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多年来,有关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悲剧时见报道,酿成惨剧的原因十分复杂,但人员聚集,环境封闭,往往是导致逃生不易的主要因素。在我国古代,这类公共场所的火灾也时常发生,其中科举考场也难逃一劫,自唐至清,贡院失火历代都有。时至今日,我们在反思古代科举制度的利弊时,在关注历代状元和及第进士的生平与佳话时,是否也应把同情的目光移向那些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呢?
张晓虹/编辑
号房一字排 隐患随处在
自唐代起,科举考试就设有专门的考场,唐代叫作试铺、举场或贡院。(参见《唐摭言》及《旧唐书》)因考场之内垂挂帘帷,又叫贡闱,宋代以后统称作贡院。为防止考生与场外互通关节,贡院的围墙多设为两重,墙头遍插荆棘,故又称作“棘闱”。
明清时代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秀才、举人、进士。考秀才要通过县、府、院三关,再参加乡试还必须通过岁试及科试。考场都称作“考棚”,简陋者多用竹木和芦席搭建。考举人在各省城的贡院,考进士会试在北京礼部贡院,殿试则于清乾隆以后在皇宫的保和殿内举行。各省贡院前设头门、仪门和龙门,中轴线上依次有明远楼、至公堂以及正副主考及各位同考官(又称房官)阅卷的场所和各种配套的后勤服务设施。考生答卷的场所叫做“号房”,在明远楼左右两旁依次排列,每排数十间。各省因考生多寡不一,号房分别有几千间至一万多间不等。其中江南贡院是安徽、江苏两省的考场,因此规模最大,到同治以后增至两万多间。每间号房大约1米见方,前面无门。其左右墙壁上有插板两块,叫号板,白天用来当桌椅,夜晚并拢充床铺。明清乡试在农历八月,会试在乡试第二年的二三月间,考期都是九天。在这漫长的九天之中,考生绝大部分时间要在这局促狭小、阴暗潮湿的号房里度过,其窘迫情形是如今的考生们所无法想象的。
清初王应奎在《柳南随笔》中引其友人陈亦韩所作《别号舍文》一篇,颇能反映乡试贡院的号房格局和考生的复杂心情,文中描述了浙江乡试贡院的号房景象。在考生眼中,号房可分为四类:老号、底号、小号和席号。老号是最初修建的号舍,相对稍微宽敞一些,手脚和头颈还能伸展得开,但若抽到其他三号可就倒霉背运了。底号是每排最后一间,紧挨溷厕,臭气刺鼻,在这种环境下实在难以正常发挥。小号是后来扩建的,偷工减料,局促逼仄,除非是侏儒身材才能容身其间。至于席号,则是因考生增加而临时搭建的芦席棚子,难避风雨,且极易引发火灾。清代不少省城的贡院都有这种临时增设的席号。刘声木在《苌楚斋三笔》卷四中说:“江南乡试贡院地方宽阔,临时有芦席棚为号舍者。矮屋中本已备极艰苦,若芦席棚号,艰苦又加倍焉。”这种建筑材料和格局,是导致贡院火灾的主要原因。
还有一点必须了解,即古代科举考试远比今日高考要艰苦漫长。唐代常科虽然是每日一场,但可以给烛,往往彻夜通宵,因此允许考生携带火炉食物和煮茶器具入场。明清考生每场考试要在号房内度过三天两夜,三场下来就是九天六夜,自然要带食物入闱,如上文所云“担囊贮糒”。贡院内有招募来的服务生,称作“号君”(明代贡院还有负责点名和监视考生的“号军”),负责为考生烹茶热饭,号房之侧备有炉灶。再加上明清士子多有抽烟嗜好,夜晚还要点燃蜡烛,这就更为火灾增加了隐患。尽管贡院内也备有饮水兼灭火的水缸,但火势迅猛时显然无济于事。
不因科场烧 哪得状元焦
发生于北宋后期的一次贡院火灾引出科举史上一个广为流传的逸事。据蔡京之子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三记载,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户部侍郎李定主持礼部会试,蔡京之弟、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和起居舍人朱服同知贡举。当时的考场设在汴京的开宝寺中。临考之前夜,开宝寺突发大火。蔡京当时任开封知府,闻报即刻率领有关人员赶去救火,但因为开宝寺屋舍高大雄伟,救火的人进不去,无计可施,只好将寺院的高墙打了一个大洞,才把主考官李定、蔡卞、朱服等人救了出来。但由于耽搁了时间,仍然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试官与执事者多焚而死”。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状元焦”条说:当天夜间四鼓(约相当夜里两三点钟),开宝寺礼部贡院失火,承议郎韩玉、冀王宫教授翟曼、奉议郎陈元方、宣德郎太学博士马希益等皆被焚死。这场火灾,共有负责考务的官员和吏卒十四人(一说四十人)惨遭横祸。
据蔡絛记载,事后汴梁城内有人传言:“烧得状元焦。”等到重新复试,状元果然名叫焦蹈(或作“韬”)。吴曾也说:“其后别更,得焦蹈为魁。谚曰:‘不因开宝火,安得状元焦。’”由于这场火灾造成大部分试卷被烧毁,一个多月后又重新开考,结果焦蹈中了状元,还真应验了事前的传言。这个焦状元是无为军(今安徽无为县)人,据说他前一场考试因来迟没能赶上,参加复试却拔了头筹。正当人们为他的好运庆幸时,焦状元却未授官职而亡。真是祸福相倚,人生难料啊!对于这场火灾,知贡举李定、蔡卞等人当然要受处分,蔡京救火不力也当问责,可很快都因为哲宗即位大赦,仅被降级罚钱了事。
丹桂火里开 壮心尽成灰
有明一代,贡院火灾频发。文献载有英宗正统三年(1438年)的顺天乡试,首场刚考完,火焚号舍及试卷,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多数考试官员害怕承担责任,主张抢修被毁号舍,接着考完剩余两场;但正主考曾鹤龄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坚持重新考试,最终保证了本次乡试的录取质量。再如英宗天顺七年( 1463年)的礼部会试,造成重大伤亡。武宗正德三年( 1508年)的礼部会试,先前司天监称荧惑(火星)守文昌,预示贡院有火灾之兆,事前也做了一些防备,等到三场考完,果然起火,经奋力扑救而止。岂料金榜刚刚揭晓,至公堂又被焚毁,波及已刻好的《登科录》印版也同时化为灰烬。
明英宗朱祁镇两度在位,先后各发生一起贡院火灾,特别是天顺七年的礼闱火灾,其为祸之酷烈堪称科举史之最,因此给当时及后世留下惨痛记忆,明代笔记和正史多次记载了这起事件。《明史》卷二十九载:天顺七年“二月戊辰,会试天下举人,火作于贡院,御史焦显扃其门,烧杀举子九十余人。”《明史》卷七十云:天顺“七年癸未试日,场屋火,死者九十余人,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试。”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五记载当时传言说,因为监试御史叫焦显,故而火焚科场。陈洪谟《治世馀闻》下篇卷四载当时人语曰:“御史原姓焦,科场被火烧”,似乎都是姓“焦”惹的祸。次年补行殿试,又有好事者传言道:“科场烧,状元焦。”攀附宋代科场逸事,结果彭教为状元,传言未能应验。
沈德符在同卷别条中说:“天顺七年癸未,会试首场亦遇火,焚死举人九十余人。则试卷尚未成文,以故改本年八月再试。至次年二月(实为三月)胪唱,虽称天顺八年,而英宗已先一月升遐,不及临轩矣。英庙(英宗)在御,乡会二试,盖两罹郁攸云。”
陆容是癸未会试的亲历者,他在《菽园杂记》中渲染的火灾征兆虽不可信,但书中收录当时人哀悼罹难考生的七律一首,至今读来,仍令人不胜唏嘘:
回禄如何也忌才,春风散作礼闱灾。
碧桃难向天边种,丹桂翻从火里开。
豪气满场争吐焰,壮心一夜尽成灰。
曲江胜事今何在?白骨稜稜漫作堆。
这场贡院大火不仅烧死了九十多名应试举人,被烧伤者更是不计其数。事后国子学正阎禹锡请求特赠罹难者进士出身,明英宗还亲自撰写祭文,收敛死者骸骨,分成六个大坟埋葬在北京朝阳门外,题曰:“天下英才之墓”。此墓后来虽经弘治年间立祠扩建,但到嘉靖末年增筑外城时,六座大坟全被夷为平地。那些稜稜白骨从此长埋九原,他们的悲惨遭遇也随着岁月流逝而渐被后人遗忘。
又据乾隆《江西通志》卷一百六十一记载,有个江西举人吴野,自幼珍爱一方石砚,镌刻姓名于其上。天顺七年,吴野参加会试遇火,手持砚台死于钟下,因知死者姓名。后来掩埋死难者时,碑上便镌刻“天下英才吴野等之墓”。又载传说,陕西举人雷泽赴考途中遇一仙女,引其看一红榜,上无泽名,反而贺之,第一名即是吴野。后来雷泽从火场中逾墙逃生,再试中第。于是有所谓“火榜状元”之说。这亦算是一场大灾难中亦悲亦喜的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