的不一定是祝福,而是反感。
从禁燃令开始,城市面貌的改变让社会瞩目,让市民舒心。
上海市统计局于年初发布的《猴年春节市民心态调查报告》显示,89.4% 的市民支持通过立法规定,在外环线以内和重点防控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仅有8.4% 的市民选择不支持,另有2.2% 表示无所谓。当被问及如果身边有人违反相关法规燃放烟花爆竹,是否愿意出面劝阻时,54.2% 的市民表示会;只有38.7% 的市民表示不会,有7.1% 表示不知道或视情况而定。

禁燃令实施后,消防部门在大街小巷发放宣传告示。

对个人而言,禁放烟花爆竹是一小步,对社会文明来说是一大步。2016 年的春节,每一个小我的大力支持,使得上海格外干净。春节期间,上海外环线以外烟花爆竹燃放情况也明显少于往年,62.1 吨的清扫垃圾同比下降八成多,烟花销售量环比少于去年的1/10,申城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等水平。
禁燃令对现实生活的穿透力,不仅仅表现在数据上,更表现在对传统习惯的颠覆上。2015 年年末,邱阿姨早早买好了价值3000 多元的烟花爆竹,准备2016 年儿子结婚时好好热闹一番,谁料元旦出台了禁燃新规,邱阿姨懊恼不已,如何处置这些烟花着实把她为难了一番。纠结了好一阵子,邱阿姨最终下定决心,把烟花爆竹送到了属地派出所,派出所给邱阿姨送上一对公安小熊,为她即将举办婚礼的儿子送上祝福。
颠覆带来的不仅是习惯的改变,还有社会治理的创新。
谢老伯年近古稀,今年年初他主动报名成了一位志愿者,职责是“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从小年夜开始,谢老伯就上岗了,除夕、年初四、正月十五是重点时段,一旦看到小区有人放烟花,他就上前劝阻。谢老伯说,现在楼与楼之间离得很近,烟花蹿得又高,很危险,还污染空气,禁放是好事情。
“中国人喜欢把工作细致形容为‘做到了家’”,社会学家邓伟志说,“我们的禁放工作是名副其实地‘做到了家’”。
在全市,谢老伯的同伴有30 多万人,除了赋闲在家的“爷叔阿姨妈妈”外,还有不少是机关党员干部、国企员工等,他们与5 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一起参与了禁燃行动。民以吏为师,干部的楷模作用固然重要,然而民风的作用力也许更大。
春节过后,曾有记者采访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时问起对于此次禁燃表现的评价,对方说,春节前我们挺紧张的,所谓紧张就是忐忑,是对民众接受这项新政的程度还有怀疑,然而事实证明,民众的表现可圈可点。
人心齐,泰山移。人心齐,烟花禁。

烟花之fine——学会驾驭自己

作家胡展奋在他的散文集中写过一个故事,说是自己的一位朋友从新加坡回来,抱怨新加坡是个“罚款俱乐部”,上公厕没冲水、随地吐痰、公交车上抽烟都要被罚,回上海后立马觉得还是吾国好,抽烟、吐痰都是自由之事。胡展奋却大为赞赏,新加坡真是个fine 之地。fine 在英文里是个双关语,既有美好之意,也有罚款的意思,而在新加坡这两层含义恰巧对立统一,因为“美好的东西大都是罚出来的”。
这不是上海第一次禁燃,全国其他省市也纷纷出台过法规“叫停”烟花爆竹,但令欲行而禁难止。可这次,上海却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想来这与其背后的fine 之意不无关联。
仅从烟花禁燃令开始实施起至2 月22 日,就有1059 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被查处,68 人被刑拘,206 人被行政拘留,3.8 万余箱非法烟花爆竹被收缴。
上海的烟花管控工作并未因春节的过去而暂告一段落,禁燃令实施那天起就反复强调“全年无休”,四个字很简单,责任却重大。
全年无休,全面管控是基础,层层落实是关键。在禁令实施起,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委,以及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领导为组员的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研判本区域、本条线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形势,主动作为,齐抓共管,刚柔并济,加强监督。
自上而下的监管不可谓不有效,全年中,有关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新闻屡见报端。报载:刘某自2015 年年底起在网上销售“三无”烟花爆竹,还给自己的产品贴上了“上海消防局、公安局指定销售,全市最大的烟花爆竹网络销售平台”等标签,刘某的生意风生水起。今年3 月,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松江检察院批准逮捕。报又载:9 月2 日,一批烟花爆竹试图通过水路进入上海,上海水上消防支队与上海港公安局经过前期布控,在上海港港区内将其抓获,一清点有各类烟花近1000 箱。
细究起来,频频发生的烟花爆竹非法案件,更直接的由头,恐怕是高利润下的铤而走险。据一烟花生产商向媒体透露,鞭炮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经过进货、批发和零售三大环节,每个环节的利润在30% 左右,市场上30 元左右的一千响“大地红”鞭炮,出厂价仅5 元左右。于是,斩断利益链成为处罚违法者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凡涉及违法的,都处以罚款,严重的还被处以行政拘留。可即便如此,违法者大有人在,因为盈利是百分百的,而被抓是小概率事件,再说罚的也只是些小钱,一定意义上“交纳罚款”变相成为了销售烟花爆竹的“通行证”。而新修订的《条例》将罚款的最高比例提高至10 万元,这一数额让许多人不敢轻举妄动,再者,上海将禁燃与个人信用机制挂钩,如果违反禁燃规定,会按照法定程序归集到统一的公共信用平台,如此一来,带来的损失可不止“一点小钱”了,“信用污点”的震慑力远大于罚款。
禁燃令在上海的成功实施,被视作上海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方法的一次创新,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说,“这一关过得很漂亮,在社会上实现了共识,老百姓享受到了法律的红利。”这不,禁燃的成功经验还被移植到了沪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中——所有警力都压到街面,划分责任区,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者的肩头,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开展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年关将至——强力掀开2017 火灾防控大幕

2016 年春节,一张细密的大网把整个城市罩住了,充满生气,却又把烟花爆竹罩得密不透风。春节过后,这张大网依然没有放松,依然兜紧着各个角落。最细小的变化是,小区“更夫”每天傍晚时分响起的那句“门窗关好,小心火烛”,又多了一句“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年底将至,在往年,这是烟花销售商最忙碌的时节,进货、运输,各环节忙得不亦乐乎,不过在2016 年上海全力实施最
严禁燃令后,销售商们波及不轻,想明白的纷纷转做其他行当,可偏偏也有不死心的,各出奇招,上演了一幕一幕的“猫捉老鼠”。
9 月24 日,一批申报出口的玻璃壶杯套装引起了洋山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集装箱内的货物包装不一,参差不齐,工作人员心里一愣:同样的物品为什么要用不同的包装?于是海关工作人员决定彻底清查。这一查可不得了,集装箱里面竟藏着近20 吨的烟花爆竹。海关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将这批危险品转移至专用仓库。这是近两个月来,洋山海关查获的第3 起走私出口烟花爆竹危险品案件。
为了烟花爆竹,有的“乔装打扮”,有的“潜伏”在闹市。来沪打工的郭某是从今年6 月才开始倒卖烟花爆竹的,货源是从广告上看到的一家位于湖南浏阳的厂家,郭某不懂这一行当的规定,不知道销售烟花爆竹是需要有销售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件的,双方谈拢价格后,郭某就订了1500 箱烟花爆竹。为了这些货物,郭某花了不小的代价,先是用货车集装箱运到上海,又租了两间屋子用来存放。随后,郭某到上海郊区的各大贸易批发市场寻找下家,可销路并不好。11 月中旬,屡次往返各批发市场的郭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中,经过半个多月的追踪侦查,12 月4 日凌晨1 时许,郭某被松江警方抓获,并在郭某藏匿非法烟花爆竹的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38 箱。这也是上海公安机关今年查处的规模最大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写到此处,想起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说是某市交管局在一天晚上10 点突然发布限行消息,次日起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三天后的晚上9 点45 分,市管局又通知自次日起取消限行。由于两份通知都十分突然,且都在夜间,因此被吐槽“半夜鸡叫”。为了保护环境,实施限行无可厚非,让人措手不及的发布方式却值得商榷。法治政府,提倡公开透明,与公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政府都应该与公众有充分的沟通交流。
再回到申城的禁燃令,从禁令的制定到实施前,上海全市广泛组织了民意调查和市民讨论,又在大街小巷贴满了各种宣传告示,媒体反复宣传告知。而2016 年中,媒体关于“非法烟花爆竹”的新闻从未间断,这何尝不是禁燃令天天有效的另一种有力宣传和生动诠释?
眼下,年底未至,2017 年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又已开始。10 月26 日,在上海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烟花爆竹被列入了专项整治的六个重点领域之一,与其并列的还有电气火灾、低端商贸市场、群租房、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等五大领域,这是烟花爆竹首次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也是历年来申城开展春节烟花管控工作最早的一次,用专业的说法是:堵塞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存量、控制增量,以减轻春节期间禁燃的压力。此外,明年上海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将升级,入沪道口将设卡临检。
政策已出,能否持之以恒地保持2016 年的禁燃成绩,在禁燃令实施后,消防部门在大街小巷发放宣传告示。 于执行和落实,这需要你、我、他积极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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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跨省烟花之战

钟韵瑶/ 文

崇明岛并不全是“崇明”,在岛的北部有江苏省南通市下属的两个镇:启东启隆镇和海门海永镇。崇明区长征农场与江苏启隆紧邻,沿着长征公路往东,走到江申南路往南,便能看到一片辽阔的农田。沿着一车宽的道路蜿蜒往前,没走几米远就进了江苏启隆,没有任何地理分界,唯一可辨的是路边一家家卖烟花爆竹的店铺。
说是店铺,更像一个个迷你仓库,一间间砖混结构的平房,面积不大,方方正正,屋内没有什么装饰,唯有琳琅满目的烟花一箱箱整齐地码放在墙边,各种大幅广告充当着店铺的门帘:浏阳烟花、厂价直销、品种齐全、全场最低……再往下走,几乎每隔几米就能看到民宅底层开设的烟花销售店铺,密密麻麻。启隆镇的西面是海永镇,镇上不少两层多高的楼房旁立着等高的烟花销售广告牌,看上去颇有阵势。
俗话说店多成市,红红火火的烟花爆竹产业成了启隆镇的特色。近水楼台先得月,借着紧邻崇明区的独特地理位置和价格上的优势,崇明区成了启隆和海永最大的烟花销售市场。市场经济讲究一分价钱一分货,得益于严格的质量标准和城市总体的消费水准影响,上海市面上流通的烟花爆竹价格远高于其他省市,通常在江苏卖100 元的鞭炮,到了上海价格就能翻倍,利润可观,“上海”这块“肥肉”是哪个卖家都不愿意割舍的。不过,自2016 年1 月上海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后,上海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控,启隆和海永两镇的烟花销量骤减,于是各烟花销售商绞尽脑汁把烟花弄进上海,再想方设法倒腾到买者手中。

“一岛两省(市)”的尴尬

今年年初,当禁燃令在上海全市颁布实施的时候,位于崇明岛上的崇明县(2016 年7 月22 日,崇明撤县设区),两条工作要求被明确地下达:一是,按照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全力堵截违法烟花爆竹入崇渠道;二是,重拳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当烟花爆竹撞上“一岛两省(市)”,便有了管理上的尴尬。
在江苏,只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就能光明正大地销售烟花爆竹,可是到了上海,这些烟花爆竹因没有防伪标志而被列入了非法销售范围。于是在崇明,烟花管控工作成为一场跨省市的联合作战。
被视作“屏障”和“滤网”的道口,无疑是做好烟花源头管控的重点。崇明区与南通接壤的道口有9 个,屏障如何筑牢,滤网怎样严密,不能没有方案的制定和制度的落实。
崇明和南通两地执法部门几番沟通后,一个“三要”方案出台了:一要宣传告知,强化引导。借助各类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告知,并在各自辖区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宣传和消防安全提示,切实提升社会知晓度。二要信息共享,互通有无。
两地警方之间要做到信息共享,发挥两地公安机关整体优势,严厉打击涉及非法烟花爆竹的各类行为。三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建立执法联络、定期会商制度,强化警务联动,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
紧接着,警力被布置在各个道口。1 月10 日至2 月22 日,崇明公安局在9 个公路道口设置管卡,每天投入57 人次警力和138 人次协勤力量,对过往车辆24 小时进行不间断排查。在此基础上,还增设2 个机动查缉组策应道口加强流动巡查打击,随后又新增崇启检查站双向查缉点对进出车辆开展叠加检查。投入了如此多的警力,防止各类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船舶从公路道口、长途客运、客货码头等口岸进入上海,层层固守,滴水不漏。
道口的盘查概括起来四个字:逢车必查。所有货运卡车、外地来沪车辆逐一检查,所有小车实施后备厢开检。说来简单,做起来没那么容易,崇明和江苏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所以会出现“车头在上海,车尾在江苏”的现象,因此对不知情的过路车辆要解释特殊情况,再说明检查的规定和要求,以免引起误会。

他们有一双火眼金睛

长征31 连道口是江苏入崇的一个咽喉,道口上,1 名消防民警、1 位民警、3 名社保队员组成了联合执法小组。正因为此,一些老练的烟花销售商知道哪些路口和时间段应该尽量避开,那些新手们恐怕就没那么幸运了。
1 月28 日下午,一辆来自江苏的入沪厢式货车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货车内装了好几箱衣服等物品,看上去并无异常,但再仔细看看,纸箱都有点破烂,且外表脏兮兮的。
按理运往上海销售的服装至少表面上是光鲜亮丽的,怎么会看着这么邋遢呢,这样能有市场吗?检查人员决定仔细盘问司机:“你这车上一共装了几箱服装,准备运往哪里……”几句话下来,司机乱了阵脚,疙疙瘩瘩地说是用于批发交易。
检查人员上车对车载的服装进行了详细检查,果然发现了3箱藏于其中的烟花爆竹。34 岁的司机何某是安徽籍人,听老乡说在上海卖烟花特别能赚钱,因此心痒痒,特意乘着去上海卖服装的机会,想顺带卖几箱烟花爆竹,赚点外快,没想到钱还没赚,用来赚钱的烟花就被执法人员收缴了。
在崇明岛上,外省市的非法烟花爆竹对崇明形成了“海、陆、桥”立体包围态势,公路道口是一道关,水上又是一道关。
1 月25 日,临近春节,临永汽渡入口更加繁忙,出入沪境的大小船舶、各种货物和各色车辆难以数计,按照烟花爆竹管控方案,凡由水上进入崇明的船只和车辆,无一例外都要实施检查。当天,一辆厢式货车引起了关卡上值勤民警的警觉。
排在队伍中的货车显得有点“灵活”,车头不时地往左右飘,且跟车跟得很近,总想往前插,司机还不时地探头张望着,发现民警看着他,司机立即转头看别处。眼看就要轮到厢式货车临检了,民警往前走了几步,这时,只听“轰轰”的发动机声,厢式货车突然加速往前,民警见状立即将道卡拦在路前,并站在道卡前示意男子停下,看着一队排好的民警,男子只能急踩刹车停了下来。果然,民警在厢式货车上查获17 箱烟花爆竹,该司机也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有多少条跨省道路,就有多长的非法烟花爆竹管控道路,崇明区的执法人员不得不时时睁大警惕的眼睛,刻刻绷紧自己的神经。数据可以证明他们付出的辛劳:在2016 年春节期间,各道口共检查各类过往货运车4500 余辆,办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6 起,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0 余箱。

强查强罚漏网之鱼

在崇明区管控非法烟花爆竹,比上海市区有着更多的忧虑,崇明区与外省市的衔接既有康庄大道,也有羊肠小道,前者好控,后者却很难监管,漏网之鱼往往利用田间小道分批将烟花运至崇明区内。道口的监管固然重要,境内的监管也必不可少。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三圈布防”战术——划定外圈、内圈、核心圈,有侧重地落实“防渗透、重打击、精排查”措施。外圈是指道口、水域和码头,由消防、交警等力量负责全力遏制水陆渗透,内圈是岛上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库和集贸市场,由派出所突击检查等执法行动,核心圈是隧桥出入口,交警等开展过滤式排查。
内圈的管控成了捕捉漏网之鱼的关键。1 月11 日,崇明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前期排查时发现,陈家镇裕安村525 号民宅内存储有大量非法烟花爆竹,治安大队立即将信息告知崇明公安消防支队。当天,消防支队会同县特警大队、陈家镇

派出所等警种开展联合检查,在525 号民宅内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20 余箱。据悉,男子向当地居民租了这间屋子用来存放烟花爆竹,想候机会慢慢地销售,没想到却被警察一窝端,该男子也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
1 月下旬,当崇明警方在“家门口”查非法烟花爆竹时,江苏警方传来消息,在启东海隆乡有非法烟花爆竹,可能销往上海。1 月27 日,崇明县局联合江苏启东公安分局开展联合突击检查,在启东与崇明交界处的一民宅内查获70 箱无证烟花爆竹,据老板交待,他正和朋友们合计着如何把这些烟花爆竹运到崇明去销售,没想到却被警方快了一步。
从年头到年尾,这个“三圈布防”像是三道金箍,牢牢箍住了整个崇明区。就在刚刚过去的12 月8 日,崇明警方在城桥地区一举查获3 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8 日13 时许,城桥派出所在位于城桥镇中津桥路某食品商店柜台内当场缴获无合格证的大红鹰划炮、特装大地红等各类烟花,经进一步核查,该店无烟花爆竹许可证,该商店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处罚款5000 元。随后,警方又先后在元六村某食品商店和湾南村某食品商店内缴获无合格证的烟花爆竹。
在崇明消防支队整理的一份《崇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情况汇总》中,记下了那些管控经历——1 月19 日,前进农场云凤纸箱有限公司内被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8 箱;
1 月22 日,治安大队联合向化派出所在堡镇彷徨村查获12 箱非法烟花爆竹;
2 月4 日,绿化镇芳芳杂货商店内被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5 箱,1 人被带所训诫;
……
这只是其中的个别案例,在这份《汇总》中,年初的情况略显“热闹”,几乎每天都有好几起非法运输、销售或是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例发生。到了后半年,崇明区的非法烟花爆竹情况明显有了好转。前后一年,一个联防联控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机制在岛上建立了起来,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正在慢慢形成……这何尝不是“喜大普奔”的呢?

(本文图片由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消防支队提供。)

申城迈入“全面控烟”时代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谭 婧/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时间:2017年3月1日

先来看一组数据: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 年发布的《中国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全国15 岁及以上的吸烟者已达3.16 亿人,吸烟率为27.7%,吸烟人数增加了1500万,吸烟者的日均吸烟量上涨了1 支。我国每年有136.6 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显然,这离10 月底刚刚公布的《健康中国2030》中“到2030 年,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
另外,世界卫生组织还曾指出,全球危害健康的疾病有4种与吸烟有关,并将吸烟当做首位危害健康的因素加以控制。
不过,吸烟行为要真正得到纠正,不仅需要公众对烟草危害充分认识和自觉,更需要用立法的形式加以维护。为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于今年11 月1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的决定,从明年3 月1 日起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都将全面禁止吸烟。
此次《控烟条例》修订,不但体现了从严从紧控烟的导向和立足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还注重与社会文明发展阶段、社会和公众接受程度、执法力量配备等相适应,对于进一步维护公众健康、提升国际化大都市形象都有积极意义。

旧规实施上力不从心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不是一句新口号,而是全世界达成的共识。2003 年5 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该组织中唯一一个通过联合国发布的全球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在当年11 月就签署了该《公约》,这也意味着,包括上海市在内的各地政府,都有义务保护非吸烟者免受致癌的有毒二手烟危害。
上海关于控烟的立法工作也走在很前列。早在2009 年,上海就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0 年3 月1 日开始施行。6 年多来,上海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成效初步显现,但其规定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旅馆等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区(室),工作场所只规定国家机关所在建筑物内的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等,与《公约》要求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仍有明显差距。
另外,2010 年实施的旧版《控烟条例》还存在处罚情况不明确的问题,毕竟吸烟是瞬时行为,处罚难度较大,这给执法严肃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人大审议过程中, 不少人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执法问题也有疑虑。对此,新《控烟条例》中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上海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教育、旅游、食品药品监督、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新规围绕三大亮点

在2010 年实施的旧版《控烟条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此次修正的《控烟条例》根据《公约》第八条的核心精神提出在限定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基础上,扩大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也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同时增加了“综合治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具体来说,新《控烟条例》共有三大亮点:一是对禁烟场所再一次扩大,同时概念更为清晰,将室内禁烟区域从原条例的特定场所,扩大到了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这意味着所有带顶盖的场所都将100% 禁烟。同时,也扩大了室外禁烟范围,增加了包括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等。
其次,新《控烟条例》明确了执法问题,赋予了场所以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场所有法律义务去劝阻抽烟行为,如果劝阻不成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则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
最后,针对一些不明确的场所,卫生部门“兜底”负责管理,等明年3 月法律正式实施后还将看后续的执法力度。

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室”将成历史

相较过去的餐厅等场所允许设吸烟区,修改后的《控烟条例》扩大了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这意味着,上海室内原本设置的各种“吸烟室”“吸烟区”都将会逐步拆除,从此成为历史。
不光是“室内全禁”,新《控烟条例》还新增了室外吸烟点的相关要求,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将禁止吸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等六类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与此同时,市和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型活动的需要,将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设立为临时禁止吸烟区域。
在违规惩罚方面,若是禁烟范围的单位违规,将处以2000 元至3 万元的罚款。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处以50 元至200 元的罚款。新《控烟条例》还倡导全社会参与到控烟工作中来,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行业监管热线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将控烟工作作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评比的内容之一。
应该说,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吸烟,这本身就是健康和安全的促进,上海这一次的给力之举更代表着我国禁烟控烟进程又迈出新的一步。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摘录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二)妇幼保健院( 所)、儿童医院;
(三)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四)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五)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市和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型活动的需要,将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设立为临时禁止吸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