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也是普法

前一阵子网传贵州毕节有一家小面馆调整了自家经营的面条价格,小碗的面从9 元涨到10 元,大碗的从12 元涨到14 元,最贵的大概有17 元,卤蛋从2.5 元涨到3 元。价格调整引发了当地民众的热切关注,甚至是强烈不满,以至于工商局介入调查,责令该店停业整顿。在当今这个资讯传播速度极快的时代,顿时又在互联网上成为热点。我没看到前因,只看到了结果。这个结果对事件的各方来说,似乎都没什么好处。面馆关停,经营者没了收入,输得很惨。店关了,消费者吃不到面,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吧。政府部门迅速介入,却让小事在网络上发酵,引来舆情的责难,怪他们手伸得太长,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而且影响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甚至会给今后招商引资带来阻力。如此看来,无人得益。也许有人会说,或许面馆的同行会有好处?俗话说,同行是冤家,隔壁关门了,自家的馆子就能门庭若市了?仔细想来,却不是这么简单的逻辑。如果你家面馆定价比这家低,那么旁边摆着这家,岂不是更能衬托出你家的价廉物美?如果你家的面馆定价同这家一样,甚至高于这家,那么你更得小心,说不定过几天你家也得停业整顿!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9 月3 日于厦门召开的第九届金砖五国峰会开幕致辞中再度强调,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已进入从理念到行动、从规划到实施的新阶段,将为各国实现合作共赢搭建起新的平台,为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造新的机遇。“共赢”是国际合作的目标,也是当今世界的主流。处理国际事务如此,国内事务也该追求 “共赢”这个目标价值取向。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小面馆涨价事件的处理,闹了半天没有一个赢家,的确应该引以为鉴。
政府与市场,消费者与经营者,都应该是合作共赢的关系,而不该视若仇雠。别忘了,行政执法目的是维护和保障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的顺利运行和健康发展。在消防执法和监督中,也是如此。一提起监督和执法,有些人就本能地感到不适。一监督,仿佛就没了自由;一执法,仿佛就是要罚款。其实,消防监督和执法部门与被监督的单位、个人也不该是简单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是应该看作共同发展谋取共赢的伙伴,一起来对抗的是“火灾”这个人类共同的敌人!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自2017 年9 月1 日起施行。这项政府规章填补了制度空白,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了法制保障,实际上就是将消防行政监督明确覆盖了上海市区域内所有的住宅物业范围,不仅包括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也包括未实施物业管理、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住宅物业。新办法刚刚实施,难免会遇到群众不清楚和不理解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的执法部门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运用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履行普法的职责,而不是简单地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
指出违法行为比较方便,但要是能在指出违法行为的同时,把违法行为会造成的危害和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讲深讲透,那么违法者肯定会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而且还会亡羊补牢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下次绝不再犯。因为谁都知道,忽视消防安全,一旦酿成火灾,首当其冲的不正是其本人吗?
把执法过程当作一次普法实践,在消防监督的同时把消防科普工作延伸到千家万户,城市一定会让生活更安全,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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