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莹/ 编辑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经过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 年10 月1 日起开始施行。这是中国民事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法制基石。
民法总则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总则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回应当代中国的现实需要,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它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许多制度和规则都是为了解决我国的具体问题而设计,这就使得其具有大量的“中国元素”。
例如,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地宣告,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法目的,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理念,有助于实现民法的基本功能和目的; 在“自然人”一章,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降到8 周岁;关于法人的分类,总结了我国既有的立法经验,采用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方法,同时专设“特别法人”一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作出规定,这显然也是我国既有法制经验的体现。
另一方面,民法总则反映了改革的需要,确认了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规范了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该法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适应我国当前改革中强化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
同时民法总则彰显了时代特色,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回应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例如,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总则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将有力遏制各种“人肉搜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等现象。
再如,民法总则规定了绿色原则,要求从事民事活动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这一规定回应了现代社会突出的环境问题,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