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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月报(2016年1期)

国内灾情

广西 一民房火灾致2 死5 伤

12 月8 日7 时30 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粑粑厂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2 人死亡,5 人受伤。事故原因系电动车电池充电过久爆燃,引燃旁边摩托车油箱导致。
火灾发生后,由于该居民楼在建房时没有留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靠近现场,消防队员套接了50 多米的消防水管才能灭火。

黑龙江 一宾馆火灾致4 死14 伤

12 月8 日9 时26 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山河名苑小区聚龙源商务宾馆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200 平方米,造成4 人死亡,14 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点发生在宾馆三楼的客房,由于现场充满桌椅等可燃物品,火灾发生后现场浓烟滚滚。部分被困人员用床单结成绳索从窗户逃生。

无标题江苏 一民宅失火致1 女童死亡

12 月13 日凌晨,江苏省扬州市蜀冈- 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村一民宅家中二楼突发火灾,造成1 名13 岁的女童死亡。事发时,女童正在二楼西面的卧室里睡觉,大火从女孩睡的西房先烧起来,后往东蔓延。住在东面卧室的父母察觉火情后,虽然极力将孩子救出火场,但女童终因伤势过重死亡。这起火灾事故系家中电气线路老化引起。
 

辽宁 一矿井火灾致17 人死亡

12 月17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钼业集团兴利矿业有限公司因副井电焊起火引发火灾,造成至少17 人死亡。事故发生时,井下有23 名矿工。截至当日救援结束,被困的23 人全部升井,其中17 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 一高校实验室爆炸致1 人死亡

12 月18 日10 时,清华大学化学系一实验室爆炸起火,造成一名正在做实验的博士后当场死亡。事发时,火苗和黑烟不断从实验室二层窗户冒出,并伴随“噼里啪啦”的响声。

无标题重庆 一民房失火致2人死亡

12 月21 日15 时43 分许,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朝千路35号住宅着火,造成2 人死亡。该起火楼栋存在较严重乱拉电线现象,楼顶是油毛毡布,屋内楼梯、楼板都是木质结构。火灾发生后,火势一度十分猛烈,消防员花了近1 个小时才将明火扑灭。
 

国外灾情

美国 一废弃屋大火致5 死1 伤

12 月13 日,美国加州中部城市夫勒斯诺的一处废弃房屋突发大火,造成当时在屋内的5 人死亡,1 人重伤。据悉,发生火灾的房屋已经废弃多年,门窗都被当局用木板进行封闭,一直没有人居住。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发现房屋一处窗户上的木板被破坏,伤亡者疑似是从这里进入房屋的。

无标题俄罗斯 一居民楼爆炸致5 死11 伤

12 月20 日,俄罗斯伏尔加格勒一居民楼发生爆炸,楼房一至九层发生坍塌,造成至少5 人死亡,11 人受伤。居民楼爆炸还引发火灾,并在之后发生第二次规模较小的爆炸。发生爆炸的楼房当时共住有150 名住户。
 

巴西 著名博物馆发生火灾致1 死

12 月21 日16 时,巴西圣保罗市中心的葡萄牙语博物馆发生火灾,造成1 名消防员牺牲。大火从博物馆一楼燃起,并
迅速蔓延至二楼和楼顶,常驻博物馆巡逻的1 名消防员在试图控制火势时不幸丧生。博物馆本身也被大火严重损毁。

墨西哥 一油管火灾致1 死7 伤

12 月22 日晚,墨西哥南部塔巴斯科州的一处油管发生火灾,造成在场的1 人死亡,7 人受伤。经查,发生事故的输油管在近日被偷油者非法安装了龙头。偷油者离开后,龙头继续漏油,并在油管边的低洼处形成了油池,附近居民意外引燃了泄漏的石油引发火灾。

沙特 一医院大火致25 人107 伤

12 月24 日,沙特阿拉伯南部的吉赞省医院发生大火,造成至少25 人死亡,107 人受伤。火灾发生地点位于该医院的急诊和妇幼科。大火发生后,21 辆消防车抵达现场进行灭火。

阿联酋 一酒店大火致1 死16 伤

12 月31 日21 时30 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大城市迪拜市中心世界最高楼迪拜哈利法塔附近的阿德里斯酒店突发大火,造成至少1 人死亡16 人轻伤。该酒店高约300 米,共63 层,距离全球最高楼迪拜哈利法塔仅数百米。火灾发生后,火焰短时间内就蹿至楼顶,大量燃烧着的碎片从高空坠落,现场浓烟滚滚,同时有爆炸声传出。在火灾发生前,迪拜哈利法塔正准备举行规模盛大的跨年焰火表演,成千上万的人正聚在酒店旁等待观看燃放新年烟火。

(栏目编辑:李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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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点击(2016年1期)

山东消防惊现“神勇哥” 七进火场连救5 人

12 月26 日,山东省聊城市南湖新城小区4号楼电梯井内着火,滚滚浓烟将数十位居民困在楼中。山东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接报后赶到现场,中队指导员梁佃军在指挥员的指挥下,佩带空气呼吸器携水袋乘坐登高消防车进入楼内实施救人、灭火。上楼后,梁佃军先救下一名小女孩,因为楼道里浓烟太大,他把呼吸器给了小女孩,而自己则吸入了大量浓烟,呛得他双眼红肿,直流眼泪。救出小女孩后,他在水龙头前冲了冲凉水,缓解被呛的痛苦,然后接着背起空气呼吸器又上楼寻找其他被困者。
在短短35 分钟里,梁佃军深入火场连续救出5 人,先后更换了10 个空气呼吸器气瓶,他在火场“七进七出”行为被现场群众称赞为“神勇哥”。
经过大约2 个小时的施救,消防队员成功营救被困人员39 人,现场无人员伤亡,现场明火被扑灭。

无标题江苏消防“圣诞老人”与孩子共度平安夜

12 月24 日上午,江苏省昆山市昆山消防大队北门中队的消防战士们身穿圣诞节服装,打扮成孩子们喜爱的“圣诞老人”造型走进辖区新乐幼儿园,为孩子们送上圣诞消防大餐。
其间,“圣诞老人”们为幼儿园的师生送来了圣诞糖果和消防安全知识手册,然后向师生们讲授了消防基础知识、火灾现场如何逃生自救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并对和孩子们开展趣味十足的问答活动。根据小朋友活泼好动的特点,“圣诞老人”们还带领小朋友们参观了消防车辆,在互动中使小朋友对“消防”产生浓厚的兴趣。
 

无标题上海漕宝路匝道出现眼镜蛇 消防出动连抓25 条

日前,在上海,出门上班的李阿姨在外环线漕宝路下匝道的路边,发现了两条正在蠕动的东西,仔细一看发现是蛇。这可吓坏了李阿姨:“看样子像眼镜蛇,一直在动,还有几条在草丛里,好多条团在了一起。”
李阿姨随即向闵行消防支队七宝中队报警。消防战士到达后,手拿捕蛇器,弯腰走进草丛,开始捉蛇。因为蛇皮的颜色与深绿色的落叶很接近,蛇藏身于厚厚的落叶中很难识别,消防官兵们只能小心地翻,细心地找,最终在这一区域捕捉到25 条眼镜蛇。
据消防官兵说,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来抓蛇了,就在李阿姨报警的前一天晚上8 点多,他们就来抓过一次。当时天色太暗,蛇迹难寻,但即使如此,他们也抓到了7 条。闵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判断,草丛里发现的这些蛇疑为行善者放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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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讲座(六)
谁来赔偿维修费

吴 海/ 文 汤俭荣/ 插图

无标题一天中午,还在午休的保安小王突然接到对讲机里的紧急呼叫:小王小王,快点来地下车库一趟,快!对讲机的另一头是李队长,小王一边回复:我来了我来了,一边飞奔着去了地下车库。
到了车库,才知道是一位业主的越野车停在可升降的车位上,别的业主不知道,将这辆车升了上去,结果车顶被车库的横梁压坏了。
小王立马联系了越野车的主人丁先生,丁先生到车库后,两眼一黑,他说:“怎么会这样?”
小王说:“丁先生,你怎么会把你这超高的车停在这个限高的可升降车位上?”
丁先生说:“我昨天回来,发现我的车位被别的车停了,我就只好停旁边这个了,谁知道这个是可升降车位!”这时,物业经理也赶到现场,大家先将丁先生的车放下,查看了车辆的损失情况。丁先生十分气愤:“这件事你们物业要负责任的!”
物业经理答道:“丁先生,是您自己没有将车停在规定的位置啊,这怎么能怪我们物业呢!”
丁先生一听这话,更是火大:“你们根本就没有标示清楚哪些是可升降车位,哪些是底层车位,这让我们业主怎么区分,我要去法院告你们!”
小王和李队长在一旁面露难色,照理说,车位都是由保安来操作和安排的,无需业主自己操作车位按钮,可是对车库操作熟门熟路的业主并没有通知保安,而是自己操作了车位按钮。
这真的说不清孰是孰非。
事后,丁先生花费了近3 万元的修车费。物业公司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于是召集了保安队和其他员工,一同开了个会,会议的内容为此次事故的责任应当如何认定。李队长在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后,在会议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首先,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车辆停放等秩序管理,其每月收取车库机械停车位管理费,用于提供车库的日常运行、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服务。但从整个事发过程看,我们物业公司对车辆停放秩序及车库的日常运行均未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因此存在一定过错。其次,丁先生是小区的老业主,应当知道自己的越野车属于超高车辆,不应停在可升降车位,况且在车位被占的情况下也未告知车库管理人员,而是自行将车停至旁边的车位,因此其自身存在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许我们可以跟丁先生商量一下,适当地进行赔偿,避免诉讼的麻烦!”
物业经理认为李队长的话很有道理,就按照他的建议,跟丁先生进行了协商,提出物业公司愿意承担六成的责任。面对物业公司主动担责的良好态度,丁先生也表示愿意和物业公司达成和解。
事件过去之后,李队长和小王立马在车库相应的地方,做了明显的限高标志,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法条释义:

根据上述法条,物业公司有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义务,同时,由于丁先生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也有过失,故适用共同侵权的归责原则,双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资讯(2016年1期)

“全面二孩”时代来临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于今年1 月1 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自元旦起正式落地,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新法同时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

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今年1 月1 日起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 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新版大气法助力驱散雾霾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做出修改。增加了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等内容,加大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告别“暂住证”时代

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从今年1 月1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这一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互联网地图服务商服务器应设在境内

《地图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针对现在如火如荼的互联网地图业务,《条例》规定,自今年1 月1日起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等服务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使用用户信息须经用户同意,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发现传输的地图信息含有不得表示内容的,立即停止传输。

中央定价目录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对外公布重新修订了《中央定价目录》,于今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目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定价范围大幅缩减;二是定价项目清单化;三是修改目录名称。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一个重要举措,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实现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化,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公务员差旅住宿费参照新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1 月1 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执行新的标准。此次调整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调整北京、上海等11 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 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 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

新国标呵护玩具安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基于《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的4 项玩具安全标准。适用范围明确为供14 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增加了对DBP、BBP等6种增塑剂的要求;严格要求声响限值,以保护儿童听力;新增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磁性材料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同时提高了对燃烧性能的要求,加宽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范围。

上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实施

上海于今年1 月1 日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破除城乡户籍限制,未参加上海市职工医保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登记缴费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核定为本市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栏目编辑:谭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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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水,能否随便用?

消防用水属于城市公共供水,所以消防栓不安装计量水表,正因如此,在许多单位、商户以及个人眼中,消防栓里的水就是“不要钱的水”,不用白不用。
消防栓出水口径大,走水多,正常情况下一个小时可出水约40 吨,相当于一般居民家中两个多月的用水量。消防用水被盗,不仅经济损失大,更会影响消防救援。

案件回顾

浙江省浦江县自来水公司曾接到群众举报,称黄宅镇一家企业私自启用消防栓,盗用城市公共用水。水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距这家企业门口不足20 米处的消防栓被接上了一条水带,水带一直被接到该企业厂区,用于浇灌企业厂区内的绿化。
企业表示,厂区绿化维护工作专门外包给一家绿化公司,开启消防栓是绿化公司的园林人员个人所为,与企业无关。
绿化公司表示,他们是为企业服务,消防用水浇的是企业的绿化,应该由企业买单。路边消防栓成了自家的水龙头,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法律解答

律师简介: 范琴,上海繁锦律师 事务所律师,执业近 二十年,一直致力于 房产及婚姻家庭案件 的研究和处理,积累 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长期担任《东方大律 师》《我要找律师》 等法制节目嘉宾。
律师简介:
范琴,上海繁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近二十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婚姻家庭案件的研究和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长期担任《东方大律师》《我要找律师》等法制节目嘉宾。
解答人:范琴(上海繁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占用消防栓,擅自使用消防用水除了造成水资源浪费,还会形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影响灭火救援。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对于擅自占用、堵塞、埋压消火栓(俗称消防栓),可处5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罚款。
消防栓里的水,原本是火灾时的“救命水”,却成了许多人随意盗取的“免费水”。消防栓里的水就是生活中的自来水,水质好且不用花钱,这个便宜很多人认为不占白不占,这种心理也是造成消防栓水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本案中黄宅镇一家企业把厂区绿化维护工作专门外包了一家绿化公司,绿化公司为减少维护成本,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用于浇灌企业厂区内的绿化。
自来水公司接到群众举报,称黄宅镇一家企业私自启用消防栓,盗用城市公共用水。水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到现场查处时,企业和绿化公司都没有认识到擅自盗取消防用水的违法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互相推诿。企业将绿化维护工作外包给绿化公司,绿化公司应当尽心尽责做好企业厂区的绿化工作。外包即承揽,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从表面上看,绿化公司应独立承担擅自占用消防栓责任,但是擅自使用消防栓盗取消防用水属危害消防安全行为,涉事当事人都需要承担责任。从新闻报道可看出,企业是明知绿化公司将消防栓接上了一条水带,水带一直被接到该企业厂区,用于浇灌企业厂区内的绿化,企业明知绿化公司违法盗取消防用水,自己是直接受益者却不予制止,并未尽到其特有的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义务,应与绿化公司共同接受违法处罚。
综上所述,绿化公司擅自违法占用消防栓,盗取消防用水,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企业作为受益者间接盗取消防用水,应承担次要责任,两家公司应共同接受水政执法大队的法处罚。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陶 妍/ 文

2016 年1 月1 日起实行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烟花爆竹管理。该《条例》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许可经营范围、有效期和经营场所内经营,禁止将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逢年过节,大街小巷里的一些“烟纸店”都会搭出个临时棚售卖烟花爆竹,有的店主还特地将经营许可证贴在店面的醒目位置,以正视听。这些小店多是夫妻老婆店或者是兄弟几个合伙开的,经营门类繁多,别看这样的店铺,如果老板之间发生了点纠葛,还挺难办。这期就和大家聊聊和烟纸小店铺相关的法律故事。
一家三兄弟共同出资,在某小区门口,破墙开店了。经营数载,做的都是邻居的买卖,靠的就是个“信”字,兄弟三人开始也都和睦相处。某日,大哥召集三人开会,想售卖烟花爆竹,申请经营许可证。二哥表示同意,三弟却表示反对。大哥和二哥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不理会三弟的反对,申请了经营许可证,开始在春节前售卖烟花爆竹了。第一年大卖,收益颇丰。谁料,在分配盈利的时候,大哥和二哥提出,三弟反对这项经营活动,没有任何贡献,不能获得售卖烟花爆竹的利润分成。于是,三人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打了起来,根据法律规定,三弟有权获得售卖烟花爆竹的利润吗?

从“烟纸店”的实质看三人的利益分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笔者只能说,大哥不懂法。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了解“烟纸店”的性质,兄弟三人共同出资开店,一般情况下,自家兄弟不会拟定什么公司章程,最多就是一张协议,上面写了三人出资的份额或者各自的责任,比如谁负责经营店面,谁负责采购商品等等,另外,由于是兄弟关系,三人也不太可能写明“自己只对自己出资的份额负担责任”这类规避风险的语句,故按常理推断,这样的店符合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特点,另外,这家店还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就是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店铺亏损,三兄弟要用自身的全部身家清偿债务。
大哥如果要售卖烟花爆竹,是不是可以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说辞来推行呢?其实是不行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哥要售卖烟花爆竹,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改变的意思可不单单指全部更改,还包括减少或增加。所以,大哥要增加经营范围,一定要三人都同意,三弟不同意,他们售卖,其实已经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了。
既然都卖了,三弟也不太可能为了这事儿上个法院,那么利润分配呢?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法和亏损分担方法,均由合伙协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伙协议对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实际的(而非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如果无法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从上述规定看,我们就很清楚地知道,无论三弟有没有为售卖烟花爆竹出过力,他都应该获得利润。如果最初的协议写明兄弟三人平分的,那他的利润份额就是三分之一,如果没有写明,那就是按照三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其实大哥根本没有取得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证,那个证件是假冒的,他们售卖的烟花爆竹都是伪劣产品。第二年,他们依旧售卖,谁想被人举报,公安机关上门抓了个现行。大哥原本想最多是没收和罚款,谁想“摊上大事了”,此时,大哥不解地说:“我也就是个卖伪劣产品,至于要关起来吗?”
售卖伪劣的烟花爆竹是不是已经触犯了刑法?

无证销售烟花爆竹会“摊上大事”

原来这家“烟纸店”卖的是无证的烟花爆竹,真是太可怕了。根据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的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 万元以上的行为。这家店连续销售了两年,这个销售金额该如何计算?根据相关的法律解释,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从“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到“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规定了四个幅度的法定刑。看起来,这兄弟三人逃不了牢狱之灾了。
三弟不同意售卖烟花爆竹是不是可以逃过一劫呢?当然也不可以。因为他们是普通合伙人啊,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诉讼效力对他们三人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我们再设想一个更为极端的场景,某犯罪分子知道他们这家店卖烟花爆竹,而且还偷偷储存了一些存货。该犯罪分子暗暗地与二哥结交,并向二哥言明需要制作一些黑火药以实施某爆炸案,二哥碍于朋友的面子而同意,向他出售了一些爆竹,但再三表明,爆炸案他不参与,且他也仅收取了爆竹的钱。最后,该名犯罪分子被抓,二哥作为共犯也被公安机关逮捕。出售爆竹也算是共犯?

明知犯罪活动还出售就是共犯

根据《刑法》第25 条第1 款的规定,共同犯罪必须“共同故意”犯罪。二哥明知对方要实施犯罪行为,且缺少作案工具,还提供爆竹供对方制作作案工具,已经属于具有犯罪故意了。但是也有人说,二哥并不想实施爆炸,但是在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故意并不是要求共犯故意犯罪的内容完全相同。另外,共犯人都有相互协作的意思。二哥售卖爆竹的行为属于协作。
即使二哥在售卖的时候强调爆炸案与他无关,但并不影响他的协助行为,也不影响他具有故意的意思的事实。如果他迫于犯罪分子的威胁恐吓或暴力胁迫,迫于无奈提供爆竹,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二哥作为共犯,那合伙企业的其他两名合伙人是不是要受到牵连?这个倒不用。因为这完全是二哥个人的行为,并不涉及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另外两名合伙人对此完全不知情,不可能构成共犯。因为在共犯理论中,“共同故意”是关键,即使是共同过失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更何谈不知情的情况呢。
一家小小的“烟纸店”售卖烟花爆竹就能扯出那么多法律问题,这是因为售卖烟花爆竹的利润丰厚,它本身还承载了一些民俗,不愁没有销售市场,可它安全隐患多、风险高,让很多商家又爱又怕。在暴利面前,商家还是要多一份警惕多一份安全意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安全第一,才能财源滚滚,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