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违约,损失何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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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提高,旅游行业也水涨船高,每逢假期,各旅游网站销售火爆,国内外热门景点人满为患。然而,在消费需求持续升级的同时,市场也良莠不齐,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或知识,做足准备,可以避免被“坑”。

【案例一】预订酒店被强制取消

今年8月5日,成都市民杨女士在某旅游网站预订了9月底巴厘岛塞米亚克某酒店的客房。付款后,杨女士特地电话咨询了客服,对方表示预约订单成功,凭身份证即可前去入住。订单中注明:预订成功后,客户不可变更或取消,如果取消则费用不予返还。杨女士本以为到时便可安心入住酒店,享受美好的假期时光,不料,翌日网站竟电话告知杨女士,订单已被取消,杨女士表示自己并未取消过订单;后网站又数次电话通知,杨女士仍表示不同意取消订单。随后,杨女士被告知,不论其同意与否,平台都将取消这笔订单。
8月13日,杨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显示其预订的酒店因故无法正常安排,由于多次电话均未联系到杨女士,特短信通知,平台会在3日内进行关单处理。同时,网站给予杨女士两张100元国际酒店通用红包作为补偿。对此,杨女士表示自己的手机从未关机,不存在未接到电话的情况,但是网站客服均以电话不通为由答复。嗣后,杨女士再次登录网站查询,发现自己预订的酒店价格已经涨到1900元人民币左右,而自己预订时正逢网站促销,每晚仅需200多元。

案例解答

在寒暑假、“十一”黄金周等长假前夕,很多人会如杨女士这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这样能够预定到价格优惠的酒店机票等,只是没想到酒店会临时毁约。根据《合同法》规定,杨女士下单预订酒店,系向网站发出要约,而网站作为酒店的代理人,确认下单成功,系作出承诺,故双方合同已经成立。如果杨女士能够提供下单成功的截图,则足以确认预约已经成功。网站在未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杨女士可以要求网站继续履行合同,按照之前所确定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房间。
若网站拒不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杨女士可至同一地点相同品牌的酒店入住,入住后增加的住宿费用,可向网站索赔。若网站拒不赔偿差价,杨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站支付该笔差价。
在杨女士的案例中,杨女士估计很难如约出行,或者只能高价出行事后再追偿。希望杨女士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在旅游网站上订购产品的,不妨多做几步,保留好证据,以防发生纠纷时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同样是通过旅游网站订购酒店的陈女士,虽然没有遇到杨女士这样的麻烦事,按期顺利出行了,但到了景点才发现自己预订的酒店不仅和平台宣传介绍的大相径庭,而且还是无证经营。

【案例二】 网售不合格酒店

9月12日,网友陈女士通过旅游网站预订了自由行项目,当她按照预订信息入住酒店时,却发现酒店的《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资质上的单位名称均与实际入住的酒店名字不一致,地址也有出入。游程结束后,陈女士就此事咨询网站,网站答复,因为是分店所以没有相关证照。但陈女士指出,分店和总店并不在同一地址、同一建筑物内,因此总店的相关证照不应当用于分店。

案例解答

《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显然,该酒店并不符合《消防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此类情形,消费者可拨打消防热线96119及消费者热线12315进行举报或投诉。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秋高气爽,正是结婚旺季时,各大酒店迎来了一波商机,但沈阳的沈先生却遭到了打击。结婚本是人生大事,且又需要诸多准备工作,已筹备好一切的沈先生,不料在婚礼前半个月被告知,酒店因不符合消防规范无法为自己提供婚宴。

【案例三】 “订”金与“定”金 差了一倍

沈先生于8月18日在一家海鲜酒店预定了9月23日的婚宴,并支付了1000元订金。9月4日,沈先生到酒店确认菜单时,被告知由于消防不达标,酒店已被查封,沈先生无法举办婚宴。沈先生与酒店交涉要求双倍返还,酒店方表示自己也很无奈,为了整改他们花费20余万元,损失远远大于沈先生,他们只能将订金全额退还,但不愿双倍返还。

案例解答

从法理角度讲,“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本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的性质;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无严格的界定,从语文角度理解,“订”为订立、预订之意。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定金”协议,并且由于酒店过错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则酒店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订金”协议,则只能全额退还,无法适用双倍返还的罚则。
特别提醒的是,不论订金还是定金,都属于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切勿轻易向商家交付订金或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尤其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然而,在生活中,由于商家提供的合同往往是对其有利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常处于被动状态,很难不付订金或定金。因此,在进行大额消费前,务必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度、产品或服务质量等,譬如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是否有行政处罚、至“裁判文书网”查询商家是否有诉讼记录等,并且尽量选择正规大型商家的直营店,而非加盟店,因加盟店大多为使用某一知名品牌的独立公司,一旦自身权益受损,追偿会十分困难。

本文解答律师简介:
李维世,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大律师》节目嘉宾、《上海法治报》专栏作者、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及法硕协会宣讲嘉宾,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房产拆迁、婚姻家庭等疑难民商事法律纠纷。

(插图:何忆雯 栏目编辑:钟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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