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座(十三)
都是台风惹的祸

无标题

吴 海/ 文 何忆雯/ 插图

台风天,正在小区巡逻的保安小王格外警觉,经过每一栋楼,都会查看每一层的门窗是否都关好了,生怕大风大雨对业主们产生影响,同时,保安队李队长也在小区的外围巡逻,整个保安队可谓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这台风多发的季节。
这天,正在巡逻的小王突然听到对讲机中传来李队长的声音:“小王,速来20 号楼。”小王立即赶了过去。
到了现场,小王看到一楼张先生家露天院子里摆放的玻璃圆桌被楼上掉落的晾衣伸缩架砸坏了。张先生说他刚才听到院子里一声巨响,闻声而来,便看到此情此景,也不知道是楼上哪家人家的衣架掉下来了。
小王和李队长去楼上挨家挨户地询问,终于确认了是三楼黄先生家的晾衣伸缩架掉落了。黄先生说:“都怪这台风,这伸缩架一直都很稳固,怎么今天就掉下去了呢!”小王说:“黄先生,您的衣架掉下去,砸坏了一楼张先生的东西了。恐怕您还是要去一楼看一下啊。”
黄先生随小王和李队长到了一楼张先生家,看到阳台上破碎的玻璃圆桌,黄先生立马撇清道:“张先生,这衣架虽然是我的,但是我一直是将它固定在我家窗外的,第一,这不是我安装的,第二,这不是因为台风才会吹下来的嘛!跟我有什么关系?没有台风它也不会掉下来,你要怪就只能怪老天爷!”
张先生一看黄先生这样的态度,立马火冒三丈:“你讲不讲道理?你的伸缩架掉下来了,你一句‘台风的缘故’,就撇得一干二净,那要是砸死了人呢?这个问题很严重你没意识到吗?”
保安小王和李队长看到双方立马就要起冲突了,立即上前劝道:“两位先别吵,我们心平气和地协商一下。”
“反正他得赔我桌子的钱,这是他的伸缩架砸下来弄坏的!”张先生理直气壮地说。
“我凭什么赔你?台风的账也算在我头上?”黄先生不肯让步。
小王在一旁束手无策,好在李队长当班多年,经常处理邻里间这类纠纷,便劝说道:“来,我们一起到物业办公室坐坐,分析一下情况。”
两个人到物业办公室坐定,小王泡上了茶,李队长开始说:“这灾害性天气啊,谁都不愿意碰到,的确是意外,但是呢,法律也是考虑到这种情况的。这伸缩架是因为台风掉下去的,从法律上讲是因不可抗力原因坠落的,不可抗力虽然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但是这并不能说黄先生您一点责任也没有,毕竟伸缩架年数已长,安装时可能也存在一些小问题,台风来临时,作为伸缩架的所有者,应该将其加固,确保它能够承受台风风力的影响,这次是砸到了桌子,要是真的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啊,所以黄先生您肯定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样也是让您吸取教训。
其次,遇到这样的台风天,伸缩架会掉落也的确很难让人预料到,我希望张先生你也能体谅黄先生,这桌子你也用了好多年了,要赔呢也不应该按照新的赔,算个折旧吧,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双方能否各让一步,让我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黄先生想了想,李队长讲的的确合情合法,黄先生首先承认了自己没有注意加固衣架的责任,张先生见黄先生的态度转变了,也表示桌子不值多少钱,象征性赔点就是了。
出来后,李队长跟小王说:“巡逻的时候,你再检查一下楼上的那些广告牌、花盆、晾衣架等,是否有掉落的危险,法律规定我们也要贴在宣传栏,督促业主自查,以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多费一点心,业主们就能多一份安心。”小王默默地记在心中。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条释义:

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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