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情月报(2019年3期)

国内灾情: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1死7伤

3月7日10时53分,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8人受伤送医救治,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四川:成都武侯区发生火灾4死24伤

3月6日19时30分许,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发生火情,致28名群众受伤,其中6人伤势严重。截至7日凌晨2时40分,4名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河北:张家口一公司锅炉发生事故3死7伤

2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启奥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1台15蒸吨生物质锅炉发生上锅筒管孔区撕裂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致22死 10人被刑拘

2月23日8时20分左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辆失控,撞上辅助斜坡巷道,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10人被刑事拘留,其中1人取保候审。

广西:百色一轿车碰撞绿化带起火燃烧5死

2月19日凌晨5时多,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本田小轿车突然撞上路边隔离栏后起火,事故造成车上5名被困人员被烧身亡。    

安徽:蚌埠一房间起火 一老人不幸遇难

2月19日下午2时15分,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区内纬一路一印刷厂宿舍四楼一房间起火,一人被困。2时40分许,火被扑灭,一名被困的69岁老人不幸死亡。

:自建民房倒塌3死14伤 两房东被刑拘

2月16日5时50分,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致3死14伤。两房东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调查,现已被刑事拘留。

国外灾情

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一居民楼起火4人死亡

3月3日一早,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中心一座居民楼发生火灾,救援人员在楼内发现2具遗体,并救出3名受伤人员,其中2人不治身亡。火灾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印度:一烟花爆竹“黑作坊”发生爆炸11人死亡

2月23日,印度北方邦珀多希地区一家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的工厂发生爆炸,致使一座厂房和旁边两座房屋垮塌,至少11人丧生,6人受伤。

孟加拉国:首都火灾导致81人丧生

2月20日23时左右,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老城区一处仓库内的燃气罐爆炸,引燃了储存的化学品,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至周边房屋。21日12时10分左右,现场救援工作基本停止,难者人数已上升至81人,并有数十人受伤。

加拿大:一民宅发生火灾7死2伤

2月19日凌晨1时左右,加拿大东部港口城市哈利法克斯市一栋二层小楼发生火灾,造成7名未成年人死亡,来自同一个叙利亚难民家庭,他们的父母在大火中被烧伤,父亲伤势严重。

韩国:大邱一桑拿房起火2人死亡40多人受伤

2月19上午7点11分,韩国大邱市中区浦亭洞一桑拿房突发大火。起火建筑共有7层,4楼男浴池最先起火,随后浓烟蔓延至同一建筑内的其他房间,事故造成2名男性死亡,40多人被送往医院。

孟加拉国:吉大港市发生火灾至少9人丧生

2月17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孟加拉国吉大港市的一个贫民区发生火灾,消防人员花了约5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导致至少9人丧生,多人受伤,约200间屋子被焚毁。

法国:一面包店爆炸起火2死4伤

2月9日晚,法国里昂市某栋居民楼一楼的面包店发生爆炸,随后引发火灾,并向上蔓延。21时30分,消防员将火灾扑灭。事故造成2人遇难,其中包括一名儿童,另有4人受伤。

违规屡禁不止 人祸接连不断
孟加拉国“三合一”场所恶火致死81人

董晓白/编辑

2月20日22时30分左右,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丘里哈塔的沙希清真寺后面发生火灾事故。达卡老城区一处仓库内的燃气罐爆炸,引燃了储存的化学品,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至周边房屋。截至2月21日,事故遇难者人数已上升至81人,并有数十人受伤。

这并非孟加拉国首次发生如此惨重的火灾事故。据了解,2010年6月3日,同在达卡旧城区的“尼姆托里”社区,也发生过变电箱爆炸而引燃化工仓库,造成126人惨死的重大悲剧。

当地时间 2019 年 2 月 22 日,孟加拉国达卡,人们为火灾遇难者祈福。

大爆炸波及人众多

“20日晚上,我正在工作,忽然听到了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当地工人索哈杰·侯赛因表示,他所在的塑料制品工厂就在其中一栋起火的建筑楼内,事发后,他与两名同事试图逃离,但没有成功,是搜救人员救出了他和同事,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民防部门官员杰菲卡尔·拉赫曼表示,火情蔓延迅速,波及人数众多,事发后不久,附近医院有大约50人正在接受救治,一些人伤势严重。数以百计当地居民前往医院,寻找亲属。

达卡市警察局副局长易卜拉欣·汗表示,大火烧毁至少2辆汽车和10辆三轮车,火势很大,当时在餐厅吃饭的客人、过往的行人以及参加一名新娘婚前晚会的客人受到爆炸波及。多名目击者称,不少人在起火建筑相邻街区一个活动中心参加新娘婚前晚会,其中多人被烧伤,情形惨烈。

被火灾侵袭的达卡老城区一片狼藉:部分建筑已经被烧得只剩外墙结构,路边的货车、三轮车被烧得只剩车架。当地人阿卜杜勒说,大火在爆炸后5分钟内就蔓延开来,人们根本没有足够时间逃生。然而,时间,并不仅仅是死伤人数多的主要原因。

老城区“三合一”场所无路逃生

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城南“旧达卡”的古城小区乔克巴剎,属于达卡南区的“古城区”,是17世纪由蒙古莫卧儿帝国统治者所建设的古老小区。在过去400年里,这类旧市镇并未随着经济开发而都市更新,不断涌入的新居民与21世纪全球化的代工经济让如今的乔克巴剎成为人口稠密、违建扎堆、住商混合的“加工厂小区”。而雪上加霜的是,火灾发生的同时,附近房屋里同时发生了瓦斯漏气——火花触发了进一步的爆炸,并连带引燃邻近的家庭式化工厂仓库,导致火势在短时间内全面失控。

据《达卡论坛报》报导,乔克巴剎一带的老屋大多是一楼住宅、二三楼加工工厂的混合使用。这些楼内均设有仓库,存放大量易燃化学物品,包括喷雾剂和塑料颗粒,因此当化学仓库被大火引燃后,火势也迅速延烧至邻屋工厂,并由上至下地包围民宅居民;此外,火灾当时正逢夜间活动的高峰,乔克巴剎的道路上也都堵满了居民回家的赛车车阵,蜿蜒巷弄配上堵车车潮更让民众逃生不及。一场连锁效应下的公案灾难,也就把邻近全区卷入了地狱火海。猛烈的火势点燃了成群的化工仓库,大量的易燃物质与化学药剂,让打火任务更形困难;此外,赶赴现场的200多名消防队员,也遭遇到现场消防水压不足、打火水线被车辆与违建阻碍,无法深入巷弄深处的救灾窘境。尽管消防队员彻夜抢救,但直到21日8时,乔克巴剎的恶火都还在闷烧当中。

据孟加拉国《每日星报》报道称,随着火势被扑灭,当地主政官员已经在21日12时10分左右下令取消救援工作,但会保留部分消防力量在现场待命,确保危险的事件不再发生。截至当时,有67位遇难者的遗体存放在达卡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太平间里,其中有30人的身份已经得到确认,15位遇难者的遗体已经移交家属。

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已要求有关部门确保伤员们接受合适的治疗,并为遇难者家属提供经济支持。灾害管理和救济部已为伤者及死者家属拨出一定的款项:达卡地区政府决定为每个遇难者的家属提供2万塔卡(约1576元人民币)的经济支持。

当地时间 20 日 23 时左右,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老城区一处仓库内的燃气罐爆炸,引燃了储存的化学品,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至周边房屋。达卡市官员阿里·阿扎姆说,火灾已造成至少 81 人遇难,数十人受伤。

“人祸”致孟国惨剧频繁

虽然官方表示,导致此次火灾的原因仍在调查中,但是部分成因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乔克巴刹一带的老屋大多是商住混合型的房屋,里面一楼住人、二三楼都是加工工厂,当化学仓库被大火引燃后,火势迅速延烧至邻屋工厂,并由上至下地包围民宅居民;其次,达卡这样的老城区内缺少防火设施,直接导致救援不力,火势发展迅速;更为重要的是,孟加拉国一些企业和工厂常年对政府发布的安全规程熟视无睹,因而酿成多起重大安全事故。

2010年6月的火灾,曾经造成达卡老城区伤亡惨重,可以说是达卡市最严重火灾之一。灾情发生后,达卡市政府曾经采取过一系列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楼内设化学品仓库等等,然而,多家媒体报道,这些禁令的执行力度近年逐渐减低。

《路透社》表示,孟加拉国一些企业和工厂对政府发布的安全规程熟视无睹,因而酿成多起重大安全事故。2012年11月24日晚,位于达卡以北30公里处的塔兹林时装公司突发火灾,至少120人死亡。2013年4月24日,达卡郊外一栋容纳多家制衣厂的建筑坍塌,致死超过1100人,是这一南亚国家最严重的建筑坍塌事件之一。

《路透社》认为,类似的事故,与孟加拉国腐败的建筑法规、消防检查及恶劣的劳动环境都所关联。像是2013年达卡的“萨瓦大楼工厂倒塌案”,就因违建加盖、规避安全法规,而造成纺织代工厂突然倒塌。在萨瓦大楼悲剧后,欧美各国才严肃面对起“亚洲血汗工厂”的道德问题。当时,意大利时装品牌贝纳通、西班牙零售商芒果、英国零售商Marks & Spencer等欧洲零售商均签署了一份安全生产协议,以改善孟加拉工厂的安全设施。该协议由欧洲民间劳工组织全球工业联盟组织和UNI全球工会联盟发起,协议称其成员将致力于创造一个安全、可持续的孟加拉国制衣业环境,使工人们不再担心火灾、建筑坍塌或其他危害健康与安全的事故。协议签订方同意在孟加拉国建立一个为期五年的消防与建筑安全项目。沃尔玛也对279个孟加拉国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实行了为期6个月的监管。但遗憾的是,相关的改善与施压行动,至今仍未能根绝悲剧。

挂不上“安全”挡 刹不住“事故”车
内蒙古矿企事故致死 22 人

董晓白/编辑

2月23日上午8时2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的矿企银漫矿业公司发生重大矿企事故:一辆通勤车由辅助斜坡向井下运送工人时,由于刹车出现问题,车辆失去控制,撞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

接报事故后,应急管理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对此做出部署,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全力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该通勤车上共载有50人,截至2月25日10时,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

通勤车隧道内失控

工人左强每天都在重复的生活:坐着大巴车来,再坐通勤车下到隧道工作。在煤矿工作两年多,左强负责在井下拉矿。2月23日上午,左强像往常一样,坐上了通勤车。这是一辆经过简单改装的车辆。车上左侧、右侧两条钢铁焊成的长凳和残留的后座,左强坐在后方靠左位置。因为担心影响司机在驾驶中后视镜视线受影响,在车辆行驶时,所有人都没有打开矿灯。左强扫视了一眼车内,有人坐着、有人蹲着,还有人站着,但是车上并没有扶手。车开出不到半个小时,左强突然听到车辆发出“挂不上挡的声音”。对于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他来说,这个熟悉的声音,是不太安全的信号。很快,左强感觉到,车辆行驶速度越来越快。他意识到“车辆可能出了状况”。向驾驶座看去,司机身边有的部位已经开始冒烟,随后,巨大的惯性,使得左强被后边的人向前撞,尽管用力拽了一下后边的钢凳,他还是被撞到车厢前边。在撞上前方的隧道前,司机曾试图将车辆贴近左侧隧道壁,增大摩擦降速,不料车辆却直接撞上前方隧道。事发后,车内一片漆黑,所有人被挤在一起。

截至24日,这起发生在地下隧道内的事故,已经造成21人死亡,其中15人当场死亡,另有29名伤者。现场目击者称,事发后三分钟左右,就有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由于驾驶室因惯性被撞扁,消防人员通过切割设备,才将司机救出。

发生事故的银漫矿业,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旗307省道附近。公司附近几乎均为草场,人迹罕至。这家大型矿企,坐落在两个并不高大的山包之间,山南侧平坦部分是厂房区,建有多栋白色楼房,建筑以北,则是大面积的石材原料堆放区域。一条弯曲的沙石山路,连接着银漫矿业到采矿隧道入口。

事发隧道口由彩钢板搭建,高约三米,宽约四米。进隧道口后,拱顶倾斜,向下通入山里。附近牧民说,每天早上可以看到,大巴车将工人从厂房区拉到隧道入口处。天黑后,再将人拉回厂房区。“我看见过好几次,里边挤满人,车也没有牌照。”一名牧民称。

改装事故车辆问题诸多

事发地银漫矿业公司外的东侧山坡下,停着一辆与事故车辆结构相似的绿色大巴车,经指认,该车与事故车辆结构相似。这辆大巴车外观老旧,且并未悬挂牌照,生产厂家为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车辆宽约三米,长约十米,有六个轮胎。车身整体为绿色迷彩样式,车顶上有置物铁架,车门处显示编号“160”。大巴车内,除了后排的五个座位外,其余座位均被拆除。车内左右两侧,各固定一条金属框架长凳,从车头延伸到车尾。车内没有扶手,这一细节与多名伤者对事发车辆的描述相吻合。车玻璃上,没有任何关于年检的标识,车辆原本的尾灯、转向灯全部坏掉,被电线绑上的两个小灯,悬挂在外侧。附近牧民证实,这辆车同样为银漫矿业所属。一名仍在住院的伤者在看到照片后表示,公司有两辆几乎一样的通勤车,其中一辆即为事发车辆,另一辆就是这辆车。

据了解,事故车辆系大巴车改装,使用的是干式制动器,不符合安监部门要求。今年春节前,银漫矿业设备部的工作人员曾计划更换通勤车,可能是企业需要走申报、招标等流程,截至事故发生前,仍未进行更换。2015年2月,国家安监局发布的《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中要求:专门用于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的无轨胶轮车使用的干式制动器,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用,应采用内置封闭式湿式制动器。禁止原因系:干式制动器,是在干摩擦条件下的制动器。在不同类型路面行驶时变化较大,特别在地下矿山斜坡道持续上下坡时,制动器磨损严重,造成制动力稳定性差。干式制动器的开放式结构导致泥沙、碎石易进入,造成制动失效,可靠性较低,易引发运输安全事故。然而,目前仍有不少矿企使用越野车、吉普车、依维柯等车辆送工人下井,而这些常见的路面车辆,使用的均是干式制动器,改装后下井存在安全隐患。

正是这样的一辆改装车,事发时载了50名旅客,下井路是一条坡度约8度、长约几百米的下坡路。每隔150米,就有一个车辆错车场,空间可供对向行驶的车辆错开。每隔20米,也有一个较小空间可供人躲避过往车辆,但“并无减速带”。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3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初步查明,事故系车辆刹车出现问题,失去控制,撞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

2 月 23 日 8 时20 分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公司通勤车由辅助斜坡向井下运送工人时,由于刹车出现问 题, 车 辆 失去 控 制, 撞 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

积于忽微的大型事故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由此可见,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银漫矿业的祸根也早有征兆。

2014年9月8日至18日,西乌旗安监局联合当地公安局,分别对该旗辖区内的4户地采矿山和1户小型露天采石企业开展了“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其中对西乌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SJ2现场氧气与乙炔瓶安全不够和西乌旗哈达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现场特殊工种(凿岩工)未经培训,擅自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各20000元的行政处罚。2016年,银漫矿业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1月24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对银漫矿业公司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进行再论证,西乌旗银漫矿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透水、爆破伤害等诸多安全风险。

然而,这些前兆却仍旧没有引起足够多的重视,事故发生后,西乌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停产,隧道口周围拉起警戒线禁止通行,且有特警值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先期作出安排部署,并派员赴锡林郭勒盟实地调查指导事故处置工作。2月25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成立“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案组,抽调全盟办案骨干力量,深入西乌珠穆沁旗对事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深入调查。2月27日,“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西乌珠穆沁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高晓波,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司全成,西乌珠穆沁旗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玉清,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包凤山,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局长高栋等5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主动开展处置“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同时,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抽调13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往往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纪委监委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恩和特布沁表示,锡林郭勒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把生产安全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点,对存在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相关链接:内蒙古2·23重大事故伤员乘“空中120”转院

3月5日12时48分,金汇通航“空中120”救援直升机用时123分钟,顺利将内蒙古自治区“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的矿工于某,由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医院安全送至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后短驳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接受后续治疗。

据悉,31岁的于某是内蒙古“2·23”事故中22名伤员之一。连日来,经事故医疗救治组专家反复研讨,最后确认于某适合直升机转运条件。3月5日10时45分,直升机准时起飞,飞往500多公里外的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开启生命的续航之旅。123分钟之后,直升机安全降落。

值得一提的是,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直升机救援比地面救援节约近5个小时,为此次伤员转院节省了宝贵时间。执行救援的直升机内配备经严格筛选培训的专业医务人员和国际先进的除颤监护仪、呼吸机、吸引器、注射泵等医疗设备,相当于空中“ICU”。专业的医疗救援直升机,既能保证患者在运送过程中生命体征的平稳,还能凭借其高速飞行为患者赢得救治的黄金时间。

无证人员把守消控室,违法!

张 晔/文

“防消结合”首先要防,预防火灾的内容可多了,火灾探测、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灭等步骤是最基本的,其中涉及感温、感烟探测器、火灾报警器、喷淋装置、警铃等设备,究竟谁来控制他们呢?无论自动控制还是手动控制,都需要一个“大脑”,这个总控就是消防控制室。毕竟火灾不是常常有,但这些设备却是时刻准备着,一旦失灵,如喷淋器被堵塞、探测器被无故遮挡、管道压力不足、水箱水容量不够等,传感器都会将这些信号传递至消控室,以便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和报修,以防万一。所以消控室是消防的最前线。而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简称: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消防控制室被列入消防重点部位,属于“有身份”的消防设施。可是,近期几起火灾案例,都与消控室有关,结局却让人唏嘘不已。

案例一:2019年1月13日,杭州某小区,一家住户电热毯着火,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使用水带在失事的房间门口扑救,没想到过了五分钟,水带没有水了,消防队员发现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于是,指挥员迅速让队员铺设水带再扑救,同时,派人前往消控室开启远程加压。结果,消防队员到了消控室,发现只有一个茫然的值班人员,且对消控设备操作不熟练,无法及时开启远程加压设备,仍在打电话求助同事。消防队员铺设水带,利用室外消火栓,才终于有了足够的水压,才开始继续扑灭火灾。此时,距离第一次室内扑救已经过了五分钟,室内物品已付之一炬。

消防控制室恢恢之地疏而不漏

有的人认为,国家没有针对消防控制室的法律法规,所以虽然是违规,但不是违法。这种理解是错误的。首先,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的要求,其中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明确要求:

a)应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  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

      c)  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  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从上述案例来看,那个消防控制室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那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会有什么后果呢?那么就涉及了另外一个部门规章,根据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也就是说,企业的防火检查需要对消防控制室进行检查和记录,检查的内容是根据国标的。

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消控室的管理不到位,至少应受到行政处罚。

拘留:仅仅是因为没有发生伤亡

很多媒体都转载了这个新闻报道,2月,某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为,当晚指派无证人员去消控室值班的物业负责人钱某构成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对钱某处以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的是《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处罚物业经理,不处罚那个无证人员?那是因为消防的法律法规对消防管理人员有明确的职责要求,特别是61号令对物业有了明确的消防规定。

根据61号令的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单位未尽到管理职责,消防设施无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桩桩件件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此案例的事故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如果一旦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那就不是行政处罚了,而是要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了。

刑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现在我们要假设下,如果消防管理部门曾经对该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提出过整改建议,并且要求该物业限期整改,但物业公司并没有这么做,或者并没有及时做。火灾发生了,还造成了人员的伤亡。那物业经理就可能触犯了“消防责任事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注意,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是“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很可能会辩解说,正在执行或没有招到人,但这个举证或自证清白的过程就非常困难了。

我们再假设,消防管理部门并没有发现这个管理漏洞,物业管理公司仍然这样让消控室形同虚设,发生了火灾,人员伤亡,那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人员就可能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个罪名我们之前介绍了很多遍,基本的构成要件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已经将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明确列入了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中(详见第十八条)。而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则就会触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这个罪名与之前根据《消防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有点像。的确,这就是从行政处罚升格为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还有人会问,这些法条都写了严重后果、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是不是按照国务院493号令来判断的,当然不是。这些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对矿山的经济损失更高点,是100万。但对于一个发达地区的居民小区而言,达到这个标准,还是很“容易”的吧。

心系民生热点 关注城市安全
聚焦2019年上海“两会”中的安全话题

王澄劼/编辑

随着1月26日政协会议的召开,2019年上海“两会”正式拉开了序幕,会议主要聚焦上海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等各项领域。无论是政协还是人大会议上,代表委员们的议题都反复提到了城市防灾、百姓生活、居住安全等与市民切身相关的问题。

强化住宅消防安全

家里突遇火情,但楼道消防栓里却没水,若是遇到这种情形,真是令人欲哭无泪。两年多前,市人大代表沈铱的小区就遇到过一次类似情形:一户小高层住宅的居民家起火,结果楼道消防水管打开后却没水,顶楼几户人家被烟熏火燎,损失严重。

经过两年时间的调研与思考,沈铱提交了《关于加强上海住宅消防设施设备监督的建议》,关注小高层住宅楼的消防安全,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监管措施,物业等社区管理单位和消防部门配合,定期检修检查居民楼消防设施,保障其正常功能,在危急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沈铱发现,政府相关部门对住宅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比工业项目、民用商业项目等更轻,但住宅发生火灾的后果非常严重。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心和专业程度并不尽如人意,很多连消防安全演习都没有。即使有较负责的物业管理公司重视消防安全演练,也请消防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但对楼宇内的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依然欠缺专业能力,无法判定这些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火灾时是否能及时发挥作用,一旦火灾发生,危害极为严重。

另一方面,民众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理解有限,往往更关注消防通道是否有障碍物,楼道是否有堆物等,而忽视了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等问题。

沈铱建议,政府牵头组织消防、安全、城建等相关部门,集中排查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整治。要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责任小区损坏或缺失的消防设施该维修的维修、该增补的增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对小区内的消防通道进行划线,标注、设置警示牌,明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此外,比较简易可行的方式还包括,由消防专业人员制定适用于住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清单,以便检查人员可以清楚的判断该设备是否可正常运行。由居委会、街道等组成住宅消防安全监督小组,接受相关培训,定期及不定期检查住宅楼宇的消防设施。此外,沈铱还建议消防单位设立一个网上平台,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接受居民监督。

旧区改造实现双赢

老城厢在上海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价值,对其进行保护更新,对于上海延续历史文脉、打造全球城市,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在留存和延续历史风貌的同时,改善居民的生活问题、解决旧区中的安全隐患,成为了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今年上海“两会”召开之前,市政协出炉了一份《上海老城厢历史风貌保护与旧区改造对策研究》重大课题调研报告,该课题组历时四个月,经过50多次专题调研,在充分听取意见、借鉴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深入剖析,提出了老城厢历史风貌保护与旧区改造的对策建议。

历史变迁中,老城厢城区格局、传统肌理和街巷形态等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其传统肌理总体留存不足50%。大部分历史建筑使用功能缺失,居住类房屋更处于“七十二家房客”,超负荷使用状态,使用方式不当,室内改建混乱、管线杂乱、公建破损。个别历史建筑受产权关系制约,管理部门无力维修,使用权人无心履责,安全问题岌岌可危。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市政协在调研报告中提出多条建议:以创新的体制机制来推进该项工作,由市级统筹牵头,设立相关委员会,统筹协调老城厢保护与更新的规划、计划、运行、管理等各项重大事宜。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抓紧修订相关保护规划,明确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整体保护具体要求,坚持分级保护、肌理保护、成片保护。建议在《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订中,考虑老城厢这个特殊区域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条款。另外,修订相关房屋租赁条例、物业管理规定,明确历史建筑最低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严禁公房违规转租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合联动机制,加大历史风貌区执法监督力度,立足当前,因地制宜,明确保留保护建筑的具体“留改拆”方案。

守护超大城市安全  

上海是一座超大型城市,“超大”意味着要保障城市中所有人、财、物的安全实属不易。2018年,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生产安全、网络舆情等风险防控重点领域,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建课题组历时7个月开展了13次调研,最终形成了《关于当前上海城市社会风险防控的若干建议(草案)》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随着城市发展,各类风险隐患也日益凸显,因此,课题组建议,应坚持法治化路径,健全完善“政府协调+专业监管+基层执法”监管体制,坚持规范化方向,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社会化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效参加安全社会共治共管。

2017年9月以来,上海全面启动智慧公安建设,用高科技为密织一张安全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介绍,2018年,上海违法犯罪案件接报数、交通事故数、火灾发生数同比分别下降20.8%、10.7%、11.6%,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指数双双再创历史新高。这份成绩背后,离不开智慧公安的功劳。

但对于上海城市体量来说,这还远远不够,特别是社区领域,虽然已建成智慧公安的2702个小区全部实现了“零发案”,但这只占全市1.16万个小区的23%。智能安防社区建设量大面广,必须动员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区分新建小区、建成小区等不同情况,多方筹措资金。各区政府要根据区情特点科学测算,配置足量服务器,形成市、区、街镇三级架构,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广泛联通,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类应用提供支撑。同时,进一步做实做强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将更多行政力量下沉到社区基层,依托综治、网格等综合性管理平台,整合城管、司法、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绿化市容等基层力量,24小时值守响应处置,形成全领域、全天候处置工作闭环,共同承接住、处置好各种风险隐患。

上海市人大代表丁明建议,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区两级从城市管理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区域人群、不同的基础要求,开展综合性、专业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需求调研,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就是要把城市建设各项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正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上海“两会”的举行是上海改革开放再出发进程中的一个特别节点,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历史性的机遇面前,人大、政协承载着万众期盼,凝聚共识、贡献智慧、实现作为,力求为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城市能级、化解防范风险而共同努力。

当“火焰蓝”遇上“春节红”
上海消防指战员坚守岗位确保申城节日安全

王澄劼/编辑

春节期间,申城沉浸在一片流光溢彩、平安祥和的喜庆氛围中,然而这座城市的守护者——上海消防指战员的“大考”才刚刚开始。在这个万家灯火阖家团聚的时刻,全市1万余名消防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放弃团圆和休假,无怨无悔奋战在消防安保第一线,保持24小时值班值勤、备战备勤的战备状态,他们用忠诚履职守护万家灯火,用辛勤劳动守护国泰民安,用“火焰蓝”托起了喜庆祥和的好日子,正是有了他们在春节期间的默默坚守,这个“春节红”才更加绚丽。

据统计,2月4日0时至2月10日24时,全市成功接处各类消防警情677起,受理火警数同比下降4.7%,连续四年实现烟花爆竹禁区“零燃放”、引发“零火灾”的警控目标。

兵不卸甲 枕戈待旦

百姓过节,消防过关。在全市消防指战员的脑海里,最念念不忘的,就是用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去兑现给党和人民的“平安承诺”。

东方明珠塔、陆家嘴金融城是上海当仁不让的知名地标,也是备受游客青睐的打卡圣地。对于驻守在这里的浦东支队陆家嘴大队铜山中队指战员而言,春节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打仗、硬仗。早在春节前半个月,中队指战员已经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安保备战。按照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最高标准,对东方明珠塔及周边建筑开展调研,针对高风险长做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作战信息卡,时刻作好应急准备。

豫园地处上海老城厢内部,历来是消防保卫的重点地区、一年一度的豫园灯会,更是消防安保的重点时段。黄浦支队驻防指战员不仅仅要动态巡查火灾隐患,还要时刻准备处置险情,还主动担当起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的“移动哨兵”。从除夕到初六的七天里,黄浦支队驻防官兵每天背负数十斤的细水雾灭火装备,不间断守护豫园安全。

除了城市地标、热门景点,交通枢纽也是春节消防安保的重中之重。

虹桥枢纽、上海站、上海南站,无不是人头攒动、熙来攘往。闵行、静安、徐汇支队驻防指战员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克服天气严寒、夜间执勤、连续作战等不利因素,全天候“铆”在安保一线,严把驻防区域的消防安全关,为群众排忧解难。

相比市区战友驻防区域的灯火斑斓,化工区支队化三中队的驻防场所显得非常冷清,化三中队驻防指战员在化学工业区的储罐、管道中穿梭,注意检查固定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通宵达旦、彻夜不眠,因为他们深知,“化工区一定不能出事,也绝对出不起事”。

岁月静好,因为有人负重前行。全市消防指战员用自己的汗水,为上海使命送上了消防“平安福”。

赴火逆行 冲锋在前

除夕夜23时许,宝山支队杨行中队接到市应急联动中心火警指令:宝山区杨行镇北宗村须家宅17号发生火灾。指战员们闻警即动、迅速出车,仅5分钟便抵达现场。此时,1层车棚已有多辆电动车起火,3层的农村自建房全部充烟,13人被困楼内,还有一名男性怀抱婴儿在3楼窗口互救,形势万分紧急。

“第一时间救人!一组架设9米拉梯,一组内攻开辟救生通道!”中队指战员兵分两路、一组内迅速行动。战斗一班副班长张蹼生冲在最前面,顶着刺鼻的浓烟摸索到楼上,边排烟边疏散,帮助13名被困人员安全撤离火场,避免了一场惨剧的发生。

杨行中队归队后8小时,警情在紧邻上海自然博物馆的静安雕塑公园再次出现。一名四五岁的小男孩看到雕塑上有个圆孔,便把头伸进了圆孔内,没想到伸进去之后便被卡住了,怎么也取不出来。

考虑到强行破拆的风险,黄浦支队北京中队政治指导员陆怡观察后,决定先给他脚下垫几块垫块,让小男孩不用垫着脚,先把身子放平。经过10多分钟的救援,男孩终于脱困,家长连声向消防队员们致谢,围观群众也是赞不绝口。

惊心动魄的战斗,每天都在发生,每次都全力以赴。

大年初一傍晚,金山区一名老人不慎掉入河中,张堰中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快速勘查情况后,中队抢险班班长罗成主动请缨下水救援,在得到指挥员的许可后,罗成立即系上安全绳跃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一把抓住老人,拼尽全力将其解救到岸边。当日气温接近零度,当将老人送上救护车,罗成已全身湿透,身体被冻得止不住的发抖。

每一场战斗,都是与时间赛跑、与死神作战。“火焰蓝”用血肉筑起了春节期间城市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履职担当 无悔奉献

一家不圆万家圆,万家圆时心亦安。全市消防指战员把乡愁藏在心底,把责任抗在肩上,用“火焰蓝”守护“新年红”,为城市守夜、为人民站岗。

青浦支队白鹤中队战斗员申自磊与金山支队直属中队申自鑫是一对“红门兄弟”。入伍以来,兄弟俩比业务、比体能、比学习,从新兵连一直比到总队大练兵赛场。这一次,春节消防安保成了他们比赛的舞台。比谁驻防的时间长,比谁巡逻的范围大,比谁清除的隐患多,兄弟俩“较着劲”比谁为春节安保作的贡献大。

与他们一样,黄浦支队复兴中队战斗一班副班长康冬与闵行支队新虹中队装备技师康强也是一兄弟。虽然在同一座城市,但入伍四年来兄弟俩仅仅碰过一次面。今年春节,兄弟俩的安保任务都很繁重。哥哥康冬的驻防点在豫园,游人如织、络绎不绝,弟弟康强的驻防点在虹桥枢纽,春运要地、客流极大。兄弟俩通过视频互相拜年、互相勉励,共同作好春节安保工作。

除了“亲兄弟”,还有“父子兵”。金山支队直属中队一号车驾驶员田野的父亲,正是三十年前的直属中队一号车驾驶员。除夕夜,刚刚出警归队的田野拨通了父亲的电话,“爸,今天我们又灭了一场火,周围的群众可高兴了,为我们鼓掌,还有小朋友敬礼呢!”尽管没能和儿子团聚,但田野父亲没有丝毫怨言,“儿子好样的,爸为你骄傲!”战斗在父亲曾经的战斗过的岗位上,守护着父亲曾经守护过的土地,田野用辖区的平安祥和,为父亲送上一份最贴心的新春大礼。

相比于父子之情,父女之情往往更是细腻、更是柔软。春节前夕,水上支队二中队政治指导员殷袅尧的女儿因病住院,确诊为双肺支气管肺炎伴有腺病毒、EB病毒、疙疹病毒等多种病毒感染,被送入重症监护室。考虑到今年春节是改革转隶后第一个春节,中队又是维护水域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殷袅尧把对女儿的思念藏在了心底,带领中队指战员顶着刺骨的寒风沙,对南浦大桥至外滩城市最核心航段开展夜航保卫,直到春节安保步入尾声才请假回家。

还有他们,奉贤支队星火中队副中队长王永超今年1月刚刚结婚,本可以回家过一个团圆年,但作为支队政工微信主要编辑,他选择坚守岗位,整理图文素材1000多条、视频素材20多段,发布推文10余期。普陀支队真如中队政治指导员王欢在感冒发烧多日、刚刚退烧的情况下,立即投入到灭火救援的最前线,为维护节日期间的安全的消防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