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火栓不再受伤

“消火栓”是灭火取水的消防基础设施,号称消防部门的“弹药库”,在灭火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消防栓损坏严重、无人管护、管理困难等成为普遍问题。常常看到新闻里那些受伤的消火栓,不是被杂物埋压成了垃圾箱,就是被车辆撞成了喷泉,甚至还有被改成候车座椅的“奇葩”消火栓(详见本刊今年第九期图文报道),真是可叹可怜。可是最近看到人民网的一则报道,没想到消火栓却还能如此“霸道”。

原来在海南省海口无标题市的滨江路拐入岭下村路口的中央,竟长期竖着一个消防栓。人民网的记者在“119 消防日”的前夕赴现场察看,只见在四周宽敞、平整的道路中央,十分突兀地杵着一个消防栓,消防栓的周围是开挖成正方形的破损路面和海口水务集团的旧井盖,途经该处的车辆、行人,都有意识地进行避让,生怕发生刮碰。据了解,每天从该路口进出的有白沙社区街道办、蓝水湾小区、祥泰家园小区、白沙坊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等多个小区、单位的市民,尤其是今年10 月21 日美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前往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但进入路口时,突兀在路中央的消防栓,让市民们通行十分不便,尤其是晚上周边没有路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看来,这个“霸道”的消火栓,早晚也要被撞成“受伤”的消火栓。为什么城市中必不可少的消火栓屡屡成为受伤者呢?窃以为答案就是,消防工作的责任没有落实,责任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不过,现实情况又如何呢?手头没有相应的处罚数据,只看到《青岛晚报》的一则公开报道上说,“2012 年市内三区共被撞断了61 处消火栓,2013 年共撞断了36 处,然而,这两年被撞断消火栓找到责任人的每年都仅有一人”。由此可见,受处罚的概率不算高,所以可怜的消火栓,还会继续受伤下去。

要让消火栓不“受伤”、不“霸道”,在我们这个法治社会里,还是需要有立法保障、有责任落实、有部门监管、有公民监督才是。上海早在上个世纪90 年代就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了《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此后又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还出台了《上海市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从源头上把控,明确了负责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而统一的96119 消防热线,更是为市民举报消防违法行为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毕竟消防安全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来让消火栓不再受伤。
唐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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