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和规律

相声演员大兵吼交警的视频刷爆了朋友圈,却有不少网友力挺出言不逊的大兵,指出明明是闯红灯的“非机”剐蹭了正常行驶的大兵的车辆,旁观的交警不认真履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职责,反而让当时双方自行“私了”,难怪受委屈的大兵会发飙。事故具体原因当然还应由权威部门来认定,不过网友们的意见却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法治规则的普遍认同。
是的,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公众的规则意识正在逐年提高。前不久因在野生动物园中擅自下车而被猛虎咬伤的那位女士,不仅身体受伤,而且遭受了舆论一边倒的谴责,究其原因也是因为她无视了安全规则。当然,这事儿还没玩完。在当地政府组织调查组得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结论后,媒体又曝出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动物园进行民事赔偿。一经报道,自然又是新一轮的冷嘲热讽。
在上海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今年2 月初某晚一辆公交700 路靠站,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上下客。一辆白色名爵轿车因驾驶人醉酒驾驶,追尾猛烈撞击公交车,致使轿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两人死亡。近日,死者家属向公交公司索赔巨款,也被媒体和公众齐声谴责。但无论如何,只要当事人采取的是法治规则下的行动,还是值得称道的。因为法治社会中的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加之规则制定时往往带有时代特点和主观方面的色彩,当事人利用各种不同规则的差异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无可厚非,这种行为不是在钻法律空子,反而是对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推动。在我国经历了第三个“宪法日”之际,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法律法规最终都将在宪法之下得到进一步完善,不会再出现扯皮和抵牾,因为它们都应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好规则。
规则本来就应该是人们在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加以提炼固化下来的,尤其是涉及安全领域的规则更是不容主观改变,否则就要出事。11 月24 日7 时40 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74 人死亡,2 人受伤。数日后,从国务院安委办传出消息,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事故的发生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今年9 月13 日,丰城电厂三期工程还专门举行“协力奋战100 天”动员大会,这或许就为“赶工期”埋下隐患。工程建设总归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工期,建设周期总归应该根据科学规律来安排。要是随意压缩工期,可想而知,发生事故的概率就会成倍上升。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明白。但业内人士曾透露,很多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存在压缩工期的现象。在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之前,原计划3 年完成的跨河大桥最终仅用了18 个月便竣工。清华附中建筑工地坍塌事故背后,是该项目招标工期和合同工期较北京市住建委核算的定额工期压缩了27.6%。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我们,安全领域千万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去搞什么冒进,否则不仅要被规律唾弃,还要被规则重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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