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和未雨绸缪

陆海光 / 文

今年3月,上海市委号召各级干部开展“大调研”,新民晚报在作“大调研”活动报道时,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标题:问题在机关里,办法在群众里。这个标题好就好在符合人的认识和实践规律。记得毛泽东在《实践论》里有一段描述人的认识过程的名言: 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这段话实际上也告诉我们,长期在机关里是听不到也看不到社会真实问题所在,“你要知道苹果的滋味必须亲口尝一尝”,不可能吃着梨,评价出苹果的味道。即使在基层的干部,如果不按照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认识规律去做,可能看到和解决的也只是民生问题的表象。
2010年,上海曾发生过一场大火。据报刊载,这场大火给我们留下了3个教训:因小区车满为患,大型消防车开不进小区及时灭火;大楼起火时,居委会干部曾摇铃呐喊,叫居民离开大楼,但现今的居委会干部由于在居民心目中缺少权威性,居民不当回事,结果被烧死的人丧失了最好的逃生时机;再就是居民的消防意识差,典型的例子就是有一位股民非要等股市收市后才肯离开火势已烈的大楼。
这3个教训有没有引起社会管理部门“由此及彼”的反思呢?
譬如,大量销售汽车,会不会造成城市道路堵塞,从而造成出警消防车受堵,难以及时赶到火场灭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出行是不是一定要靠轿车?我们这个大都市已车满为患的社区有多少?
又如,居委会是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我们在“海选”时,是要选那些有社会管理能力的人,还是为解决就业而用缺乏社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
最近,笔者读了今年的《东方消防》杂志后,发现以上3个问题,除了居民的消防意识通过消防部门和《东方消防》的多年普及和宣传演练有所提高以外,大都市的消防隐患似乎又多了两个:助动车乱停乱充电和楼道堆物问题。
北京朝阳区一把电动助动车引发的大火,造成5死8伤的惨剧,引起了管理层的重视,于是发布了一道道禁令:楼道内不准停放电动助动车;不能从楼上乱拉线到地面为电动助动车充电;电动助动车不能停放在非机动车地下车库充电。在管理责任上要设立“消防经理和楼长管理责任制”。
这些管理措施都没错,但在当今上海的各个社区中是否能普遍贯彻执行?值得调研后做出回答。
量体裁衣,有的放矢,说的是要根据各个社区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笔者阅读了《东方消防》今年4月号中的“该把你停在何处?”一文,该文章好在记者重调研,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当前各社区电动助动车乱停乱放乱充电的乱象:老小区“高空飞线”屡见不鲜;次新房高层,楼道成停放温床;昔日“高档小区”,电动车“有棚不停”。同时也客观反映了一些电动助动车车主的合理“微词”——
老旧小区没有地下非机动车车库,或地下车库没有充电装置怎么办?
没有电梯,我们年纪大的人电瓶上楼拎不动怎么办?
有电梯的楼房,楼道道里不能放,放在楼下电瓶被偷怎么办?
即使有的高档小区,有供电动助动车集中充电的车棚。居然有业主也不愿意出15元年租费,或女生拎不动30多斤重的电瓶,还是喜欢把车停在自己家门口楼道里或消防通道里,贪图方便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理念使然也!
再说推行“楼长制”。现在社区层面的管理组织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由于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公益和责任的相悖,能够有效有权威管理社区的,耳闻不多。据笔者观察,当今社区不是邻居就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谁愿意管谁?谁原意服谁管?谁愿意来当这种“名存实亡”的虚职?
吃住行都是民生问题。
目前,全国电动助动车的拥有量是2亿万辆,每年还以3000万辆的生产速度在向社会投放。管理部门如果仅在生产,投放,交通上加以管理,而不在停放和充电上为民解决实际难题。电动助动车和汽车一样会成为消防上的“堰塞湖”。
亡羊补牢未晚,消除大都市的消防隐患,有待于“未雨绸缪”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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