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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讲座(九)
违约又如何?

无标题

吴 海/ 文 汤俭荣/ 插图

今天中午,小王一改平时到点午休的习惯,反而抱着个手机认认真真的不知道在看什么。
李队长纳闷地问道:“小王,发生什么事了?”
小王笑了笑,说道:“不是的,李队长。我一表姐最近买房子碰到点事儿,我这不是上网查查看能不能帮她点。”
“什么事情啊?说来听听,我也买过房子,说不定我能给你表姐点建议呢。”李队长拉了张凳子坐在小王身边。
小王一听开心地说道:“是这样子的,我表姐前段时间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经过多次看房和比较,又和房主郑先生接触商量后达成了一致,在上周签了合同而且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支付了房主郑先生首期房款30 万,那房子总价为300 万。”
李队长有点疑惑地说道:“这不是很好吗,现在这个房价水平能买到这个价位的已经很幸运了啊。”
小王赶紧解释:“我表姐也是这么认为的啊,这房子各方面都不错,外加当时郑先生称其儿子出国,急需要钱故将该房低于市价几万元挂牌出售。我表姐开心之余又有点担心这次房屋买卖不能完成,因为她听说房价有可能要大涨,就去周边打听了一些事情,得知该房附近马上要建造重点小学,可能会变成学区房,而由于后续资金到位的时间问题,我表姐和对方郑先生约定过户还要两个月呢。所以我表姐最近忧心忡忡,老想着要赶紧把这事儿办了,到处打听办法呢。”
李队长皱了皱眉头说道:“如果真的是这样子就麻烦了,你表姐可以打听到,那对方郑先生多少也会听到点风声,再加上周边肯定有别人也是这样的情况,违约不卖房子等升值。所以我估计郑先生也会反悔。这可不是差个几万元,虽然你表姐已经支付了30 万元,暴涨的房价肯定可以弥补郑先生违约的损失。”
“啊,那怎么办啊?有啥办法能让我姐完成交易啊?”
“他们签署正式买卖合同了吗?还是只签了中介提供的两页纸的《房屋买卖合同》?”
“只签了那种A3 大小的一张纸的买卖合同,郑先生说因为支付了10%的房款,所以先不签正式的格式文本的买卖合同。”
李队长拍了拍小王的肩膀说道:“我建议你姐,赶紧再支付些房款,和上家签署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在的合同是需要网签的,网签之后这份买卖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有了备案,卖家很难再一房二卖。此外,还可以双方一起向交易中心申请‘预告登记’,当然卖方通常怕麻烦,不愿意去做预告登记,但是把网签做掉对方也就很难单方毁约了。”
小王听了之后马上告诉了她表姐,并通过中介联系郑先生网签了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后来果不其然,郑先生面临咨询该房屋络绎不绝的人以及听说该房屋的确变为学区房的消息后,竟不肯配合小王表姐办理过户手续了。但是在和新的买家谈合同的过程中,发现这套房子已经网签,在没有撤销原有网签的基础上没法签订新的合同。同时正式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郑先生如果违约的话很可能得不偿失,最后只好放弃毁约的打算,还是将房屋卖给了小王的表姐。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释义:

房屋买卖只有在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后才正式发生产权变动的效力,否则还只是合同的约定。现在的交易中,通常会先签署《居间合同》和一份中介制作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份合同对双方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以依据合同内容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但是由于没有经过交易中心备案,不能有效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因此,最好通过网签正式合同的方式维护交易的稳定,如果能够一起去办理预告登记,则能够获得更大的法律保障。

法律资讯(2016年4期)

谭 婧/编辑

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不必回原籍

为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自今年4 月1 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专利纠纷案举证难有望破解

今年4 月1 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直指专利纠纷案件中的举证难、赔偿低问题。《解释(二)》的出台,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进一步遏制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强化司法裁判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有效激励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海淘”告别低门槛免税时代

近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包括配方奶粉、纸尿裤等商品在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随后公布。今年4 月8 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 元提高至2000 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 元;行邮税的50 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按一般贸易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率的70% 予以征收。

房地产经纪人全国统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从今年4 月1 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驾考改革多地试点“自学直考”

今年4 月1 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正式施行。天津、南京等16 个地市的学员,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此外,驾驶人还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老年驾驶者定期体检年龄也进一步放宽,从60 周岁提高到70 周岁。

流浪乞讨人员乘车使用专用车票

根据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4 月1 日开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车票式样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调整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统一确定,并由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避免一些恶意求助人员“跑站骗票”。

企业将为失信行为买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4 月1 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将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煤矿安全许可证发放更严格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于今年4 月1 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煤矿依法许可的安全条件,例如将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设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管理机构,装备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等新要求,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

上海禁播“毒星”参演作品

《上海市禁毒条例》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今年4 月1 日起施行。《条例》对演艺人员涉毒采取禁入文化市场制度,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毒的明星参与节目制作和演出,已经录制的节目不予播出。另外,3 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未满3 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驾驶交通运输工具。

上海外环以内禁驶外地临牌车辆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发布。今年4 月10 日开始,对部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查处。

上海全面施行“双告知”管理制度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发布《上海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上海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或进行经营范围变更时,如果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将被工商部门明确告知所需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同时,审批部门也将被告知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从今年4 月1 日开始,这一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的“双告知”制度正式开始施行,此举也意味着上海“先照后证”改革得以全面顺畅地推行。

以规范化领跑消防技术服务市场
公安部修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1月14日起施行

谭 婧/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修订时间:2016年1月14日

去年12 月,我国首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开考,共有44 万余名消防从业人员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作为一个新增设的全国统考项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能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输送一批批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公安部对此类机构设定的人力资质条件。其实早在2014 年,公安部就为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发布实施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 号),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资质审批、执业规则、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为推动发展和严格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填补了消防立法的空白。
今年伊始,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文件规定,公安部重新修订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 号)部分条款,于1 月14 日以公安部令第136 号发布并实施。其中最大的改动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删去第七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第八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第九条第二项中的“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第十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第十一条第二项中的“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删去第十二条第一项,其他各项顺延;删去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十八条第五项中的“验资证明”。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 号,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实施对继续全面加强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新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公共消防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台新法规范市场

实际上,早在《消防法》中就有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但条款中并未就此做出具体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过要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一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进行细化的部门规章,这是加强消防法治建设的趋势。
另外,早在2014 年就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各类企业、工商户5000余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余万家,高层、地下、复杂建筑大量存在。而面对当下的经济社会现状,公安消防机关不能再延续大包大揽式的管理方式,必须改进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按照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推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这也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现实需求。
面对迅猛发展的各类社会单位,我国现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却相对匮乏。这样的对比无法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需求,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亟待大力发展。遗憾的是,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管理也比较薄弱,资质条件、法律责任等不够明确。再加上一些机构执业人员素质较低,技术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迫切需要立法予以规范,这更是发展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市场需求。

注册消防工程师成刚性需求

说到底,什么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体来说,它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消防工作对技术服务的需求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规定》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为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两大类。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为一级和二级。
从执业内容上,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而言,三级资质只可从事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二级资质可以从事单体建筑面积40000 m2 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一级资质则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活动。对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来说,二级资质可以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一级资质在二级资质的基础上,还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等活动。
《规定》也对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规定,特别提出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要求,明确一、二、三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总人数分别不低于10 人、6 人、1 人,其中一、二级资质还要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数分别不低于6 人、3 人。一、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总人数分别不低于12 人、8 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数分别不低于8 人、4 人。

满足条件还可跨省执业

除了资质上分类分级管理,在地域范围上也有相应要求:一级资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许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
另外,《规定》还特别允许满足“取得一级资质二年以上,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且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8 人,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已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条件的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但应当在拟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制定这样灵活的规定也是考虑到,目前全国各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能力和水平良莠不齐,服务机构人才和技术力量差异较大,允许符合条件的一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跨省执业,能满足部分消防技术力量较强的服务机构和对服务质量要求较高的社会单位的需求。而且,很多建筑投入使用后,由于施工企业最熟悉所施工的工程,因此建设单位或业主往往仍聘用施工企业作为维保单位。
可以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是一项长期的服务活动,合同一旦签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就应当为单位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如果单位消防设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也将更有利于持续、高效、快捷地提供服务。

机构资质不是终身制

在许可主体方面,《规定》还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主体只有一个,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定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审批,不仅顺应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下放审批权限,而且兼顾审批质量和权威性。值得注意的是,对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还需要报公安部消防局进行书面复核。因为就现实情况来看,一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从业范围广、消防专业技术性强,有关评估内容往往是国家现行规范无规定的新、奇、特、超大规模复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能保证消防安全。鉴于此,对此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应体现更高的权威性并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核。
为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取得资质证书后能够持续符合相应资质的条件,防止因技术力量流失、设施设备损坏等因素影响消防技术服务水平与质量,《规定》还打破资质的终身制,明确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 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规定》提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还有六项禁止性行为不能触碰: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便民贴士:今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 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 月12 日、11 月13 日,需要报考的人员可以尽早复习,留意报名。另外,2015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也于近日公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 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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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爆竹做成了炸药,怎么办?

陶 妍/ 文 IC/ 图

无标题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犯了罪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别看是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具体分析起来太复杂了。比如一个人想杀人却失手杀错了人,究竟该承担什么责任?又比如有人原本想放火烧邻居家的粮食,结果却烧了自己的屋子,他是不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诸如想法与行为有偏差的这种情况,在刑法犯罪论中被称为事实认识错误。这期我们就来聊聊这个事实认识错误。
案例:2009 年,福建省建瓯市一林姓人家经营一街头香纸店,派出所民警在巡查的时候,发现这家店的柜台上除了摆放有烟花爆竹外,还有自制的炸药样品。经搜查,民警当场查获黑色自制炸药30 发、黄色中型自制炸药110发、黑色小型自制炸药7 发。据犯罪嫌疑人称,他是看烟花爆竹卖得好,但是成本太高,利润不大,就萌生了自制烟花爆竹,以假乱真去贩卖的想法。于是,他就在网上购买了材料。可是他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变成制作炸药了。
想制作烟花爆竹却做成了炸药,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
的确,现实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搞笑”,有时候这些“搞笑”还真致命。现在问题来了,这家人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制作烟花爆竹与制作炸药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非法,制作炸药当然比制作烟花爆竹刑罚重,他们原本主观上只是想从事违法性略轻的行为,客观上却做了更严重的罪行,而且还没有认识到他们已经实施了更为严重的行为,那么法律该评价他们犯重罪还是轻罪呢?这时候就要“认识错误理论”出马了。

事实认识错误:知行不合一难逃罪责

理论上来说,成立故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符合违法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如果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构成事实不一致,就是事实认识错误。认识错误理论就是要解决能否让行为人对现实发生的结果承担故意责任。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比如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等。这句话太晦涩,我们把案例变动一下理解起来就容易了。
假设,这林姓人家看到那么多烟花爆竹堆放在仓库,感觉卖烟花爆竹的利润太少了,就想卖点黑火药给煤矿老板用于开矿,于是他们就购买了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拆开烟花爆竹研究,可谁想他们太聪明了,制作出了发射弹。
他们的认识内容是作黑火药,客观事实是制作出了发射弹,黑火药与发射弹之间当然存在区别,但都属于爆炸物,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中所指的爆炸物的范畴。如果要评价,认定他们违反刑法一百二十五条,没有异议。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即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所发生的事实跨越了不同的犯罪构成。通俗地说就是主观上想犯的罪与客观上的不同。那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上想犯轻罪,客观上却触犯了重罪;二是主观上想犯重罪,客观上却发生了轻罪的结果。上述案例其实就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林姓人家主观上想做的是制造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客观上却实施了非法制作爆炸物的行为。
根据认识错误理论的通说,第一种主观上想犯轻罪,客观上却犯重罪的情形是这样表述的:如果客观事实在法律评价上包含轻罪的客观事实,则按照轻罪的故意犯罪既遂来处理。这种情形不可能成立重罪的故意犯罪既遂,因为行为人没有认识到重罪的客观事实,但如果对重罪事实成立过失犯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即轻罪与过失的重罪之间两罪择一重罪处罚)。

爆炸物与烟花爆竹:法条该如何适用

我们都知道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危害性非常大,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而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则不同,但是有读者会提出质疑:烟花爆竹也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为何不属于爆炸物。这个问题其实也困扰了很多司法从业人员,笔者还看到很多关于烟花爆竹是否属于爆炸物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 月16 日)并没有对爆炸物进行范围的限定,但是对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具体情形进行说明的时候,只有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弹药,没有烟花爆竹。另外,我们也要紧扣“公共安全”这项法益,刑法上的爆炸物还是指那些具有高危险性、高杀伤性、高破坏性,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物质。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归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烟花爆竹虽然是一种以火药为原料的易燃易爆物,但并不属于高危险性、高杀伤力、高破坏力的爆炸物。《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经过工艺制作而形成的娱乐产品。由于烟花爆竹不是爆炸物,那么,烟花爆竹就不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所以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来考虑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制造:至少是破坏经济秩序

案例中的林姓人家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究竟属于什么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去评价。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年4 月10 日)的内容,“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从这样的解释看,案例里的林姓人家主观上就是想从事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破坏经济秩序的活动,而不是制作爆炸物以破坏社会公共安全。他们主观上想触犯生产伪劣产品罪,而实际上却触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根据认识错误理论,可以评价为轻罪的故意,即生产伪劣产品罪。
另外,该法条对销售金额是有限制的,销售金额得达到五万以上。
如果生产的物质比较少、违法情节比较轻微、销售金额也达不到五万,则可以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第三款:“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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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被消防喷淋“砸场”

婚姻是人生大事,对于婚礼,女生都充满憧憬,谁都希望有一个浪漫美好的婚礼。可是王小姐的婚礼却发生了一件糟心事,已经结婚6 年多的她,每当想起自己当年结婚时的情景,总是难以忘怀。本是开开心心的婚礼,却被莫名启动的消防喷淋“砸场”,数桌客人遭水淋,场面混乱不堪。

案件回顾

2009 年11 月14 日晚上,南京市民曹先生和王小姐在白下区童卫路上的一家豪华酒店举办婚礼。婚礼现场高朋满座,偌大的婚宴厅满满地坐了21 桌客人。婚礼仪式一幕幕进行下去,到了19 点40 分左右,新人正在化妆间更换礼服时,舞台上方的一个消防喷淋头启动了,水花成半圆形向四周喷射,离舞台比较近的5 桌宾客瞬间淋了一身水。现场顿时乱作一团,有的孩子遭水袭后,吓得哭了起来,有的客人不得不回家换衣服。看到自己精心筹备的婚礼被搅黄了,一对新人抱头痛哭。
据现场的人说,水喷淋启动时还引起了灯具短路冒了火花,更加重了现场的混乱。事情发生十几分钟后,服务员和餐厅经理找到出水阀门关闭了喷淋。在酒店方安抚新人,更换菜肴后,婚礼才勉强进行下去。
酒店方一开始以为是放礼花的烟雾导致喷淋启动,但新人亲属们表示现场根本没放礼花。该酒店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喷淋系统靠着舞台的布幔,有可能是婚礼现场有谁不小心触动了开关,引发这样的事情,酒店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后会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

法律解答

无标题解答人:于大江(上海君玖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本案所提供的信息来看,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法》上的责任。《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等职责。否则,将依法予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本案中的酒店方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喷淋设施存在缺陷,单位未保障其完好有效,则单位有可能面临消防主管部门的上述行政处罚。
二是民法上的责任。本案中,如果确有证据表明酒店方在消防设施上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则酒店方应该对曹先生王小姐一方承担含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况且酒店的一位负责人已经自认他们是有责任的,以后会加强设施的安全检查。从上述表述来看,酒店方应对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可以认定的。
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当时是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燃放礼花或是其他现场行为导致喷淋启动的,则婚礼遭受的损失应由曹先生和王小姐一方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律师简介:
于大江,上海君玖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长期担任FM89.9《东方大律师》嘉宾律师,所办理案件多次刊载于《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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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家电为何频频“发火”?

钟韵瑶/ 编辑 汤俭荣/ 插图

每年的五六月是上海的梅雨季节,阴雨连连,即使不下雨,空气中也是湿漉漉的,家中物品稍不注意就会生霉。专家表示,梅雨季节人体容易感到不适和引发一些心理疾病。其实,在这个时候不仅是人的体感舒适度下降,就连家里的电器也很容易“闹情绪”甚至“发火”。
或许有人以为潮湿的天气与火灾八竿子打不着,殊不知,多雨、潮湿的环境很容易让家电受潮火灾。数据显示,梅雨季节家用电器火灾发生率比平时高出40% 左右。消防部门提醒,梅雨季节千万不能忽视对电器的安全检查。

家电得了“风湿病”

湿度过高的环境容易导致家电内部金属元件和电路受到腐蚀,尤其是一些时间较久的旧电器,内部结构老化,加上湿气的危害,极易引发自燃。

案例一:电视机蹦出了火球

2013 年6 月18 日早上,在经历了连日的雨天后,青岛的崔先生打开家中的电视机准备排排湿气,谁知刚打开就听到有响声,电视画面闪了一下就没了动静。崔先生尝试着又按了一下开关,电视机里面依然传出响声,接着开始冒烟,崔先生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还没等他再次靠前,电视机后面冒出了明火。
崔先生想去找东西灭火,可当他刚离开卧室时就听见“砰”的一声,一个火球从电视机里蹦了出来,瞬间点燃了屋里的家具。

表现症状:发出异响等

电视机打开后发出“啪、啪”的声响,有的只有声音没有图像或者屏幕上出现“雪花”,有的要半个小时后才能变清晰,这些都是受潮的常规症状。还有些电视机用久了,机身后背壳上的小孔会渗入灰尘,与湿气凝结后产生“爬行漏电”的现象。

防潮攻略:每天开机数小时

为了防止潮气侵入,不能用湿度太大的抹布清洁屏幕及散热孔。电视机在轻微受潮的情况下,可以先将潮气轻轻擦去,然后打开电视,通过电视机本身散发出的热量蒸发掉湿气。如果电视机因受潮不稳定,应该关闭电视,切断电源,把电视机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散尽水汽后再开启,或者请专门的售后人梅雨季节,家电为何频频“发火”?
员上门“除潮”。千万不能贸然开启,以防损坏电视元件。如果电视机表面已经出现水珠,就不应再把布套套在上面,而是尽量让电视机处于透气状态。专家建议,阴雨天气里,电视机防潮最简单的方法是每天开机三四个小时,内部零件产生的热量能驱走机体内的潮气。对于电脑等产品,也能使用类似的防潮方法。

案例二:洗衣机突然起火

2014 年5 月13 日下午,厦门一居民区某号楼的29 层阳台突然开始冒烟,浓烟迅速弥漫了整个楼层。小区物业和保安上楼敲门后发现,起火冒烟的房屋内无人。消防员到场后查明肇事元凶是阳台上一台插着电源的洗衣机受潮导致短路。阳台上的洗衣机被烧得只剩下铁架,旁边整面墙壁被熏黑,洗衣机上面的插座被烧毁,只剩下几根电线头,种在阳台上的花草也化成了灰。
户主王女士说,家中的这台洗衣机用了5 年,出门前还好好的,没想到一会儿时间会突然起火。

表现症状:机体发热等

当洗衣机受潮时,会出现开关击穿、烧焦旋钮开关,有的内部甚至打出火花或产生电弧,或者电机发热烧坏、液晶屏无法正常显示。

防潮攻略:垫高底部穿件防水服

如果条件允许,应将洗衣机放置在阳台通风处。如果洗衣机放置在浴室等水汽大的地方,应该尽量放在垫高的平台上,并与淋浴地方用屏风或帘布分隔,平时注意浴室的通风,在阴雨天还要用防水或吸水性强的罩子套住。
如洗衣机等一些家电,如果不是非常严重的浸水,可以在切断电源后拆开外壳,将电路板晾晒,或者用电吹风吹干电路控制板,大部分情况都可正常开机使用。如果故障严重,应马上停止使用,并请专业人员上门维修。

案例三:空调自燃吓坏家人

2016 年3 月20 日下午,广东的吴先生和小孩在客厅玩耍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塑料烧焦的味道,循着焦味,吴先生发现主卧的墙式空调无端地着火了,空调机外壳已经被烧融,黑烟滚滚。
吴先生的房子是事发3 个月前购买的二手房,自燃的空调是前任房主留下的,已经用了十几年,吴先生入住后一直没用过,吴先生怀疑是空调受潮引起电线短路。

表现症状:漏电打火等

空调外机长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易引起电器的接线柱受潮短路,出现漏电甚至打火等现象。

防潮攻略:不定期低温运转

空调是房间除湿最便捷的工具,但是空调本身也需要防潮。若空调处于比较潮湿的环境,则应防止电容器因受潮,绝缘性能下降,漏电电流增大,从而导致击穿起火。另一方面,当室内外温差较大时,空调道内容易凝聚水珠,加上与灰尘混合,容易导致元器件和塑料的老化。
空调的空气过滤网最好每两周清洗一次,洗完要充分甩干。在潮湿季节,开空调前要确定遥控器的电池是否受潮,要注意及时更换电池。当空调受潮无法开机时,应打开空调外壳面板和电控盒盖板,保持室内通风良好,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启动空调,但应注意的是,必须在送风模式下运转2 小时以上,再尝试启动制冷或制热。
此外,空调在停止使用三四个月后,要不定期地启动空调,而且将温度降到最低,并至少使用1 个小时。
无标题

案例四:充电手机电死人

2014 年5 月3 日晚,福建一租房内,49 岁的吴某倒在床上身亡,手里握着正在充电的手机,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吴某的颈部和握手机的右手虎口处有烧焦伤口,医生判断,吴某死因为电击作用致死。
充电打手机,怎么会电死人?专家表示,手机充电时出现漏电很有可能是局部线路短路使得手机电流过大,而手机受潮是造成手机线路短路的原因之一。

表现症状:听筒失灵等

手机受潮后会使集成电路块等元器件绝缘下降,甚至出现半短路状态,造成半径覆盖区内收发信号减弱,使通话距离缩短和通信中断,听筒或键盘可能会失灵。

防潮攻略:忌雨中或浴室内使用

手机遇到水汽很容易被渗入,导致电路板受侵蚀,在雨天打手机,或者刚洗完头用手机,都有可能导致手机受潮。同时切忌将手机放在冷气的出风口,因为凝结在手机上的水汽会无形地腐蚀机板。
如果不慎造成手机进水,如被雨淋湿、洒上茶水、落入水中等,应立即关掉电源,取出电池,避免水滴腐蚀机板。情况轻的,可在暖气片、恒温箱等干热源上烘烤一两个小时,温度控制在50℃左右;严重的应送到专业维修点维修。手机进水后应立即处理,未处理前不能开机使用,防止烧坏功放模块等器件。

支招电器火灾扑救

第一招:加强日常检查

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换陈旧老化的电线,是预防电器火灾的关键。对容易被雨水浸泡的电线,应采取迁移或架空等防护措施。电器不用时要及时拔掉电源,防止遭到雷击引发火灾。使用频率不高的电器,可以在电器周围放置一些干燥剂,然后用防尘罩或者布遮盖,最好密封保存。

第二招: 更换超期服役的家电

超期服役的家电不仅费电,而且不安全。如案例三中的空调,已用了十几年了,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8 到10 年。
这样的家电发生火灾的几率显然超过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

第三招:严禁用水扑救

一旦发生电器火灾,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如果只是电打火冒烟,断电后,火立即自行熄灭;如果是导线绝缘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否则会有触电的危险。如果不能及时断开电源,可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剪断电线,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以免触电、发生火灾事故。

第四招:电脑火灾应防爆炸

电器着火中,比较危险的是电视机和电脑着火,因为即使切断电源,它们的荧光屏和显像管也有可能爆炸。为了防止爆炸,除了断电源、棉布覆盖外,还应切记,千万不能用水或者任何灭火器,因为温度的突然降低,会使炽热的显像管发生爆炸。灭火时,应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视机或电脑。

除湿小妙招:家庭除湿好帮手

除了一些常见的家电防潮注意事项外,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常见的物品也具有良好的除湿效果。
报纸:在橱柜底部铺上报纸,或者在橱门内侧贴上报纸,既能吸湿防霉,还能驱虫。
蜡烛:假如家中有霉味,可以选择带有香精的香薰蜡烛,兼具湿润和肃清霉味的功效,但应注意防火。
木炭:木炭、竹炭的外表空隙能够吸附水汽,兼具除臭效果,合适小面积的除湿,而且晒干后可反复运用。
洗衣粉:用保鲜膜盖住盒装洗衣粉,然后在膜上戳几个洞,洗衣粉吸饱水会结成块状,结块的洗衣粉清洁功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