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2018年3期)

企业境外投资更加便利

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今年3 月1 日起施行。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办法》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明确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部分时限要求等措施便利企业境外投资,同时提出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 3 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此后,凡纳入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目录的用水产品,需在产品出厂前或进口前粘贴水效标识,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引领节水技术发展,促进企业提高用水产品整体质量,规范节水产业市场,促进节约用水。

职业学生顶岗实习应给予报酬

教育部等 6 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自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校企双方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栏目编辑: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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