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整治“群租”

凤懋伦/ 文

自2014年5月1日发生因“群租”而引发火灾之后,上海加大了对于“群租”整治的力度,前些日子参加政协年末视察,通过实地察看新泾北苑小区由“群租”变“公租”的情况,了解到全市上下历时5个多月的辛勤努力,整治“群租”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感想颇多。
本市整治“群租”工作的推进力度大,市级层面成立多部门参加的推进小组,区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建章立制、健全机构、理顺机制、强化培训、摸清底数和集中整治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短短4个月,全市排摸“群租”房4.67万户,整治了1.57万户,整治占比约1/3,有的街道整改率到达了80%,而且一些地方还形成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真正体现了领导重视、各方合作、齐抓共管、做实基层、依法依规、长效管理的成效,非常不易。
“群租”问题,从一方面看,它是一个影响城市安全和稳定的大问题,但从另一方面看,面对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的变化,外来人口大量的进入是一个必须面对和正视的问题。
人们常说,存在的是合理的。上海的高房价带动了高房租,如新泾北苑小区,二房一厅市场的月租金在3500到4000元,现推行公租房,相当于市场价的9成,二人合租,每人每月负担也1600到1800元左右,如果单位没有租房补贴,是很大的一笔开销。这对于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员是可望不可及的。面对高房租,要降低居住成本,只有合租,如二房一厅能够住4个人,那每人只要负担800到900元,生活压力就轻了许多,可要满足这一需要,同时让租房者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就要分割搭建,于是就变成了“群租”。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有需求,就会有供给,从这个意义上讲,整治“群租”还要疏堵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群租”问题。
其一,整治“群租”,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基层工作,着力建设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在社区,楼组长是关键,一栋楼里,哪一户哪一家是自己住,还是租给了别人住,租给别人,住的人多吗?上下邻居,左右隔壁,还是清楚的,特别是老的小区,基本上是一目了然,只要真正落实了楼组长的责任制,动员居民做有心人;同时民警加强社区联系,落实人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长效机制就能够建立起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其二,必须分类供应,分类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好现有较高标准公租房供应的基础上,还要增加标准相对较低、租金比较便宜的集体宿舍和小面积公租房的有效供给,让收入较低的外来人员能够租住可承受的合适房子,从而挤压“群租”的空间。为了防止出现人为的房租“洼地”,可以在相关的政策设计、措施落实上设置若干条件予以制约。相信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关键是要针对上海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上海经济的转型和产业的调整,通过分类供应、分类管理的办法,让高中低各个层面的外来人员都能够较好地解决租住问题。
其三,充分动员社会参与,通过组织化、市场化的办法,盘活上海的存量房,规范租房市场,从源头上治理“群租”。上海存量房的数量还是比较可观的,市民或自发或通过中介出租,市场蛮大、蛮活跃,二房东、“群租”都是从中产生的,如果我们动员社会力量,组建若干房屋租赁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办法,将市民手中的存量房集中起来出租,形成一个规范的租房市场,既能解决市民自己出租的诸多烦恼,又能保证其一定的收益,多数拥有存量房的市民是乐意的;同时通过集中存量房,既可减少市场上自行出租的房源,便于从源头上治理“群租”,又可通过规模化经营,增加有效供给,挤压“群租”的空间,有利于“群租”的整治,长远着眼,还可以有效调控市场租金。

(摘自《联合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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