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月5日)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月3日)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应健全国家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工作。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
张晓虹/编辑
应急救援力量的制度改革,让中国的应急救援体系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从传统的“各自为政”,到逐步建立起统一指挥、跨区域调度、多种力量协同救援的新体系,应急救援的覆盖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当前,世界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海陆空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由于受到气候、地理、物资准备、出动速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新的应急救援体系亟待健全。在此次两会中有两位政协委员就此问题展开了各自的讨论以及提出了意见和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成平:关注海洋救援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强合作提高综合救援能力。
“随着国际合作、海洋强国建设的深入,我国海上救援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民生需求的应急任务更加艰巨。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我国现行海上救援体系还有不小的差距。”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成平说。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的两个星期,成平正在上海调研。“我今年依旧关注海洋救援保障体系的建设。”她说,在调研中,她登上了目前国内功能最齐全的海事救援船“东海救101轮”和应急抢险打捞工程船“创力号”。据了解,仅去年一年,我国海上专业救捞队伍就救助了2200多名遇险人员、117艘遇险船舶,有力保障了海上交通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成平指出,专业救援队伍单灾种的救援能力突出,但涉及跨灾种救援的时候,就需要多方合作。比如在“桑吉轮”的救援过程中,海上救援队伍在灭火方面并没有经验,但消防队员又不具备船上作业的能力。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合作,提高国家在各种救援任务中的综合能力。
此外,就目前的海上救援力量来说,对设备类型的要求很高。“我国海上救援体系存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远洋救助船舶和深海搜寻装备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高级技术人才待遇低等问题。”成平介绍,在现行的制度下,有船只或人员遇险,有关部门会就近调度专业力量、志愿队伍、附近商船等执行救援任务。除了专业力量以外,其他队伍都是义务救援的,没有法律强制性,而救援带来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生命财产损失是没有相应法律保护的。“靠着舍己为人的精神去救人是值得敬佩的,但也是亟须解决的问题,相关保障措施要跟上。”
建议:建立职业保障制度,提高海洋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
“组建应急管理部体现了国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对救援救助工作的关注。”她认为,虽然海上救援工作由于其特殊性质,目前并不能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为一体,但在职业保障上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提高职业荣誉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用好应急救援关键力量,加快航空医疗救援建设。
除了海上救援的问题之外,我国的航空医疗救援尚属起步阶段,航空医疗救援体系有待健全。近年来,随着国民外出旅游人数不断增加,我国公民在境内外遇险、突发疾病后的长距离大跨度医疗急救需求不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是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海京在两会上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关于加快航空医疗救援建设的提案。
与需求不相匹配的航空医疗救援现状令人担忧,诸多困难亟待解决。据王海京介绍,目前医疗救援飞机在执行任务中遵循的是我国通用航空的飞行审批程序。相对而言,这一程序较为复杂,影响了救援效率,急救飞行机场的服务项目费用也较高。此外,虽然国内多家机构开展了航空医疗救援业务,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从资质上看,部分企业并不具备医疗资质,也无专门的航空医疗人才团队。在设备设施方面,大多数企业会对普通民用航空器进行临时改装。上述情况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他建议制定航空医疗救援相关标准,尤其是飞行器标准,对行业进行规范。
“目前急救飞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机场不加区分便对其采用与公务飞机相同的收费标准,统一打包收取费用,导致病人增加了10余万元的费用。”王海京说。
对此,他建议出台政策、营造氛围,鼓励有能力的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援业务,科学规划整体布局,加快推进我国航空医疗救援事业发展。“建议制定相关标准,规范航空医疗救援行为。同时完善配套政策,从航线审批、业务收费等方面对航空医疗急救事业予以支持。”王海京说。
建议:建立保险机制保障航空医疗救援
王海京建议借鉴国际经验,推出面向国际国内航空医疗救援的保险服务产品,同时出台我国出境公民航空医疗救援强制保险,切实保护出境人员生命和健康,使国人在国内各个城市及国外,一旦遇到突发意外或疾病都能享受专业的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扩展阅读:加快立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纵观安全相关提案和建议可以发现,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关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方向已成为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人们在享受数字化所带来的诸多便利同时,也面临着由个人信息数字化所带来的风险。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的规范制度的步伐更加迫切。除此之外,老生常谈的各类安全问题今年也有新的思路。安全的话题总是说不完,安全的路上任重道远,更须戮力同行。【
政协委员连玉明:关注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呼吁加速立法
问题:大数据产业发展迅猛,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亦引发关注。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WiFi万能钥匙“窃取隐私”、酒店用户信息泄露等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滞后、监管力度不够、司法保护薄弱等。为此,他呼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
建议:设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监管机构专司保护个人隐私。“让民众发现自己的个人隐私被侵犯时知道找哪个机构解决问题,投诉有门,切实保障民众合法权益。”一些发达地区经验值得借鉴。例如,香港设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针对司法保护薄弱的问题,应加强检察机关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特别是对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的,应当提起公益诉讼。
政协委员周鸿祎: 统一安全大数据 共建国家级网络安全大脑
问题:目前,各个单位基本上各自为战,各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扫门前雪”,大家都只掌握自己的局部信息,无论是企业、网络安全公司、运营商还是政府部门,都各自掌握一部分数据,都只能看到局部情况,无法及时发现高级攻击。
建议:将国家级网络安全大脑列为国家重大工程专项。建议成立国家网络安全大脑项目总体工作组、专家组、工程推进组,分别负责顶层设计和总体筹划、系统设计、工程建设。
运用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推进国家级网络安全大脑建设。构建国家级网络安全大脑是一个国家行为,单靠某一家企业或一个单位很难完成,迫切需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网信、工信、公安、科技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国企、民企、科研院所等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