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教育步入“七进”时代
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意见部署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谭 婧/ 编辑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氛围,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七进”是指“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要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宣传氛围和重视安全教育的常态。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现实状况

近些年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提高公民的消防法治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促进了消防宣传机制的逐步建立,消防宣传内容趋于规范,消防宣传形式呈现多样。
然而,纵观各种火灾事故,究其原因,总会发现有这样的结论见诸报端: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严,违章操作,消防知识贫乏,自防自救能力差等等。近期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再次警醒人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火灾却在吞噬着人民创造的财富、人的生命和大自然资源。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0.1 万起,死亡1109 人,受伤599 人,直接财产损失22.2 亿元,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已经查实原因的重特大火灾中,约80% 与人为因素、违规违章操作有关;火灾遇难者中,绝大多数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匮乏有关。
另据2014 年的全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为64.27 分,国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仅为52.74 分,被访者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得分为71.95 分。所以,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帮助群众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十分急迫。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总体要求

针对这些现实状况,本次出台的“七进”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不仅在“五进”的基础上增加了“进机关”和“进网站”,而且力求创新形式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落实制度机制。还对每一进的工作内容做了修改和细化,意在通过“七进”让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它要求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众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和进网站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意见》还针对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利用网站优势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实效性做出了具体部署。要求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都要自觉学习、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企业单位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的同时,开展好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即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上海消防强力推动“七进”工作

自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各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广开路径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
消防知识进机关。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机关工作人员重点讲解火灾的危害、如何查找火灾隐患、如何处置初起火灾、如何进行逃生自救以及如何正确用电用气、如何拨打119求救电话等日常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使机关人员认识到火灾的巨大危害性。提醒大家时刻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注重防火安全工作,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查找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消防知识进学校。联系中小学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常识授课和暑期学生消防知识专题讲座,一方面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提高学生“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意识,另一方面结合历史典故,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认清国防形势,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积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同时开展“警营开放日”和“暑期夏令营”活动,零距离接触消防,撑好学生暑期消防安全“保护伞”。消防知识进社区。组织宣传人员联系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重点讲解消防法律法规、建筑消防和电气消防基础知识,以及消防栓、灭火器使用等常识。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形式,邀请社区居民参观体验警营生活增进军民情谊,深入社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知识进企业。结合消防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授课,向企业员工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并指导企业员工亲自实践操作,正确使用各种常见灭火器材,使广大员工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灭火”,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
消防知识进农村。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人性化的方式向村民普及简便、易学、实用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基本知识,使消防宣传走进农村。
消防知识进家庭。深入居民家庭,为群众讲解用火用电注意事项、灭火器操作使用及遇到火灾预防报警、如何处置家庭中常见火灾、如何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并针对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群众真正了解消防、参与消防,学会在日常生活中正常运用消防安全知识,有效预防家庭火灾,达到一个成员带动一个家庭、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目的。
消防知识进网站。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形式,倾力打造“指尖上的消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消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实用信息,以“微能量”助推全社会消防舆论氛围的形成,助推消防宣传进入“E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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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进学校 遇火首先保安全

董晓白/ 文图

无标题“消防员叔叔,电线着火是不是不能用水灭?”“用来灭火的泡沫是怎么生产出来的?”“消防员叔叔背的气罐里装的是氧气还是空气?”9 月9 日下午,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新泾中队的两名消防员来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二年(3)班,给他们带来一节别开生面的安全课,好奇的孩子们兴奋地围着消防员叔叔问这问那。面对孩子们的猛烈“攻势”,消防员叔叔一一做了解答,成功“化险为夷”。
课上,新泾中队副中队长崔尚书用PPT 及视频的形式向孩子们介绍了火灾的形成原因及危险性。另一名消防员表演了一分钟内穿消防服的“绝技”,并让孩子们亲密接触了消防斧、空呼器及报警器。
“现在学校普遍对孩子们的消防教育比较重视,不少孩子都知道基本的逃生和灭火方式,但是对于二年级的小朋友来说,我们并不主张他们参与灭火,遇到火灾最重要的是要先逃离到安全地带,确保自身安全,再打119 说清楚起火地点寻求援助。”崔尚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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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东方消防》点赞加油

编者按:近日,公安部等九部委出台《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拉开了新一轮消防宣传教育的帷幕。《法律与生活• 东方消防》(以下简称“《东方消防》”)积极响应,力求进一步巩固消防宣传教育的媒体阵地,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教育的社会功能。吐故纳新、与时俱进地普及消防知识是读者的期待,详尽充实、准确有效地传播平安文化是编者的职责。在编读的互动中,专业消防媒体必将在新媒体时代中继续保持中流砥柱的作用,将那些关乎生命安全的要义如春雨般无声滋润渴求的心灵。(栏目编辑:钟韵瑶)

不辱使命,不同凡响

裴蓁(上海市委党校教授、律师、劳模)
img410生命绚丽多彩,却因无知水火无情而早夭。生命需要呵护,最好的保障就在自己参与。公安部等九部委出台意见推动消防安全宣教“七进”,吻合当下基本国情: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64.27%,安全防范意识52.74%,重特大火灾80% 与人为因素、违规违章操作有关。火灾遇难者,绝大多数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匮乏。
消防安全宣教亟应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亟需依法治理,构筑常态阵地,传统媒体当仁不让,《东方消防》功不可没。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政企互动,行业自律;践行七进,扎根社区;一以贯之,脚踏实地;传递科技,贯通环球;传授技能,普及常识;救死扶伤,避险止损;保安维稳,保家卫国;汲取教训,拓展视野;多措并举,以防为主;潜移默化,深入浅出;公序良俗,重在养成;创新思维,推陈出新;通俗易懂,别具一格。作为忠实的读者、作者、践行者,我期盼《东方消防》贴近消防安全宣教“七进”契机,扬长避短,奉献更多专题系列,分享更好实践经验,挑战更新难点破解,汇聚更美公众智慧,增加更强交融互动,不辱使命,不同凡响。

高频率宣传长鸣警钟

于东航(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img416公众都容易被重大的、突发的事件吸引,发表意见,或是指责。我们应该知道,痛骂别人不代表自己就能幸福,就可以安全了,关键还是要想到做些什么,要做得更好。例如这次的天津事故,不是普通民众能够防范得了的,但是民众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这是媒体应该要告知公众的,不同的层面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不同的需求。从安全知识的普及、管理和事故的防范来说,杂志是重要环节,作为消防专业媒体,《东方消防》对宣传消防有积极意义。每个阶段以不同形式高频率的宣传,能够起到警钟长鸣的效果,让大家多绷紧一根弦。
消防宣传“七进”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进学校,我在南洋模范中学任职的时候,曾邀请消防中队和社会消防志愿者走进学校,希望通过宣传,让学生们从源头防住隐患,同时达到“小手牵大手”的目的,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把安全知识从学校扩展到家庭、到社区。新媒体时代,纸质媒体也应该有所调整才能更吸引读者。比如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幼儿园、小学等低年级,用孙悟空、米老鼠等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中学生、高中生则可以告知他们更专业的知识,如生物、化学等试剂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期待着《东方消防》能更多地和学生进行互动。

消防知识普及也要“抓大放小”

顾骏(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img422天津港大爆炸证明了至今为止,国人包括职能部门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仍然是不够的,专业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仍是破解知识贫乏的重要手段。但在各类指示都呈爆炸式增长的现实条件下,到底如何宣传普及才能取得性价比最高的效果?“抓大放小”是唯一可取的策略。比如,有煤气泄漏迹象就绝对不能打开任何电器开关,以免电火花引发爆燃。比如,化学物品着火,绝对不要用水浇,以免化学反应导致爆炸。比如,住宅着火首先要注意有毒气体的危害。更重要的是,无论如何保全生命总比抢救任何东西要紧。如此等等,防住了大损失,不算赢,也能争取到小输,这也是硬道理。

图文并茂,积极有用

李国弟(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专委会专职副主任)
img427我曾被上海市消防局特聘为监督员,所以我也是《东方消防》杂志的忠实读者。我认为《东方消防》是上海市消防局的一个形象和窗口,过去是现在是而且将来也必将是。尽管现在纸质媒体阅读量有所下降,但《东方消防》这本图文并茂的杂志还是拥有一定的读者,发挥了它独有的积极作用。因为消防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的财产和安危,也事关我们上海城市的形象和名片。
最近,公安部等九部委出台了一份《消防宣传“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这更加需要《东方消防》杂志发挥作用。为此,我提三条建议。
建议之一,用图文并茂来宣传。《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凝聚着公安部等九部委的心愿心血和汗水,但如何将这个指导意见入心入耳入脑地宣传,真正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图文并茂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建议之二,用正反案例来宣传。正反案例的宣传是最好的宣传,特别要多宣传一些领导重视、防范在先、消除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的生动案例。当然也要宣传一些重大的反面案例,因为这些惨剧没有一件不是令人心痛的,也没有一件教训是不深刻的。
建议之三,用知识竞赛来宣传。认真把指导意见的知识点关键词概括提炼出来,开辟一页专门做指导意见的填充题、选择题、辨析题,发动全市人民一起做,并开展一次评比奖励活动。

办一本民众喜爱的消防杂志

杨展业(《新民晚报》文化部副主任)
img435当下各种杂志很多,但专业的消防杂志极少,这就尤显《东方消防》其重要性。
只要看一看近来各地频繁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就知道专业消防杂志在宣传全民消防意识、普及救灾和自救知识、颂扬消防战士英雄精神等方面的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往往,一个提醒能够防止一场火灾,一个常识能够在火灾中救人一命。可以说,一本在民众中广泛传阅的消防杂志,能够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做出极为宝贵的贡献。
专业的消防杂志不同于其他形形色色的杂志,它必须具有权威性、可信度,才能让民众接受,让民众受益。俗话说人命关天,不确的消息、误导的常识,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消防杂志必须由消防局来办,时下许多杂志流行的娱乐化、媚俗化倾向,应该杜绝在消防杂志的门外。
目前民众对于防灾和自救的愿望倍增。我认为消防杂志固然要宣传消防战线的方针政策,然而它的读者不应仅仅是消防专业人士,更应扩展到广大的普通民众,并且将这作为主要的办刊方向和读者对象。因为,这是社会现实的迫切需要。
从这一角度,我有两个建议:一是消防局的专业消防杂志应当加强对违法违规、玩忽职守行为的监督和揭露,经常报道典型案例和个人,以此建立杂志的权威性。二是要以更多的篇幅介绍普通民众和家庭的防灾自救知识,这方面可做的文章很多,如为不同住宅的家庭设计消防自救方案和用具等,持之以恒,必定能引起广大读者对杂志的高度关注。

以普法的新视角回馈读者

周廉明(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img431今年起,《东方消防》进行了改版,增加了不少法律栏目,这符合时世所需,也可以说是势在必行的改变。回想天津港危险品爆炸,在救灾救难的一刻,我们可以从消防技术角度不断地分析与研究,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事件的分析与调查才刚刚开始,安全评估与环境评估报告出具是否合法,存在哪些实体上与程序上的问题?消防设计审批通过是否合法?消防机构是否依法进行了日常监管?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实际控制人与代持股东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等问题,可以说分析一个消防事故脱离法律是不全面的。
不仅如此,作为铺盖面较广的《东方消防》而言,以普法的新视角回馈读者,更能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作用,即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法律可能不会为你带来直接的价值收益,但了解法律就像你身边有了一位预防、治疗自身“社会疾病”的“家庭医生”,降低你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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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消防大讲堂”走入化工区为重点单位支招安全防范

李雯涵/ 文 聂 江 王永惠/ 图

“东方消防大讲堂”走进上海化工区,上门给化工企业“送知识”。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全国各地消防部门都纷纷采取措施,提高警惕,预防类似惨重事故再次发生。
作为上海消防领域的专业媒体,《法律与生活• 东方消防》杂志也积极利用自身消防专业的优势,及时向社会传播消防安全知识。继7 月上旬《法律与生活• 东方消防》杂志与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静安支队联合举办“东方消防大讲堂”后,8 月10 日,“东方消防大讲堂”又走进上海化工区,上门给化工企业“送知识”。
化工区支队组织听讲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开展实地演练。

本次“东方消防大讲堂”知识讲座联合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化工区支队,为上海化工区内43 家重点企业100 多位负责人进行了针对性的知识授课。讲座上,化工区支队参谋聂江和宁波习羽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电气安全专家殷昌智,针对如何做好工业用电电气防火做了讲解。参加讲座的企业负责人还参与了现场互动,化工区支队以平日里在辖区内检查时发现的企业违规操作行为作为事例,请各企业负责人指出事例里存在的问题,以及会导致的不良后果。为期半天的“东方消防大讲堂”,让企业负责人加深了防火意识,取得良好反响。
有针对性的讲解,专业实用的知识,让“东方消防大讲堂”收获了良好的口碑,讲座之旅也在不断继续。8 月19 日,“东方消防大讲堂”受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浦东支队第六大队邀请,在浦东新区周家渡文化中心,为204 家重点单位传授举办了讲座,将预防电气火灾的知识送到更多基层企业身边。

八项消防改革措施便利群众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施行

谭 婧/ 编辑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发布部门:公安部消防局
实施时间:2015年8月12日

最近,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原本习以为常的消防备案和审批有了新变化: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被取消,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也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其实,这只是近期公安部消防局推出的八项消防改革措施的缩影,今后我们会享用到更多更好的消防便捷服务。
8 月12 日,公安部消防局向社会推出《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根据此次出台的措施,群众可享受到消防备案项目、消防审批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共五个方面的八项便利条件,具体为: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简化消防审批受理范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这些措施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

本次出台的八项措施之一就针对消防备案做出改变,取消了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具体为取消了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 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 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调整消防审批环节

除了消防备案,消防审批也是一大亮点。本次出台的八项措施中的四项都是关于消防审批方面的改革措施,未来的消防审批工作会更加便民。
第一,减少了消防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第二,合并了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第三,下放了部分消防审批权限。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第四,简化了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提供消防技术指导服务

本次出台的八项措施明确了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要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针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应积极问诊把脉,帮助制定既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又能切实整改隐患的可行性方案。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关,对涉及到的消防技术问题出谋划策,及时解决消防困难和问题,既保证工程的消防安全要求又兼顾工程项目的使用性,确保将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公安消防部门更要指导开展消防演练,把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以此提高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火灾逃生和基本灭火的技能,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起到重要作用,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分离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

本次出台的八项措施确定了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即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也就是说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者的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了加快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近些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开展,促进了消防安全生产,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质量,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消防从业人员队伍,更起到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 号)等法律法规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大力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把人力资源转化为消防安全资源,有利于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对消防安全大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

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

本次出台的八项措施还提出了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提供方便。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有利于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更能促进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近些年互联网飞速发展,因其拥有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独特优点,早已成为沟通交流的一大重要平台,也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等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新的载体。伴随着网络的普及,消防宣传教育逐步与网络接轨,一些地区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尝试开设消防网络课堂,上传更新法律法规政策、消防宣传资料和相关消防工作文件等,只要点一点鼠标,就可以随时随地轻松学习消防知识。这种把消防教育做到网上的形式,给社会单位和个人搭建起“自助式”的消防学习平台,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借助科技手段和网络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背景链接

今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中提出,要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年7 月13 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扩大)会议。会议指出,改革公安消防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消防管理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拟下放的审批权限、拟减少的审批事项、拟简化的审批程序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抓好落地实施,真正把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注重放管结合,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消防管理服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法律资讯(2015年09期)

广告对10 岁以下童星说“再见”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今年9 月1 日起实施。它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不满10 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不满14 周岁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能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此外,明确规定了禁止广告代言的几类商品和服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均在其列。

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公安部近日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处理程序,并重点围绕规范管理工作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出具体措施。新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等措施,自今年9 月1 日起施行。

三大运营商启动“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

据工信部要求,今年9 月1 日起,三大通信运营商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此外,所有未经实名认证的老用户都必须补交证明文件,未实名登记的用户将影响日后的业务办理。也就是说,未实名的手机卡应尽快办理补登,否则可能会被限制服务。

儿童安全座椅需“持证”上架

今年9 月1 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对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实施强制3C 认证,未获3C 认证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能出厂、销售,家长们购买产品时要留意是否有认证标志,尤其是购买没有3C 认证的进口儿童安全座椅可能会被退运。所谓3C 认证,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3C 标志后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可供消费者在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一级食品召回须在24 小时内启动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时限进行规范,于今年9 月1 日起施行,最大限度减少缺陷食品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级别,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被定性为一级召回,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 小时内启动,并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上海实施预防职务犯罪法规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于今年9 月1 日起施行,这是对多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较为全面、完整的总结与固化。《规定》聚焦九方面职务犯罪预防重点领域,包含了预防工作的总体性规定、一般预防措施和针对高风险领域的重点预防措施,以及法律责任和其他规定。

上海法院出台小额诉讼实施细则

今年9 月1 日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实施,不仅诉讼费用降低,审理期限也从以往的6 个月降低为1 个月。具体包括买卖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八大类纠纷。其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纠纷都适用于小额诉讼。

上海实行两项尾气排放新标

上海市环保局和上海市质监局联合发布两项分别针对柴油车和汽油车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于今年9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标准细分了各类车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近几年投入车辆的排放控制要求。通过实施该两项标准,预计可进一步削减在用机动车各类污染物2%-8% 左右,改善上海大气环境质量。

上海未满月新生儿患病住院也能报销

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也有新政策,从今年9 月1 日起,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其孩子一出生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孩子因伤、病住院,可以按规定享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待遇。今年,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 月1 日至30 日,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学年80 元。

上海城乡低保家庭老年人享全额补贴

上海市民政局发布信息,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于今年9 月1 日起调整。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试点区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照护等级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有照护需求且符合条件的60 周岁及以上的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老服务补贴并享受相应待遇。根据新的补贴政策,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其余三类老人享受比例不同。

(栏目编辑:谭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