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失火引起邻里多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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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似乎偏爱冬季,每到这时,事故的发生概率往往高于其他季节,除了气候干燥这个自然因素外,电器设备使用的增多、人为慵懒倦怠也是主要原因。2013 年的冬天,程先生因一场火灾遭到了5 起诉讼。

案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2013 年2 月1 日清晨,上海长宁路上一居民住宅楼的四楼发生火灾,因发现及时,消防员到场后很快控制了现场。事后经查,火灾原因可能是电器线路故障或承租人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突如其来的火灾让房东程先生十分烦心,房子被烧得一塌糊涂,经济损失不小,但好在并没有人员伤亡,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谁知,程先生的邻里却将其告上法庭,程先生一下收到了5 份诉状。
五楼住户庄先生诉称,他家虽然没有直接被火烧到,但火灾产生的大量浓烟,使他家受到严重烟熏,室内被严重污染。此外,消防队员救火时从他家破门而入,门窗、墙面、地板等都受到损失。邻里大都以火灾造成房屋损害为由将程先生告上法庭。自2013 年7 月起,围绕这场火灾,多起诉讼陆续开庭。最终,法院根据各原告不同的损失情况判处程先生相应的赔偿经额。随后,程先生又将房客告上法庭,追偿损失。

法律解答

解答人:张何心(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程先生遭受火灾,本来已经够不幸,又要被邻居起诉,面临着经济赔偿,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那么,程先生是不是很冤枉?是不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先看看住在程先生楼上的住户庄先生。火灾当时,消防员为了救火从庄先生家破门而入,导致门窗、墙面、地板等遭受损失;另外,庄先生家被火灾时的烟而熏黑。后者是因为火灾直接造成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庄先生作为被侵权人,当然有权基于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即火灾的直接责任人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庄先生家的门窗、墙面、地板等是消防员为了救火,受到损害,不是火灾直接造成的,那么这一块程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消防员救火时将庄先生家的门窗、墙面、地板损害,是在为了救火采取的紧急避险,是紧急避险措施所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火灾险情是由程先生家引起的,所以因灭火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庄先生家的门窗、墙面、地板等损害,也均应由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再来看楼上其他各家,因火灾所遭受的损失,都可以比照庄先生的情况来处理,即可以起诉程先生,要求程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各户的赔偿数额要依据每户遭受的损失来确定。所以看起来好像是程先生先遭受火灾后又被起诉要求赔偿,看似很冤,实际上一点也不冤,所有的处理都有法律和事实的依据,他本来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说程先生觉得冤枉,自己只是将房屋出租,火灾完全是由房客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的,那么,程先生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其实很简单,程先生可以要求房客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程先生可以在先赔偿楼上各户邻居后,向承租房屋的房客追偿。如果双方能协商,当然最好,如果房客不同意,或者协商不成,那程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由房客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

律师简介:张何心,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电台《东方大律师》嘉宾律师、法治天地频道《和大律师面对面》栏目特约嘉宾、东方有线频道《我要找律师》栏目特约嘉宾律师。

(栏目编辑:谭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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