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推烟花爆竹管控新举措

肖宣/ 文图

2015 年,上海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将进一步升级,禁放禁售范围也将扩大,消防部门今年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发放从去年的1300 张下降到了500 张,仍然禁止采购销售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组合盆花药筒管径不得超过30 毫米,药量不得超过1200 克。此外,烟花爆竹的销售网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可在安全合理的地点搭建户外临时销售点,方便市民购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有关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有关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1 月26 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有关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少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靖,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市消防局局长赵子新、副局长顾金龙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以及市消防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姜平认真听取市消防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前阶段各项工作考虑周全、准备充分、推进有力,并指出,当前各级各界高度重视、广泛关注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原则,全力以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一方面,着眼上海新形势、新情况,广泛征求、充分酝酿社会各界意见,有序推进《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切实为严管严控烟花爆竹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最大限度找准城市安全与群众需求的结合点,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效果与执法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全面分析评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风险,尽快完善管控方案和应对预案,并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发动基层组织和网格力量,从严加强源头管控、宣传引导及打非查违等全过程监管,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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