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保障社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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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虹/编辑

2019年3月19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意见。5月3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印发通知,由此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

国家为什么要深化消防改革?答案很简单,为了减轻政府监管压力,增加行业专业度,提升市场服务品质,减轻企业的生存压力。

本次改革通知中,明确的强调了,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不再作为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取消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实质是取消行业限制和从业门槛,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或得到遏制,市场对消防工程师的需求将会有所降低。无论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来出路在于市场。今后,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和消防工程师自身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路径,一定是要在市场中经过充分的公平竞争才可实现。抑或大有作为,抑或大浪淘沙。此外,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存废,今后亦会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考虑范围。

本次改革通知指出,消防审批将改为告知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将大为简化,将由原来的行政许可改为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过去,这些场所是需要提前审批检查的,如今只需进行告知承诺,也就是信用体系的证明。根据通知要求,消防部门将会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当面提交申请,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事前的审核变为了事后的监督。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实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本次改革通知,对于消防行业的专业度要求丝毫没有下降,仅仅是由以往的政策要求,转向了执业要求,强调了从业人员本身的专业度,增加了项目的专业要求度,以往针对企业资审的要求,容易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如今的政策主要针对项目本身进行要求,针对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要求,有针对性有时效性有目标性,从根本上杜绝虚假不实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理念。

消防改革最终是服务于民,确保我国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更多的是消防“放管服”的体现。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的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而今,消防行业改革也已进入深水区,更大变局已然来临。此次中央通过的“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更多地体现在消防微观改革上,涉及消防各行各业的人、财、物,其影响势必更加深远、更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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