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职业化了

消防该不该职业化,这几年颇有一番争论,如今,终于尘埃落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明确提到了,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职业化,意味着更加专业化。社会发展导致了社会分工越来越清晰,从而形成了各种职业,这是专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一个职业的社会辨识度越高,往往意味着它的专业化程度越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职业化的进程就是专业化的进程。查考人类消防工作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一开始群众自发的灭火防火,到由专业人员从事消防工作,经历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资料显示,世界上第一支职业消防队诞生于我国宋代,史称防隅、潜火军。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宋代的消防队来源于军队。因为宋代采用的是募兵制,所以宋代的消防队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制消防队,其专业化程度之高甚至于领先了世界五百年。五百年后,日本江户、英国伦敦、法国巴黎才相继出现了专业的消防队伍,而美国纽约出现第一支专业消防队要在那之后又过了一两百年。专业消防职业队伍,这是历史的选择。
职业化,意味着更加法治化。消防工作是事关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执法实际上是在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一项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权力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将消防管理职责赋予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明确了其权力来源和行使的主体,使其更符合法治化的要求。与此同时,消防从业人员的权益也能够充分得到《公务员法》和《劳动法》等法律的保障,这也是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落实,是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迈出的坚实一步。相信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消防工作将会在法治化轨道中更行更远。
职业化,意味着更加现代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消防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发生深刻的变化。如今,消防早已不是过去那种单纯的救火和防火工作,而是越来越多地承载了社会综合性的救援任务。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相关数据分析中,我们查考职业消防队伍的救援情况,可以看到,其中80% 的出警是在开展急救处置,灭火救援只占到20%。在美国、日本等不少国家里,消防都承担了院前急救的功能。1979 年前,美国的应急管理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属于各个部门和地区各自为战的状态,直到1979 年,当时的卡特总统发布12127 号行政命令,将原来分散的紧急事态管理机构集中起来,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专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的机构协调工作。专家认为,联邦应急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现代应急管理机制正式建立,同时也是世界现代应急管理的一个标志。如此看来,我国消防的职业化改革也顺应了世界现代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趋势,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消防队伍承担的职能,将会向着综合应急救援的方向发展。
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为复杂化和综合化的方向性要求。消防改革,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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