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拆除火灾隐患的“定时炸弹”
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王澄劼 / 编辑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全国共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万余起,较前五年增长了33.3%。2013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233人,死亡率远高于其他类型的火灾事故。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产品质量不过关、防火安全性能低、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使用人群安全意识不够、监管合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了整治解决这一领域的突出问题,2018年5月18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对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从5月开始至2018年底,各部门将加快出台实施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后,将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在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级以上火灾事故的,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又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本次治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四个方面,可以说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所有环节。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在会上指出,我国是世界上生产、销售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第一大国,电动自行车多达2亿辆。数量庞大、遍布城乡,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乱象十分突出。为整治此类乱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电器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加强对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线上、线下”销售的监督检查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解原厂配件,严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同时鼓励公众和媒体踊跃举报。
会议结束后,各地区积极响应,开始实施国务院通知的相关内容,对当地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整治工作,工作涉及区域内所有整车、配套厂、经销商和消费者。
国务院推行的工作必然成为全国性的政府工作,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在新国标发布和国务院通知的双重政策下,杂牌、不合格的产品必将被淘汰,只有正规生产经营才是正道。而作为消费者与使用人,也要注意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与停放,让电动自行车不再成为火灾隐患的定时炸弹,而是真正的便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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