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车换新装 救援道路更“畅通”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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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婧/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2018年9月,受台风“山竹”影响,广东多地出现灾情。河南洛阳一支神鹰救援队驾车前往广东救灾。然而,他们在返回洛阳途经湖南境内一高速收费站时被卡,工作人员要求其交纳通行费才能放行。针对“河南救援队广东救灾返程被卡6小时”一事,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主动了解事件情况,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

2018年11月,湖北襄阳一货车追尾罐车致天然气微量泄漏,襄阳消防支队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被拦下,经一段时间交涉才放行。后经核查,尽管事涉高速收费站称消防车在收费站被拦是一场误会,但扩大到日常生活中,消防车在路桥收费站被拦,社会车辆和行人不为消防车让行等现象都值得反思。

进入2019年,为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官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这也意味着,如果以后在路上看到悬挂这种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理应做到让行。

为什么要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精神,随着机构改革的步伐,原先市民熟悉的“消防车”将悬挂起新的应急救援专用号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设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这支队伍特殊工作性质的需要,有利于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还有利于队伍依法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更有利于提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设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为了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任务。

另外,更换专用车辆号牌,也是跨军地改革的一项具体任务。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该方案明确消防队伍改革平移部队现有政策,明确消防救援车辆符合规定的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法律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等也有相应条款可以参照。应急救援车辆悬挂专用号牌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长什么样?

对于最为重要的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样式的改变,《通知》中对其要素和车辆外观进行了详细规定。应急救援专用号牌为白底黑字,配以红色汉字“应急”,分为汽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两种。汽车号牌每副两只,分别悬挂在车辆前后部,分为前牌和后牌,前牌的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红色,后牌的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黑色。汽车号牌字符共8位,依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所属救援队伍代号、四位序号和汉字“应急”组成,规格为480毫米×140毫米。其中,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应急部的专用号牌不用英文字母,以与地方的专用号牌区别,如“京·12345应急”表示车辆归属应急部,“京·X2345应急”表示车辆归属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

摩托车号牌为单只,悬挂在车辆后部,所属救援队伍代号为黑色。摩托车号牌字符共7位,依次由汉字“应急”、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三位序号、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组成,规格为220毫米×140毫米。其中,所属救援队伍代号用X代表消防救援、S代表森林消防。

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外观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标识涂装,车身前面应涂装“救援RESCUE”字样,车身侧面则应涂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徽标、“消防”字样、所属单位名称和车辆编号,车顶应涂装车辆编号,车身两侧及车辆尾部应涂装装饰条。专用号牌要素和车辆外观标识的设计,结合了应急救援的实际,借鉴了国际通行的做法,体现了“专用、醒目、新颖”的设计理念,有助于规范管理和指挥调度,便于遂行任务时警示其他车辆和行人按规定主动避让。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核发管理有哪些规定?

国家为救援车辆提供政策保障与支持,迈出实质性的一步。《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中符合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规定的悬挂专用号牌,主要包括灭火消防车、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应急救援指挥车、救援运输车、消防宣传车、火场勘查车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是为了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只有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才能悬挂专用号牌。驾驶悬挂专用号牌车辆的人员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通知》还规定,应急管理部是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及配套行驶证件的核发主管单位,悬挂专用号牌车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标识涂装。按照严格规范的要求,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核发管理规定,对专用号牌的申请、审核、发放、使用、回收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为提升专用号牌的管理水平,应急救援部门还将会同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研发专门的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实施专用号牌发放使用的监督,确保车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为遂行应急救援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车辆享有哪些政策保障?

众所周知,消防紧急救援车辆担负着重大的救援使命,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对于消防车来说,争分夺秒地赶到火灾地点是神圣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此次《通知》,为了确保该类车辆更有效的执行任务,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非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

另外,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专用号牌,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以后按有关规定执行。悬挂专用号牌机动车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办法由应急管理部制定,其环保政策平移不变,仍然执行原有相关环保政策。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加强跟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通知》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这种为消防救援车辆出具“公益性特权”的规定,也是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必要举措,对提高救援效率,挽救公共和个体财产甚至公众生命都大有裨益。而且不难看出,为了能更有效的实施这项“特权”,《通知》还明确了悬挂应急救援号牌的车辆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执行任务时可以采用任意路线、任意方向、任意速度以及闯灯特权。有了这些细化的可操作细则,才能更好地让应急救援车辆摆脱原先的“桎梏”,飞越普通的行驶线,达到快速救援的终极目的。当然,必须再次强调的是,行驶任何“特权”的前提都是“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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