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违法 无处藏身

张晓虹/ 编辑

今年最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启动以来,上海公安消防部门已行政拘留162 人。据悉,今年夏季,消防部门改变以往定期检查巡访的工作方式,24 小时待命无定向出动,对重点单位、区域现场执法,严查消防安全隐患,重罚事故责任人。

此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单位主要有市、区两级工业园区、大型集团公司、国资委列管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超大城市综合体管理单位、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物流运输公司、五星级酒店、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学校、文保单位、医院、轨道交通等。

地铁商铺消防安全不容含糊
男子违规用火被拘留

日前,某消防专家指出,虽然大部分城市的地铁消防设备和车辆设计均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却存在另一个易被忽视的隐患:地铁站厅及通道内的大量商铺,在创造巨大商机的同时,也给地下防火带来了新的考验。据统计,目前上海13 条轨道交通的日均客流量已经达到千万人次。上下班高峰时段,用“摩肩接踵”来形容拥挤的人群毫不为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上海市公安局轨交总队东宝兴路站派出所在对4 号线大连路站一商铺进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地铁内一商铺装修工李某正在进行金属切割作业,火花四溅。地铁里人来人往,看上去十分危险,于是上前进行查看。经查,该男子既无动火作业相关资格证书,也无动火申报手续,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警方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5 天的处罚。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地铁内的每个商铺都配发了灭火器。按照地铁商铺的消防安全规定,所有商铺都不允许使用明火及液化气,电器也不可以随意使用,每家商铺必须申报所要使用的电器产品,然后在商铺的门口会贴上一个用电负荷标志牌,上面明确标示了该商铺的额定功率,如果需要增加某样电器,一旦超过了额定功率,就必须停用一样电器,平衡用电量。

黄浦消防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印刷厂终被查封

执法人员认真检查消防用品的质量。
执法人员认真检查消防用品的质量。

上海黄浦区泛东街地区总面积20 余万平方米,区域内危棚简屋多、违章建筑多、中小道路多、外来人员多,衍生出马路市场、跨店经营、“三合一”、群租等隐患,严重影响周边消防安全环境。今年以来,黄浦区将泛东街列为市级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借助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多头发力,综合施策,积极推进隐患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围绕“拆除违法建筑,治理群租现象,消除消防隐患,整治跨门营业,取缔马路设摊,规范街面秩序”等目标,依托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综合打击治理沿街商铺、小餐饮等隐患“重灾区”,消除沿街商铺“三合一”、违章搭建、餐饮场所燃气管路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缺失等各类隐患854 处,劝离、关停场所365 家,清理群租点61 个,清退违规住宿人员45 名,罚款11.67 万元,行政拘留3 人。
泛东街地区里有家印刷厂,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这家印刷厂的车间及库房内的油墨用品以及纸品易燃且数量超标。由于该单位使用及储存的白电油、印刷油墨、酒精等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挥发、发生泄漏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遇到明火、静电火花、电气火花、雷击、高热等点火源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火灾。针对这些危险因素,消防部门责令印刷厂“三停”,并处8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督办。派驻网格力量全天候巡查四牌楼路及东街路段,巩固一期整治效果,并对擅自拆封进入查封场所的经营户处以行政拘留15 日的顶格处罚,为后续整治工作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将按照处罚条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普陀区违规店铺藏爆竹
店主被拘15 天

7 月6 日上午普陀区清峪路靠近湾镇路的两家沿街商铺发生火灾,消防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扑救过程中消防队员发现着火的一家商铺内竟藏有大量烟花爆竹,店主却完全没有告知,还想要瞒天过海。目前店主因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依据我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执法人员对违规违章建筑进行查封。
执法人员对违规违章建筑进行查封。

消防队员抵达现场时,起火的两家店铺还在冒烟,经过搜寻消防队员锁定了阁楼部位的明火,由于发现及时加上周边就有消火栓,火势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不过让消防队员感到后怕的是,其中一家殡葬品商铺竟然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
普陀消防支队真光中队队长表示如果消防员出水晚了,或者晚点找到火源的话,有可能会引燃这些烟花爆竹,引起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幸扑救及时,火势并没有蔓延到烟花爆竹储存地,消防员随后进入两家失火店铺,发现这两家店铺内都存有大量可燃物,房间内的床铺被褥也显示出住人的痕迹,明显是销售储存居住三合一场所。
普陀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监督管理科副科长石小峰说道:“违规住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三合一’,他们还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目前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殡葬品店铺老板已被处以15 天行政拘留的顶格处罚,消防部门提醒市民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并非只在春节期间,平日里外环内区域也同样禁止。
据消防部门介绍,为期4 个月的夏季消防检查从5 月10 日拉开序幕至7 月中旬,全市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3.7 万余家次,发现火灾隐患6.7 万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6 万余处,临时查封63 处,责令“三停”单位187 家,行政拘留162 人。

(本文图片来自资料库,请原作者与本刊联系以领取稿酬。)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