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火新篇章
申城经历最严烟花管控

 

董晓白/ 编辑 张 华/ 图

无标题今年春节期间,依照新颁布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对烟花爆竹展开了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的安全管控工作,重点打击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近来全市公安消防部门破获多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缴获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今年上海不再从外地新购烟花爆竹,所销售烟花爆竹皆为去年所剩。
为此公安部门还与邻近省市开展合作,严控道口,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据市消防部门统计,截至2016 年2 月6 日,全市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7 万多箱,刑事拘留52 人,行政拘留149 人,罚款总计超过88 万元。

从不起眼的小店查起

新条例规定,一个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需要“两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消防培训合格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针对销售点而言的,上面有单位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销售烟花爆竹类别、限制存放量等信息。消防培训合格证则是销售人员所持有的,他们须统一学习消防、灭火知识并通过考核方能持证。此外,今年购买烟花爆竹还需填写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据了解,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及电话等重要信息。
尽管上海实施了严格的烟花爆竹管控,但仍有不法分子为高额利润铤而走险。
闵行区塘湾和华坪派出所在沁春路的几家烟杂店查获了少量非法烟花,通过对非法烟花来源的排摸发现,所有货源均来自同一个地方。
1 月29 日上午,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消防共同行动,在林盛路110 号的一个仓库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050 箱,其中大型的组合礼花占了近一半。当天22 时许,闵行公安、消防部门又根据在小卖店里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直捣源头,在奉贤奉城城凯路上的海台农贸市场停车场内查获了四辆装满烟花的厢式货车,总计2000 余箱。
1 月20 日,长宁警方通过连日排查掌握情况,获悉淞虹路上一家烟酒商行内有人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获得线索后,长宁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和新泾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于当晚开展行动,抓获涉嫌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两名店主,并在该店二楼阁层的暗室内查获非法储存的鞭炮85 箱。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长宁警方进一步循线深挖,发现“供货上家”已逃离上海返回江苏老家。1 月27 日上午,长宁警方在江苏省兴化市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刘某,并立即对其开展审讯工作。根据两名嫌疑人交代的线索,长宁警方在本市郊区一个居民小区附近的仓库内查获待销售的非法烟花爆竹209 箱。1 月28 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沪,目前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源头织网控烟花入沪

不从外地新购,为何还会查出来这么多非法烟花爆竹?为了彻底堵住非正规烟花进货渠道,有关部门从售卖点顺藤摸瓜找到源头,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入沪途径。
春节前,上海洋山海关查获了一批伪报夹藏烟花爆竹,重量达20.5 吨。据介绍,这批走私烟花爆竹来自一批发往中东和非洲的货物,货物申报品名为棉布、工艺品和足球。海关关员在对该批货物监控的过程中,发现疑似辐射报警,结合多种信息,现场关员初步判断该批货物可能存在夹带。通过迅速布控,海关当场查获20.5 吨烟花爆竹。
金山公安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查处的800 余箱烟花爆竹绝大部分是非法商户从浙江平湖、嘉兴等地批发购买。据此情况,金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消防、治安、交警等部门协商浙江平湖、嘉兴两地警方开展区域合作。在警务信息相互共享的前提下,金山公安会同浙江公安对沪浙接壤地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宣传告知,让该地区的百姓都能知晓新颁布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公安也在入沪源头上加大查控力度,对出浙入沪车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金山公安,杜绝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通过各个入沪道口流入本市。
1 月20 日,杨浦定海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辖区店铺时发现,某杂货店堆放烟花爆竹23 箱。警方依法对店主处以行政拘留7 天,并扣押了查获的烟花爆竹。根据该店主交代,货是“车手”送来的,这名“车手”是一个骑摩托车的中年男人,不留联系方式,江苏口音,不定期上门向小杂货店送货。2 月3 日,“车手”再次现身中原路一杂货店准备交易。接到线索后,杨浦警方迅速出击,将其当场抓获,并缴获5 箱准备售卖的烟花爆竹。杨浦警方又会同嘉定警方在位于嘉定丰华公路的一处平房内查获了“车手”唐某的储存窝点——一间20 平方米房间内堆放烟花爆竹310 余箱。目前,唐某已被刑拘。

社会面巡控查处个人

针对燃放防控,主要采取的是社会面巡查的方式。警方综合定点巡查、志愿者巡逻、居民举报等信息来源,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予以一定的处罚。申城有30 万名平安志愿者上街,与公安消防一起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管控。所有平安志愿者都接受了培训,对如何劝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开展了具体指导。工作人员在定点和巡逻时及时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后,首先是口头对其进行劝阻,如若该人员不听劝阻执意燃放,工作人员就用配发的矿泉水进行制止(浇灭),如果燃放人员还是不听制止,工作人员就用手机、相机等设备进行取证,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由执法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查处。
1 月6 日,张老板为了庆祝自己的新店开张,在上海市新闸路390 号(幸福小吃店)门口燃放起了鞭炮,被正在巡逻的上海市黄浦区警方以“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处以行政罚款100 元人民币。小吃店尚未开张营业,自己却先“吃”了一张罚单,张老板追悔不已。
奉贤消防部门根据市民举报,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四团镇夏家村沈家926 号出租屋内成功查获一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当场缴获烟花爆竹500 余箱。经现场查实,该居民出租屋内非法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均为无本市规定防伪标志的非法伪劣产品。
徐汇成立了消防、治安、特警和交警四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打击小组,定期查处烟花爆竹活动,确保辖区安全。全区共设置回收点14 个,每天回收市民上交的烟花爆竹。春节前,徐汇警方先后对4 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予以处罚。1 月26 日9 时许,两名市民因乔迁之喜,在徐汇区虹漕路19 弄华悦家园7 号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虹梅派出所对两人进行了依法查处,作出各罚款200 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1 月27 日6 时40 分,两名市民在徐汇区龙华路3184 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龙华派出所对两人进行了依法查处,作出各罚款500 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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