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烨/文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是美国18世纪时期享有国际声誉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在他本人所著的《富兰克林自传》中,详细记载了他早年的一些人生经历,其中不乏我们所熟悉的电风筝实验故事,以及他创办印刷所,出版费城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还有他游历英国的故事等。而让笔者没有想到的是,富兰克林还促成了一项与安全有关的重要举措,那就是组建了北美第一支志愿消防队。
富兰克林在自传中说,大约1735年的时候,他写了一篇论文,名为《论保护城市不受火灾》,里面论及了各种疏忽所酿成的火灾事故和防火须知,呼吁人们小心火烛,并且提出了如何避免灾难发生的方法,例如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用于扑灭火灾和保护财物的组织。不少市民读了文章后都赞同他的意见,不多久,这些赞同者中的一些人就自发行动起来,组成一支30人的自愿救火队。于是,首支志愿消防队就这样成立了。
在富兰克林的自传中,关于志愿消防队的部分规则也有记载,其中有两条很有意义:第一是每一个队员必须遵守良好的组织纪律,每人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皮制水桶和结实的口袋,一旦有火灾发生,就可以用于救火和搬运火场中的货物;第二是这些队员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夜间集会,也可以称为联谊会,针对如何做好防火工作开展交流,提出好的建议。这样的组织规章与我们现在的安全生产例会、应急物资储备等非常相似。
随着这支队伍的成熟,越来越多的人志愿加入其中,富兰克林甚至用“超出了自己想象”来形容志愿者们的踊跃程度。后来,他建议再多成立几支这样的队伍,于是类似的消防队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先是遍布了费城所有的富人区,后来又涵盖到普通居民区。富兰克林最先组建的那支志愿者消防队,被命名为“联合消防队”,依然活跃在费城的防火救火前线,并且延续了五十多年。
对于消防队所需的一些必要费用,如购买消防设备等,富兰克林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即对每月缺席例会的成员进行罚款,用这些罚金来购置梯子、水桶等灭火所需设备。根据《富兰克林自传》里的记载,自从这些消防队成立后,费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火灾,一般在房屋起火后没多久,火便被扑灭了。
除了组建新的救火队,富兰克林还改革了费城原有的巡夜制度。原来巡逻是由警察轮流负责,并由社区内的各个户主共同参与配合,如果有人不愿意巡逻,可以每年支付六先令雇人代替他巡逻。没想到,这个做法导致很多警察将这些钱收入囊中,用酒骗一些乞丐“巡逻”,结果造成了一些有责任心的户主也无法正常配合巡逻。原本为了起到安全预警作用的巡逻制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于是,富兰克林写了篇论文,详述这种制度的不合理,他还举例说一名家庭财产总共才50英镑的寡妇与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商都支付相同的6先令,是极端荒谬的(由于当时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故使用英国的货币单位)。他在论文里提出应雇佣负责任的人长期从事这项巡逻工作,每户也应该按照家庭财产的收入情况缴纳税费。这样的改革建议虽然没有被立即实行,但得到了同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