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 ! 小区私家车堵上“生命通道”

 

董晓白/ 文图

无标题随着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城区内不断有新的高楼拔地而起,众多的新建小区犹如雨后春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悄无声息地长成了。但无论如何大力建设,都无法改变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现实。土地稀缺给百姓生活带来的切身感受,即是停车很困难。新小区在规划的时候,都会考虑配备一定数量的地下停车位,但老旧小区却不同,20 多年前规划的小区,是很难预见到每户人家都会配备一到两辆车这种情况的。居民区停车位不够,居民就只能把汽车停在小区道路的两旁,这致使道路变窄,不仅给对向错车造成困难,消防车、救护车也无法通过。道路停满了,只能被迫驶进绿化带,或探进阳台底,或爬上人行道,或驶入小区健身游乐场等等。老旧小区的停车状况,只能用“狼狈”二字来形容。据统计,截至2015 年10 月份,上海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大约78 万个,需求114.7 万个,缺口36.7 万个,缺口比例达32%,在老旧小区,这个缺口比例更高。停车问题,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是与居民们的生活幸福感息息相关。往小了说,小区停车场粥少僧多,邻里之间时常会为了一个车位闹得不欢而散;往大了说,停车一没规矩,就会堵塞小区的“生命通道”,消防车、救护车开不进小区,万一出个什么急事,居民楼就像是一个被隔离开的小岛,让救援人员爱莫能助。

居民:现实版“抢车位”天天上演

老人坐板凳驻守、电动车锁铁链占地、竖警示桩……曾经风靡一时的抢车位游戏,每天都在徐汇区谨斜小区里真实上演,邻里之间为此经常“剑拔弩张”。
这天,谨斜小区业主周小姐刚进家门,就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来人是一楼的邻居——一名年近六旬的上海阿姨。“你的车子以后不能停在13 号车位,再发现我就不客气了。”周小姐刚打开门就遭到对方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我一直在窗台看你停车,别的车位不去停,偏偏要停在放了椅子的车位,你要找事,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小区没有固定车位,凭什么不能停?”周小姐感到很莫名,由于车位紧张,小区内并没有固定车位,只有公共车位,谁回来早谁就有得停,停满了就只能到别处去找位置,非常不方便。面对阿姨的警告,周小姐也不甘示弱,否则她的车在这个小区也许永远没有“立足之地”了。
还有一次,周小姐刚把车停进车位,另一辆车就开过来,让她把车移走,对方是住在同一幢楼的邻居。一开始周小姐客气地跟对方解释,小区没有固定车位,因此是先到先停。但对方很霸道,硬说这是他的固定车位,然后直接把车横在路边,顶在周小姐车前,挡住去路。为此,双方吵红了脸,不欢而散。
不一会,小区保安来找周小姐,说对方已经找过物业,强硬地表示这辆车明天不会开走。“保安说,我如果将车继续停在那个车位,第二天就走不了,意思是想让我把车挪开,把车位让给对方。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物业欺软怕硬,明摆着不作为。”周小姐很气愤,质疑保安收了对方的好处,又是一场争吵。为了车位,周小姐跟邻居“撕破脸”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此前更有邻居不让她将车停在某个放了石墩的车位上,还曾出言恐吓要砸车,双方差点发生肢体冲突。
谨斜小区是老旧小区,共有1000 多户住户,200 余辆车。为了紧俏的停车资源,有些居民采用各种手段,强占公共停车位,划为自家固定车位。很多划线停车位都空着,但“圈地占位”的工具却十分齐全。在周小姐家楼下,除了两个车位停着车,其余空车位均被旧沙发、藤条椅、靠背椅等物件牢牢占据。小区的另一侧,一个停车位前竖着两个警示桩,其中一个警示桩上写有“禁止停车”字样,两个桩中间挂着一条离地约三四十厘米的铁链,似乎在宣示车位的“主权”。
“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大半年了,前两天还有用旧电瓶车锁着长铁链占位的。天不冷的时候,还有老人干脆搬个板凳坐在上面,替子女‘驻守’停车位。”周小姐说,抢车位除了侵占公共空间,还存在安全隐患,“围在车位附近的铁链,很容易绊倒老人、小孩。旧沙发、板凳、石墩这些东西,白天用来占车位,晚上就往草坪里一扔。小区道路本来就不宽,如今变得更加拥挤,绿化也受到损害,小区的环境更差了。”

保安:一早上叫20 多名业主腾车

在杨浦区, 上海大花园是个知名楼盘, 绿化率高达51%,但仅仅7 年,还是次新房的上海大花园就因为停车难而让业主苦恼。当时媒体报道:上海大花园共有1560 户人家,整个小区车位加起来,满打满算449 个。而在这个小区,少说也有750 多辆私家车。没办法,多出来的那300 多辆车只好见缝插针,小区里的通道上、花坛边,甚至是中心的圆形喷水池周围都密密麻麻停上了车。
这天早上,小区保安老胡刚上班就忙开了。原来啊,16号楼的业主王女士要送女儿上学,下楼一看,自家的POLO前停着一辆雪铁龙,车开不出来了。老胡瞥了一眼雪铁龙车窗玻璃上贴的小区路面停车证编号,用对讲机把编号告诉物业监控员,通知雪铁龙车主把车开走。在王女士着急的催促和抱怨声里,雪铁龙车主穿着睡衣睡意朦胧地下来了:“昨晚加班回来晚了,实在找不到停车的地方了,看你车前还有点空档,只能在这里将就了。 ”这边,王女士的车刚开走,又有被堵住车位的业主来叫老胡了。
上海大花园飞虹路后门门卫室有两位保安,一位忙着指挥给车辆放行,另一位东跑西颠,不断有业主跑来,或来电话,说自家车被其他车挡了。
一早上要为多少业主腾车?老胡笑了笑:“起码20 多次。这还不算多的,多的要30 多次。天天早上都是这样。这也没办法,业主回家有先有后,后来的没地方停车,只能见缝插针,停在其他车子前面。早上后面车子如要早走,就要叫前面的车子让出道路。开始有业主还因此起了纠纷,不过现在互相理解的越来越多了。 ”
如今,小区的私家车已经在900 辆左右,小区根本停不下,只能停在小区大门口,后门飞虹路上也停了一长溜。所以这个小区的保安还自觉增加一个职责:尽量记住飞虹路上停车的业主停车证编号,一旦发现有警察来开罚单,马上让监控员通知相关业主下楼把车开走。他略有些懊恼地说:“昨天早上太忙,没注意警察来开罚单,有四个业主的车子吃了罚单。 ”尽管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职责,但业主都是没办法才停在路边,他们也只能这样帮忙了。“ 所以,我们现在经常建议新业主买小型车,方便停车。至于那些已经有车的业主,我们就劝阻他们赶紧打消买‘二车’的念头,不然就算买了,也找不到地方停。”

访客:做客容易回家难

周小姐停车难,徐先生去朋友家拜访完却回不了家。正值周末,徐先生骑着刚买不久的“大龟王”电瓶车去朋友家小坐。友人住在黄浦区绍兴路上一个老旧小区内。正午刚过,徐先生便带着两罐上好的茶叶来到了友人府上,由于怕自己刚买的宝贝遭贼手,徐先生费了好大劲,把“大龟王”搬到了弄堂深处友人的小天井里。
功夫茶喝了几轮,闲话也就多了起来,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徐先生起身告辞,推开铁门却吓了一大跳——弄堂里密密麻麻停了两排车,徐先生自己都要侧着身子才能走到弄口,更不用说自己的“大龟王”了。试了几下,“大龟王”寸步难移。出门做客容易,临走却出不了门,回不了家,徐先生也是傻眼了。环顾四周,一辆辆小轿车仿佛是“铁将军把门”,守着弄堂口,任谁也出不去!由于是老式里弄,这里连个管事的都找不到,车上也没有贴任何留有手机的字条。万般无奈之下,徐先生只能在友人家多坐了几个小时,待那些“铁将军”的主人都动身走了,才骑着“大龟王”回了家。看来,下一次拜访,只能坐公交车啦!徐先生思量:一辆电瓶车都挤不出去,那万一居民有个什么急事,救护车和消防车岂不是也进不来了?
徐先生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由于居民乱停车,“安全通道”被堵,给救援造成麻烦的例子比比皆是。2015 年1 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一场火灾让“冰城”新年蒙上了一层阴霾,大火持续了20 多个小时,造成11 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 人受伤。现场调查发现,由于消防通道被占、消防车无法驶近着火大楼,只能“隔楼”灭火,由于天气寒冷,喷出的水瞬间结成了冰,延误了救援时机。2014 年1 月16 日,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新阆名都小区内发生一起疑似汽车自燃的事件,起火的是两辆汽车,虽然小区保安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了警,但是由于靠近火情的小区北门本身较小,小区内消防通道被小区车辆堵住,原有的消防应急通道又被开发成了商铺,消防车无法第一时间进入小区,加上部分消防设施损坏和陈旧,虽然及时控制住火势,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起火的两辆小车已经报废。

物业:无执法权左右为难

停车难成了老旧小区的普通问题。
停车难成了老旧小区的普通问题。

老旧居民区停车问题愈演愈烈。居民区问题,首当其冲想到的就是物业。如果物业公司可以出面,提供一个可行的停车方案,规范管理小区停车,这一问题是不是就能有所缓解呢?“停车位不足是老旧小区的通病,这样的矛盾很难调和,一时也无法彻底解决。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有加强安保巡逻,减少车辆受损的隐患。”徐汇区高建物业有限公司的陈经理坦言,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不能随便清除业主的东西,城管也不管小区里的事,这些问题让他们也很为难。
据了解,高建物业管辖下的小区共有居民1035 户,地下车库加地上车位共600 个。2004 年刚入住时,地下车库都停不满,而9 年之后,当年的“超前”设计已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汽车保有量。谈到消防安全,陈经理把手一摊:“居民停不了车,首先来找物业,物业只能先想办法解决眼前问题。”
是先解决停车难题,还是为一个“可能”的隐患去得罪业主?物业公司陷入“两难”境地。
物业公司表示,现在在他们的劝阻下,小区停车现象已经有所改善。最白热化的时候,小区里有60 多名居民大规模安装地锁,企图将公共车位占为己有。去年4 月,在枫林街道拆违办的干涉下,小区的地锁已被完全拆除。“业委会曾提出要调整小区绿化,将一部分遭反复碾压已‘名存实亡’的绿地改成车位,但遭到了无车业主的反对。”陈经理说,“想想也是,这些居民本来就没车,回到家自然是希望可以多看到些绿化,而不是满眼的车挤车,这样的想法我们也理解。
停车位无法增加,抢车位行为我们只能劝导,底线是不能安装地锁。小区的停车纠纷只能这样‘僵持着’,此外,我们物业也无能为力。”
有一些物业公司管得比较严,对于乱停放的车辆实施锁轮胎等措施,却没想到因此被告上了法庭。2015 年4 月5 日,方女士去住在中远两湾城的朋友家玩,并将车辆停放在35 号楼附近的地面停车位内。当晚,因和朋友聊得尽兴且喝了酒,方女士遂决定先将车临时停在小区内,等酒醒之后再回来取车。
4 月7 日晚上,当方女士回来取车时发动车辆,发现有异响并且行动受限。下车一看,才发现车辆左前轮上挂了铁链条锁和一把挂锁。后经检查发现,因车辆被锁前行导致左前制动钳、制动钳的支架、制动钳的合体、龙骨、橡胶阀损坏,产生了1万多元的维修费。
事实上,在事发小区已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的纠纷。因为小区内停车位原本就紧张,外来车辆涌入停车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业委会通过公约决定采取上锁的方式整治外来无证停放的车辆,这一公约已经实行了1 年多。该规定刚实行的时候,一天锁车五六十部,不少业主有意见,也有不少争吵,甚至电视台、警方都介入过。但为了小区整体的车位管理,通过物业方沟通解释后业主们也表示了理解。
由于对高额修车费的支付无法协商,方女士决定起诉小区物业公司,索赔车损近1.2 万元。上海普陀法院经审理认为,住宅小区系具有一定独立自主性的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物业管理人基于物业合同的约定及小区内部决议的相关事务管理办法等,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提供物业服务,外来人员及车辆对此应给予尊重。因此,本案中方女士驾车进入中远两湾城小区,亦应尊重、遵守该小区的秩序,接受小区的管理。而关于过夜车上锁事宜在原告进入小区时领取的《停车证》上已有告知,方女士因未仔细阅读而不知晓,存在疏忽大意。其次,方女士作为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启动之前没有按照安全驾驶规范例行检查车况,未及时注意到车辆被锁情况,欠缺安全驾驶意识。但同时,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管理规定对无证停放过夜车辆上锁,但仍应注意不能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益。将车轮锁住会产生潜在危险,中远物业理应给予方女士充分的告知和提醒,避免损害的发生。但是,除了方女士进入小区时出示的《停车证》上有相关较小字体,提示不得过夜停车的告示外,中远物业也没有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方式对原告进行充分、有效的提醒,存在告知不充分、提醒不到位的过错。
综合考量,对于方女士所受财产损害,双方均存在过错,酌情确定由中远物业对方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50%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中远物业公司承担方女士车辆维修费及拖车费用的 50%,共计人民币5928.5 元。

住建部:老旧小区非交通性道路可设置临时停车位

“停车难”和“油价”、“堵车”被认为有车一族的“三烦”,面对大家束手无策的停车问题,国家住建部可不能“袖手旁观”。在2000 年以前,我国对于住宅小区基础停车设施配建并没有强制的规定,导致我国大部分城市基本车位数量严重不足。以北京为例,截至2015 年11 月,北京只有停车位290 万个,基本车位缺口达350 万个。大量机动车在路面或者城市其他区域违规停车,更挤压了本就拥挤的城市空间。对不少车主来说,这也是无奈之举。
2015 年9 月6 日,国家住建部发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推进各地逐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未来老旧小区周边非交通性道路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导则》明确,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 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 到1.3 倍之间,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导则》中还提到,要优先加大新建小区配建力度,保障基本车位供应。
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问题,为何要先关注新建小区的基本车位供应呢?“因为从供给结构看,配建应该占到最大多数,基础停车位的不足,会导致一系列问题,比如说小区(车位挤占)绿地没有了,公共空间也没有了。”住建部城建司综合交通处主任赵杰表示,“所以说这个配建问题解决了,城市停车问题可以解决一大半。”
《导则》还明确,要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商业办公区路内停车位数量。不过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情况下,允许老旧居住(小)区周边非交通性道路设置夜间临时停车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表示,要真正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必须让这些停车数据共享互通,让老百姓能够了解。
“通过我们大量的调研了解到,我们的技术上没问题,关键是要跨越各个部门,要整合社会各个主体和社会各个资源,然后让智能化真正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停车管理从规范收费做起

为根治小区停车问题这一顽疾,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在书面意见中建议,应按照“同一小区、同等收费,合同约定、依约履责,调价公示、协商确定”的原则,尽快规范住宅小区停车收费行为。
去年1 月中旬,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定价目录》,取消了小区停车收费等55 个项目的政府定价管理,自3 月1 日起实施。此前,本市各区县对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实行300-500 元不等的最高限价。资料显示,小区停车收费取消政府定价半年多来,全市1 万多个住宅小区停车费用总体平稳,但也有一些小区停车费大幅上涨。如,普陀区长风雅士名邸开发商将停车费由原先的每月400 元提高到2600 元,后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下调整为1300 元;浦东新区金桥镇阳光国际公寓地下车位所有权人,将由原先的每月240 元停车费提高到800 元。这些“疯涨”行为,引起了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甚至导致一些小区矛盾激化。

有车一族希望小区能保障基本车位供应。
有车一族希望小区能保障基本车位供应。

郑惠强认为,从本质上来看,住宅小区停车位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配套设施,它既有市场价值的基本属性,也有保障业主生活的社会属性。放开小区停车政府定价后,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小区停车矛盾的激化,停车费的规范也可以让相关部门增派人手对车辆进行管理,从而缓解目前的停车难问题。不过,在汽车保有量连年大幅增加、住宅小区停车资源稀缺、开发商垄断小区地下车位资源的背景下,小区业主在车位租赁交易中明显处于劣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规定,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目前,全市有部分地下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的小区约达2000 个,政府有关部门很有必须对其“坐地起价”行为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业主利益。一方面,他建议同一小区、同等收费,“对于同一小区,楼层相同、类型相似的停车位,应当实行同等的收费标准,防止开发商利用垄断的优势地位,采取类似于竞价拍卖的方式,大幅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对于不同楼层的停车位,则允许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停车位,也可以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如能够停放两辆车的子母车位可以与只能停放一辆车的车位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他呼吁对既有住宅小区,应签订停车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事项。“建议开发商在新建住宅销售时明确标示地下车位的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让购房人在完备信息下做出购买或租赁车位的合理选择。同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产权车位的租赁收费标准、价格有效期等内容。”
当然,停车收费标准不可能一成不变,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开发商需要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政府有关部门应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定价标准。 郑惠强还建议,可鼓励第三方评估:“双方同意,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评估;双方在评估前应当商定,评估结果作为双方进一步协商的依据或者直接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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